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民案的必然思考
赵东民同志一案现已真相大白,一位忠诚的共产党员、一位全心全意为工人维权的法律律师,因触犯有关利益,被西安有关当局拘捕,并以莫须有罪名非法关押一年多。在广大群众的愤怒和强烈呼声中,西安有关当局才决定开审赵东民同志一案。可以说是公理和广大民意赢得了第一次成功胜利。按这个推理,公理正义和客观事实一定会使得赵东民同志终得以无罪释放,并获得相关安抚赔偿,广大群众也是这样坚定自己的信念。但是从赵东民同志一案的前始后终,一味用感性来对待是不正确的。这其间有着很多必须深思的问题,有信心和信念当然是对的,但必须理性合理地去认识某些存在的问题隐患,并寻出有效的解决办法,赵东民同志的案件才能如广大群众之所愿,才能得以按正确的方式解决。还有不到一月时间,赵东民同志一案就要进行一审宣判,有很多现实问题我们必须进行深入思考。
首先西安有关当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拘捕赵东民,并公然践踏相关司法程序,对赵东民同志非法羁押一年以上,不审不判,隔绝其与外界一切联系。据众多网友提供的资料素材,充分证明赵东民同志是被有关当局以莫须有罪名拘捕关押,体现了有关当局为了维护利益集团利益,而不惜利用强权势力来对正义群众人士进行迫害打击。广大群众必须清楚地认识这个关键点:赵东民同志是一名优秀合格的共产党员,一名为工人群众维权的中坚代表,有关当局的行为表明了当代专制意识对社会公正和政党合法地位肆意猖獗的挑战,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在有关当局的强权势力中,是没有公理正义及良知概念可言的。这就为其随着以后事件的发展进程,施展各种手段留下了问题隐患。
我们分析,有关当局对赵东民同志的事情,最初应该是以威胁打压为主,胁迫其“老实”一点就行,并不想把事情事件进一步升级。然而有关当局最初的极端行为激起了部分群众人士的不满和长期关注,与此同时赵东民同志又表现出了一股正义凛然、信仰坚定的意志气质(见“赵东民的狱中自白”)。因此有关当局的强权强势就充分体现出来,不惜公然践踏司法法规,与一切有悖行为对抗。这是典型的对抗社会公理和玩弄司法制度的强权态势,我们必须清楚正视这一点。
其次,25日的开庭完全是迫于群众舆论压力,才作出相关举措。一百余辆警车、数百名各种警察的出动,充分表明了一副强权强势的姿态。一个小小的赵东民值得这样大张旗鼓,不惜耗费巨大的财力物力吗?这是在向群众示威,表明他们强大的实力后盾和对抗意志。这同时也充分反映了赵东民同志一案的实质进展,确实与人民群众的团结齐心密不可分。但这不能表明,赵东民同志的案件就能得到顺利解决。在赵东民一案的整个过程中,一直贯穿着有关当局的强权势力这样一个重要而不可忽视的因素。为什么要如此劳师动众?这是在威胁人民群众,迫使人民群众在赵东民一案中尽可能退却。为什么要阻止群众的旁审旁听?如果不是确实的程序要求,可能赵父和其大儿子也不能允许参与庭审。如此肆意践踏司法制度的公平公正,不正是强权势力的意志体现?同时据《赵东民事件之“庭审”实录》(陕西老工人)一文中所述:“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罪名仍然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主要事实分别是 2009年6月15日 、6月25日,工人群众到陕西省总工会递交公开信和倾听通情况而造成“工会长达7个小时左右不能正常办公”的“严重事件”,指控此事是赵东民策划并造成了严重后果……(而法院外曾经参加过上述事情的工人群众纷纷表示,他们胡说,工会是正常接待,而且根本没有什么严重后果),之后宣读了陕西省总工会副主席张仲茜、陕西省总工会办公室主任梁小民、陕西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冯勇、陕西省总工会民管部某某、后勤部某某某等证言,这些证言均要证明“两次群访”造成了严重后果……从这段“实录”,我们清楚地看到有关当局仍然在与公理正义和人民群众做着困兽之斗。他们不会轻易就此屈服,使得赵东民一案的结果扑塑迷离,并有着进一步升级的形势。
