中华民国护法军政府与国民政府成立及迁都始末
【中华民国军政府】称为“护法军政府”又称为“海陆军大元帅府”或称为“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
第一次护法运动1917年7月1日——1918年5月21日
中华民国国会第一次非常会议1917年8月25日~9月1日在广州召开,8月31日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决定实行军务元首制。任命孙中山为海陆军大元帅,陆荣廷、唐继尧为海陆军元帅,组建军政府。1917年9月10日在广州宣誓就职,正式成立军政府。
中华民国国会第二次非常会议1918年5月4日~月日在广州召开,5月4日会议通过了《修正军政府组织法提案》;5月10日会议通过了《军政府组织大纲修正案》决定改组军政府,实行政务总裁合议制。选举岑春煊为政务会议主席总裁(首席);选举孙中山、唐继尧、唐绍仪、伍廷芳、陆荣廷、林葆怿、岑春煊为政务会议总裁。7月5日在广州宣誓就职,正式成立新军政府。1919年8月7日孙中山正式辞去政务会议总裁职务。唐继尧、唐绍仪、伍廷芳相继辞职。1920年5月4日补选熊克武、温宗尧、刘温世为政务会议总裁。1920年10月24日岑春煊、陆荣廷、林葆怿相继辞职;宣布解散军政府。1920年11月29日恢复重组军政府。选举孙中山为政务会议主席总裁(首席)。
第二次护法运动1921年4月——1922年8月
中华民国国会第三次非常会议(参议院众议院联席会议)1921年1月12日~4月7日在广州召开;决定改大元帅府为总统府。4月7日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1921年5月4日正式撤销护法军政府。
【中华民国政府】又称“非常大总统府”1921年5月4日在广州成立。
1921年5月5日——1922年6月16日非常大总统孙中山
1922年8月9日撤销政府。1923年3月2日成立海陆军大元帅府。1925年3月——1925年7月1日代理大元帅胡汉民。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的中央政府即最高行政机关。国民政府委员会,是国民政府的最高决策机构;实行委员合议制。
[广州国民政府]1925年7月1日在广州正式成立,1926年12月5日正式停止办公。主席汪精卫。
[武汉国民政府]1926年11月8日迁都武汉,1927年2月21日正式开始办公。不设政府主席,以汪精卫、谭延闿、孙科、徐谦、宋子文5人为政府委员会常务委员。1927年8月22日撤销。
[南京国民政府]1927年4月18日在南京正式宣告成立。
1932年1月迁往河南洛阳;1932年12月迁回南京。1937年11月27日正式迁都重庆。
[南昌国民政府]暨[中华民国海陆空军总司令南昌行营]。史称“第二首都”1928年10月成立,1939年?月撤销。
[北平/太原国民政府]中原大战期间国民党“反蒋派”联合建立的政权。
从1928年中国国民党在国家形式上统一全国之后,国民政府内部的蒋介石系、冯玉祥系、阎锡山系、张学良系、新桂系矛盾日益突出。1929年3月27日至6月爆发的“蒋桂战争”和1929年5月爆发的“蒋冯战争”等几次派系战争,新桂系、冯玉祥系等“反蒋派”纷纷败北逃南。1930年春,各路“反蒋派”集聚太原,共商讨蒋,通电要求蒋介石下野,由阎锡山任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总司令,冯玉祥、张学良、李宗仁任副总司令。4月1日,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宣布就陆海空军总司令、副总司令职。1930年5月“反蒋派”同蒋介石派爆发“蒋冯阎李中原大战”。就在战争的胶着中,8月7日,汪精卫在北平主持召开了包括汪精卫改组派、‘西山会议’派和桂系、阎锡山系、冯玉祥系代表参加的“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扩大会议”,决定另行组织新的国民政府。
