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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工作不能有愧于百姓

2025-02-25 学习 评论 阅读

  

  

  拆迁工作不能有愧于百姓  

  蔡金安  

  

  

  昆明拆迁堪称国内一流,大动作不断,这次又在实施涉及10万人,约8.73平方公里范围的大拆迁,以实现昆明市委市政府将草海打造成世界一流、与杭州西湖媲美甚至赶超西湖的“城市客厅”和“城市名片”的宏伟计划。这么大范围的拆迁,遇到的问题一定不会少,连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祖林也直言不讳:有些拆迁工作有愧于百姓。  

  8月14日,张祖林率众现场调研滇池草海北片区保护治理和开发建设情况。现场看到,许多房屋都已拆迁,一些尚未拆迁的房屋墙壁也都画上了大大的“拆”字。  

  

  现场调研后随即召开总结会,张祖林提出,要将草海打造成世界一流、与杭州西湖媲美甚至赶超西湖的“城市客厅”和“城市名片”。随后他话锋一转,表情凝重起来:“我们的有些拆迁工作是有愧于老百姓的!”    

  

  据悉,要完成这一大动作,就必须拆迁改造。草海拆迁涉及约10万人,总面积约8.73平方公里。经初步调查,需拆迁农房、国有企业用房、集体经济组织用房等各类建筑物约450万平方米。涉及马街、福海、棕树营、金碧、碧鸡5个街道办事处的10个社区居委会47个居民小组和158家国有单位,动迁涉及总人口约1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约6400户约2.1万人,非农业人口约7.9万人。按计划,草海片区征地拆迁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既然中央要求官员以民为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那么昆明市委市政府又为何要做有愧于百姓的事呢?张祖林市长还算坦率,敢于承认存在的问题,相信他也有苦衷,但不管怎么说,民为天,百姓为大,人民公仆做事情一定不能有愧于百姓,这是必须遵循的原则。  

  

  昆明近些年在城市改造上有不少大动作,也曾因强制拆迁问题引发过一些与市民的激烈冲突。我们且不评论市领导将草海打造成世界一流、与杭州西湖媲美甚至赶超西湖的“城市客厅”和“城市名片”的宏伟计划有什么不妥,只说在涉及这次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该真正做到以民为本,而不应有愧于百姓。  

  笔者还看到过一件奇事。据央视《焦点访谈》2010年7月24日播出的节目《新村为何要拆迁》介绍,云南省昆明市的宏仁新村是一个新农村住宅小区,总共有502栋崭新的楼房。它是村民们和村集体历时5年、投入3亿多元资金建起来的。但是前不久这个刚刚建起来的新村,突然接到通知,说要被拆掉。(见真是震撼啊!  

  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的宏仁新村,一排排整齐美观的新楼房矗立在道路两旁,宽阔平整的水泥路面,加上路灯、绿化、小区广场等配套设施,看起来这是一个刚刚建成的新农村住宅小区。该新村共有502栋新楼房,都是村民们各家各户出资建起来的。最近几年,随着城市的发展,宏仁村的耕地都被征用了,为了建新村,村民们把多年的积蓄和征地补偿款都投了进去,从2005年开始建设。现在的新村不仅外观漂亮,而且铺设的都是地下管网,配套的通讯、网络、治安监控等设施也一应俱全。  

  

  新村建设的图纸由官渡区地政综合服务中心出具。村集体与每户建房村民都签订了统一的建房管理协议。这份协议上说,按照新昆明建设总体规划布局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进行新村建设,整个宏仁新村的建设历时五年,村民和村集体投入的建设资金达到3亿多元。  

  

  村民们高高兴兴地搬进了新村,但是,一个让他们怎么也想不到的事情突然发生了。今年四月底,一纸拆迁公告贴到了村里,宏仁片区要进行城中村改造,宏仁新村被列入了拆迁改造的范围,502栋新楼房将要全部被拆除。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唐跃东说:整个这个宏仁片区的城中村改造,就是为了提升我们宏仁老百姓的生活环境,提升他的生活品质,消除治安和安全方面的一些隐患。  

  

  城中村改造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村民改善居住条件,而宏仁新村是一个刚刚建成的新农村住宅小区,一些配套设施甚至比商品房小区还要好,拆掉这样的新村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浪费。由于城中村改造的主体是村民的自有住房,为村民做好事当然应该征得村民的同意,昆明市政府也规定,城中村改造必须坚持村民自愿的原则。  

  

  云南省昆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傅希:我们整个城中村改造,它是建立在一个规划为指引、政府主导的原则,但是村民自愿,这个是其中非常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在具体的操作工作之中的话,那么就是涉及到的改造片区范围之内的老百姓,我们要绝大多数要支持,比例就是90%。  

  

