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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护法军政府与国民政府成立及迁都始末

2025-02-19 最新 评论 阅读

 

中华民国军政府】称为“护法军政府”又称为“海陆军大元帅府”或称为“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

第一次护法运动1917年7月1日——1918年5月21日

中华民国国会第一次非常会议1917年8月25日~9月1日在广州召开,8月31日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决定实行军务元首制。任命孙中山为海陆军大元帅,陆荣廷唐继尧为海陆军元帅,组建军政府。1917年9月10日在广州宣誓就职,正式成立军政府。

中华民国国会第二次非常会议1918年5月4日~月日在广州召开,5月4日会议通过了《修正军政府组织法提案》;5月10日会议通过了《军政府组织大纲修正案》决定改组军政府,实行政务总裁合议制。选举岑春煊为政务会议主席总裁(首席);选举孙中山唐继尧唐绍仪伍廷芳陆荣廷林葆怿岑春煊为政务会议总裁。7月5日在广州宣誓就职,正式成立新军政府。1919年8月7日孙中山正式辞去政务会议总裁职务。唐继尧唐绍仪伍廷芳相继辞职。1920年5月4日补选熊克武温宗尧刘温世为政务会议总裁。1920年10月24日岑春煊陆荣廷林葆怿相继辞职;宣布解散军政府。1920年11月29日恢复重组军政府。选举孙中山为政务会议主席总裁(首席)。

第二次护法运动1921年4月——1922年8月

中华民国国会第三次非常会议(参议院众议院联席会议)1921年1月12日~4月7日在广州召开;决定改大元帅府为总统府。4月7日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1921年5月4日正式撤销护法军政府。

中华民国政府】又称“非常大总统府”1921年5月4日在广州成立。

1921年5月5日——1922年6月16日非常大总统孙中山

1922年8月9日撤销政府。1923年3月2日成立海陆军大元帅府。1925年3月——1925年7月1日代理大元帅胡汉民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的中央政府即最高行政机关。国民政府委员会,是国民政府的最高决策机构;实行委员合议制。

[广州国民政府]1925年7月1日在广州正式成立,1926年12月5日正式停止办公。主席汪精卫

[武汉国民政府]1926年11月8日迁都武汉,1927年2月21日正式开始办公。不设政府主席,汪精卫谭延闿孙科徐谦宋子文5人为政府委员会常务委员。1927年8月22日撤销。

[南京国民政府]1927年4月18日在南京正式宣告成立。

1932年1月迁往河南洛阳;1932年12月迁回南京。1937年11月27日正式迁都重庆。

[南昌国民政府]暨[中华民国海陆空军总司令南昌行营]。史称“第二首都”1928年10月成立,1939年?月撤销。

[北平/太原国民政府]中原大战期间国民党“反蒋派”联合建立的政权。

从1928年中国国民党在国家形式上统一全国之后,国民政府内部的蒋介石系、冯玉祥系、阎锡山系、张学良系、新桂系矛盾日益突出。1929年3月27日至6月爆发的“蒋桂战争”和1929年5月爆发的“蒋冯战争”等几次派系战争,新桂系、冯玉祥系等“反蒋派”纷纷败北逃南。1930年春,各路“反蒋派”集聚太原,共商讨蒋,通电要求蒋介石下野,由阎锡山任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总司令,冯玉祥张学良李宗仁任副总司令。4月1日,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宣布就陆海空军总司令、副总司令职。1930年5月“反蒋派”同蒋介石派爆发“蒋冯阎李中原大战”。就在战争的胶着中,8月7日,汪精卫在北平主持召开了包括汪精卫改组派、‘西山会议’派和桂系、阎锡山系、冯玉祥系代表参加的“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扩大会议”,决定另行组织新的国民政府。

