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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轼在制造思想混乱

2025-02-23 学习 评论 阅读

茅于轼在制造思想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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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强国论坛

最近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写了一篇不同凡响的论文“牺牲自己造福别人是愚蠢的想法”,在国内媒体和网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从文章的题目看,就是一个反潮流的命题,茅先生在文章里面大致说了下面几个论点:

1 提出了所谓的“快乐的帕累托改进”的概念,由此推导出“牺牲自己为别人”的极端,就是走向恐怖主义。

2中央提出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很好。但是如何达到和谐?用帕累托的理论,我们可以把社会的目标定为“全社会快乐总量的极大化”,来代替“财富总量的极大化”。

3阶级斗争就是使别人痛苦,而没有人得益。

帕累托最优,以及帕累托改进原来是经济学上面的术语,帕累托最优是指资源分配的一种状态,在不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情况下,而不可能再使某些人的处境变好。帕累托改进是指一种变化,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一方面,帕累托最优是指没有进行帕累托改进的余地的状态;另一方面,帕累托改进是达到帕累托最优的路径和方法。帕累托最优是公平与效率的“理想王国”。用简单明了的话说,就是帕累托最优已经达到了再也无法更好的地步了,而帕累托改进是还可以做得更好。

这两个经济学上面的术语,现在被茅先生用在心理学或者说是行为科学上面,是很值得讨论一下的。当茅先生将它用在行为科学时,他便得出一个结论“牺牲自己为别人”的极端,就是走向恐怖主义。那么到底什么是恐怖主义?1937年11月13日在日内瓦订立了《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公约》,这是国际上关于恐怖主义行为的第一个较为全面的公约。这个公约把恐怖主义定义为:“直接反对一个国家,而其目的和性质是在个别人士、个人团体或公众中制造恐怖气氛”的犯罪行为。911后联合国在研究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时,也基本与上面的公约相符,它的定义是:“适用于蓄意袭击平民的犯罪行为”。我们很难想象茅先生是如何将“牺牲自己为别人”演绎为“适用于蓄意袭击平民的犯罪行为”的。难道从帕累托改进就可以推导出这个结论?这大概可以评选为当代的茅于轼-帕累托定理了。难怪网民们对此十分愤慨,难道像董存瑞、邱少云、雷锋等英雄的行为最后也会导致“恐怖主义”?

2005年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将“和谐社会”作为执政的战略任务,“和谐”的理念要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价值取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 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而茅于轼先生将“和谐社会”说成是“全社会快乐总量的极大化”,来代替“财富总量的极大化”形成的治国理论,这显然不符合中国国情。用简单的话说,就是我国现在经济发展已经到了一个较好的阶段,单用发展经济增加社会财富已经不能成为治国的主导思想,而要改为“全社会快乐总量的极大化”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这显然是对十六大文件的严重曲解。

十六大提出“和谐社会”主要是指我国的治国理念和政策应成为让社会资源兼容共生、社会结构合理、行为规范、社会运筹得当的社会。这是对新时期新出现的社会诸方面问题能够得以很好地协调处理从而能够进一步提高总的财富的一个指导思想,这决不是可以用一个“全社会快乐总量的极大化”可以概括的;“全社会快乐总量”是个什么概念,茅于轼自己能够说得清吗?既然是一个“量”,如何来计算呢?你今天在股票上面赚了十万,很快乐,如果有10个人一共在股票上面丢了10万,他们也不就快乐,那么总的来说,这件事的“快乐总量”是多少?茅先生是否能够给出一个计算公式。

我们的确不知道茅于轼提出这样的概念是出于什么意图,现在不兴戴帽子,但像这种混淆十六大关于“和谐社会”的理论不进行批判也是不行的。茅于轼的这个理论以偷梁换柱的方法取代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硬道理”的指导思想,说明茅于轼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伪经济学家”。

茅于轼的另一个理论就是“阶级斗争就是使别人痛苦,而没有人得益”,我看了觉得非常奇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就是阶级斗争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从马克思到毛主席,都是这样说的,难道现在变了?现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斗争,从广义上面说也是阶级斗争。设想,工人为自己的权益向张茵提出合理要求,使张茵痛苦了?张茵不理睬这些要求,使工人们也没有得益?

茅于轼的文章的确是一篇“奇文”,一个著名的经济学家会写出这样的文章,使我百思不得其解,到底是什么目的?想来想去,只有一个解释,他是一个“伪经济学家”,他在试图炒作自己,如此而已!

标签:社会   一个   和谐   就是   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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