8月29日“扩大会议”委派覃振、郭泰祺等赴太原与阎锡山会商组织政府的具体问题。9月1日,“扩大会议”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国民政府组织大纲》,下设10部1院,后改为16个部、院、会,并推定阎锡山、冯玉祥、汪精卫、唐绍仪、李宗仁、谢持、张学良(未经本人同意)7人为北平国民政府委员,阎锡山为政府主席。后又补选石友三、刘文辉为政府委员。迷信的阎锡山将北平国民政府成立的时间确定在9月9日9时9分,再加上是中华民国9年,凑成了五个“9”,寓意封建帝王的九五之尊;举行政府就职典礼,主席、委员宣布就职,并由王法勤代表“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扩大会议”盟誓宣言,正式宣布北平国民政府成立。
北平国民政府的成立,再次形成南北并立对峙的两个国民政府。9月18日,张学良通电支持拥护蒋介石,决定挥师入关(山海关)改旗易帜,9月23日和平接受北平。1930年9月23日 (农历八月初二),北平国民政府和“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扩大会议”迁都山西太原,10月27日完成公布了《中华民国约法草案》,即所谓的“太原约法”。11月4日,阎锡山、冯玉祥等通电取消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总司令部。至此北平国民政府正式瓦解,“中原大战”彻底结束。由于北平国民政府是唯一被中国国民党内部的武力解决的,国民党南京中央国民政府在当时以及以后都未以任何形式的承认。
[广州国民政府]1931年5月27日国民党内部胡汉民派、汪精卫派、孙科派、桂系等“反蒋派”联合在广州召开“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监察委员会委员联席非常会议”决定另行组建国民政府;议决公布《国民政府组织大纲》11条。5月28日发表《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成立宣言》,在广州举行成立典礼,宣布国民政府正式成立。广州国民政府设置委员17人,常务委员5人,轮流推选1人担任国民政府国务会议主席。下设秘书处、参军处两处,以及政务委员会、军务委员会、财政部、侨务委员会(外交部)、北方军事政务委员会。下辖广东、广西两省。
国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唐绍仪、汪精卫、孙科、古应芬、邹鲁、邓泽如、萧佛成、林森、李宗仁、许崇智、陈济棠、唐生智、蒋尊簋、李烈钧、陈友仁、熊克武(以上16人为1931年5月27日‘非常会议’推任,5月30日通电就职)伍朝枢(后补选推任)
常务委员:唐绍仪、汪兆铭、古应芬、邹鲁、孙科(以上5人为1931年5月27日‘非常会议’推任)邓泽如(1931年7月21日后补选推任)
秘书处秘书长:陈融(1931年5月29日推任)
侨务委员会(外交部)部长:陈友仁(1931年5月29日推任)
财政部部长:邓召荫(1931年5月29日推任)
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李文范、刘纪文、麦焕章(以上为1931年6月2日推任)
军务(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许崇智、陈济棠、李宗仁、唐生智(以上4人为1931年6月5日推任)
北方军事政务(军政)委员会委员:阎锡山、冯玉祥、韩复榘、王法勤、邹鲁、覃振、王葆真、傅汝霖、徐景唐、刘维炽、张文、胡宗铎、王懋功(以上16人为1931年9月1日推任)
最高法院院长:伍朝枢(1931年7月21日任命)
1932年1月5日正式撤销广州国民政府。
[重庆国民政府]1937年11月27日至1946年5月5日
[南京国民政府]1946年5月5日至1948年5月20日
汪伪[南京国民政府]1940年至1945年8月15日
【中华民国政府】(总统府)1948年5月20日在南京成立。
中华民国宪政时期的中央政府即最高政权机关。
1949年4月23日迁往广州;10月14日宣告广州解放。1949年10月12日迁往重庆;11月30日宣告重庆解放。1949年10月28日迁往成都;1949年12月27日宣告成都解放。
1949年12月8日中华民国政府正式迁往台湾台北;宣告了在大陆统治彻底结束。1950年3月1日正式在台湾台北成立。
作者:河东涑川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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