8月29日“扩大会议”委派覃振郭泰祺等赴太原与阎锡山会商组织政府的具体问题。9月1日,“扩大会议”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国民政府组织大纲》,下设10部1院,后改为16个部、院、会,并推定阎锡山冯玉祥汪精卫唐绍仪李宗仁谢持张学良(未经本人同意)7人为北平国民政府委员,阎锡山为政府主席。后又补选石友三刘文辉为政府委员。迷信的阎锡山将北平国民政府成立的时间确定在9月9日9时9分,再加上是中华民国9年,凑成了五个“9”,寓意封建帝王的九五之尊;举行政府就职典礼,主席、委员宣布就职,并王法勤代表“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扩大会议”盟誓宣言,正式宣布北平国民政府成立

北平国民政府的成立,再次形成南北并立对峙的两个国民政府。9月18日,张学良通电支持拥护蒋介石,决定挥师入关(山海关)改旗易帜,9月23日和平接受北平。1930年9月23日 (农历八月初二),北平国民政府和“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扩大会议”迁都山西太原,10月27日完成公布了《中华民国约法草案》,即所谓的“太原约法”。11月4日,阎锡山冯玉祥等通电取消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总司令部。至此北平国民政府正式瓦解,“中原大战”彻底结束。由于北平国民政府是唯一被中国国民党内部的武力解决的,国民党南京中央国民政府在当时以及以后都未以任何形式的承认。

[广州国民政府]1931年5月27日国民党内部胡汉民派、汪精卫派、孙科派、桂系等“反蒋派”联合在广州召开“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监察委员会委员联席非常会议”决定另行组建国民政府;议决公布《国民政府组织大纲》11条。5月28日发表《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成立宣言》,在广州举行成立典礼,宣布国民政府正式成立。广州国民政府设置委员17人,常务委员5人,轮流推选1人担任国民政府国务会议主席。下设秘书处、参军处两处,以及政务委员会、军务委员会、财政部、侨务委员会(外交部)、北方军事政务委员会。下辖广东、广西两省。

国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唐绍仪、汪精卫、孙科、古应芬、邹鲁、邓泽如、萧佛成、林森、李宗仁、许崇智、陈济棠、唐生智、蒋尊簋、李烈钧、陈友仁、熊克武(以上16人为1931年5月27日‘非常会议’推任,5月30日通电就职)伍朝枢(后补选推任)

常务委员:唐绍仪、汪兆铭、古应芬、邹鲁、孙科(以上5人为1931年5月27日‘非常会议’推任)邓泽如(1931年7月21日后补选推任)

秘书处秘书长:陈融(1931年5月29日推任)

侨务委员会(外交部)部长:陈友仁(1931年5月29日推任)

财政部部长:邓召荫(1931年5月29日推任)

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李文范、刘纪文、麦焕章(以上为1931年6月2日推任)

军务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许崇智、陈济棠、李宗仁、唐生智(以上4人为1931年6月5日推任)

北方军事政务军政委员会委员:阎锡山、冯玉祥、韩复榘、王法勤、邹鲁、覃振、王葆真、傅汝霖、徐景唐、刘维炽、张文、胡宗铎、王懋功(以上16人为1931年9月1日推任)

最高法院院长:伍朝枢(1931年7月21日任命)

1932年1月5日正式撤销广州国民政府。

[重庆国民政府]1937年11月27日至1946年5月5日

[南京国民政府]1946年5月5日至1948年5月20日

汪伪[南京国民政府]1940年至1945年8月15日

中华民国政府】(总统府)1948年5月20日在南京成立。

中华民国宪政时期的中央政府即最高政权机关。

1949年4月23日迁往广州;10月14日宣告广州解放。1949年10月12日迁往重庆;11月30日宣告重庆解放。1949年10月28日迁往成都;1949年12月27日宣告成都解放。

1949年12月8日中华民国政府正式迁往台湾台北;宣告了在大陆统治彻底结束。1950年3月1日正式在台湾台北成立。

作者:河东涑川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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