  那么宏仁新村的村民是否同意进行改造  

  

  唐跃东说:新村这一部分的话可能有一些抵触情绪,但是通过我们做工作的话,群众也在慢慢接受,签字率已经达到了50%。  

  

  其实,这个50%的签字率还包括了宏仁老村其他几个村民小组,而就是加上其他几个村民小组,同意改造的村民签字率也远没有达到90%以上。  

  

  据村民李祥、郭秀英、莫正才说,他们不愿把刚建好的那么好的房子拆掉。农户们在村民会上都不同意改造。党员会上党总支写了不同意拆迁的告,送到办事处了。  

  

  在村民们的联合签名表中,宏仁新村500多户村民有400多户联名反对拆迁新村。可就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已经开始了。  

  

  今年6月2日,官渡区矣六街道城中村改造指挥部进了村,新村里一些楼房的大门和墙上也被涂上了大大的“拆”字,而且有的新楼房已经开始被拆了。  

  

  村民李雄等人说,不签字,他们就把人家的工作退了,就不要他们上班。有的还带领人敲玻璃,砸窗户、砸门。为了让他们签字同意拆迁,改造指挥部想出了种种办法,甚至说,宏仁新村的楼房是违章建筑,必须拆除。  

  

  唐跃东说:2005年的时候,由村集体牵头组织宏仁小组的农户自己建设。我们查了一下,就是土地和规划的手续都没有。  

  

  村民们说,我们改造得那么好的新村,叫我们咋盖我们就咋盖的新村,一下子来说我们是违章建筑,扣个帽子给我们,叫我们拆掉。  

  

  这哪是让村民自愿同意啊?分明是强迫人家同意嘛。村民明明有手续,却硬要扣上违章建筑的帽子。  

  

  宏仁新村的这500多栋新楼房怎么被说成了违章建筑呢从2005年至今,村集体和村民投入3亿多元的巨额资金,历时五年建起来这么大规模的新村,如果是违章建筑,难道作为街道这一级是不知情吗  

  

  唐跃东说:说不知情,肯定说不过去。应该怎么说呢,街道也是掌握一些情况的。  

  

  据了解,在2005年的时候,宏仁村还是属于城市规划范围之外的农村。按当时的规定,农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只要经过了村集体、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批准就可以了。  

  

  记者从云南省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周子龙处了解到:宏仁新村这一块,在国土部门认定的属性是集体建设用地,就是宅基地。现在的土地所有权人还是村集体,其它任何单位现在是无权进入这个现场进行强行拆迁的。除非90%以上的村民自愿同意才可拆迁。  

  

  这样看来,宏仁新村在市国土资源局登记的土地性质就是宅基地,在宅基地上建起来的新村,现在却说它是违章建设,简直是指鹿为马。  

  

  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同时《物权法》也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强迫村民拆除新建的楼房,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  

  

  那么这个花费3亿多元刚刚建起来的新村,为什么一定要拆掉它呢其实在一开始公布的改造通告中就已经明确了,这里要建设一个商贸城的二期工程,而且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开发商已经介入其中。  

  

  记者问:在这个拆迁过程当中,有开发商已经介入到这个拆迁工作当中去了,这个开发商跟前期的拆迁工作之间,和政府之间是一个什么关系  

  

  周子龙说:他开发商的话,他是实际上由政府主导,开发商的话,他主要是一级开发,一方面是资金的投入;另外一方面是协助,协助村民进行拆迁。  

  

  由此,我们极不情愿地看到,开发商卷入其中,而且与政府纠结在一起。  

  综上,我们看到:官员不顾宏仁村民花5年刚建成新农村的事实,也不尊重宏仁村民不同意拆迁改造的意愿,而是采取做工作动员,甚至用辞退工作来威胁,强扣上违章建筑的帽子,还带领人敲玻璃,砸窗户、砸门,实施拆迁再改造,这些哪里有一点以民为本的影子?特别是,此事件中,开发商与地方政府与纠结在一起,这里面,水有多深,值得我们深思。昆明的城中村改造,在宏仁新村的拆迁中已经严重变味了。官员以自己的决策代替民意,以自己的规划侵犯民意,这种行为危害很大。  

  

  昆明市下属某县县委书记付天承认,有时候官员的想法与民众相差很大。  

  

  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说,这时候的决策,就不应该由官员越俎代庖,代民众说话。“比如拆迁,谁都知道这会美化环境,但你无权让我以牺牲自我作为代价。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有选择权。”他说,政府现在面临的一个任务,是要改变自己的决策程序,解决“由谁来决策的问题。”  

  

  以民为本,决不能只挂在嘴上,而要落实在行动中,这才是真正的以民为本。  

  2010.8.15  

  

标签:拆迁   村民   新村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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