我们可以简单地推测,作为“原告”的陕西省总工会,其实是有关当局面对赵东民事件必须作出处置,所选出的顶包替罪羊。为什么陕西总工会的所谓证词是颠倒是非,与实际不符的?在与事工人群众前根本站不住脚(见“赵东民案子的原告方原来是陕西省工会”、“ 视频铁证面前陕西省工会岂敢抵赖”)。原因一是赵东民本就是工会维权代表,他们具有不可推卸的第一行政管理责任,因此在问题出现极端化,他们即“被迫”浮出水面。原因二是无法为赵东民安上一个平息所有事态的合理“罪名”,而唯一的只能从工会方面找出一些蛛丝马迹,于职能还是于“线索”,总工会自然是最恰当的“原告”了。我们可以清楚看到,有关当局为了各种缘由情况必须严惩赵东民,而不惜施展采用各种手段。如果赵东民一审宣判的结果都不能符合各方意愿要求,是否会又有新的或更深的“罪名”?我们必须谨防。
再则,赵东民同志一案群众必须清楚认识到,如果赵东民同志最终如我们所愿被宣判无罪释放。那就以铁的事实证明了有关当局和陕西总工会有着不可推卸的罪责,甚至成为被告。对于强权强势的当局和有关当事人,他们会答应吗?有关当局到是可以以“渎职”或“误判”等进行相关国家赔偿,就可以搪塞了事,最多丢了个面子和企图未成。而将作为犯“诬告罪”的陕西总工会有关人员领导,他们会甘心这样的结局吗?当然不能。这就是赵东民同志案件不能一味感性对待的重要原因。在这个可能的结局下,他们肯定会做力搏之争,会施展各种可能的手段,以此使得赵东民一案达到他们的意志结果。广大群众一定要时刻保持高度认识,用一切办法来与强权势力对抗。在极端特有情况下,靠信念意识是不行的,必须要有实际行动和有效作为。有关当局一定会在此事件上设置很多障碍,如不惜动用强大专制工具,动用警车警员,破坏司法公正性,进行诬告等。在“上厕所死”、“俯卧撑死”、“针刺死”等一系列特色事件的醒示下,广大群众必须谨防一切超出想象的方法手段。虽然赵东民同志在有关司法程序中,是完全受到保护的。但广大人民必须高度谨防和高度保护,如果出现什么意外情况,绝不能和有关当局善罢甘休。
面对如此现实的障碍隐患,要如何才能使得赵东民同志的案件,按人民群众和公理正义的方向顺利进行呢?第一,赵东民同志一案必须受到更高级别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的关注、重视和监督,这是最科学有效的解决办法,也是符合有关制度的合理办法。第二,必须依靠广大正义的人民群众。在现实情况下要达到第一点,人民群众也是取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赵东民同志在羁押一年多后,最终得以开庭审理,取得实质进展,这和广大人民群众及正义人士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在赵东民同志的庭审前后,各地群众发起了关注团,令每个人都无比受到鼓舞。特别是出现了桑文英、葛丽英、wangxianfeng等,及现场数十名声援群众,曾一度打乱荷枪实弹警察的维持节奏。这些英雄勇敢的群众是所有希望的代表,但他们的力量实在太单薄。很多群众一直都有抱观望态度的意识,这些群众都有正义的信念,但这是事实。因此只有把却懦和观望化作实际行动,这将是一股势不可挡的洪流,也才能真正相互保护群众自身的力量。同时也才能使得赵东民同志的案件朝着希望的方向发展。另外,我们的身边和有关单位机构不乏正义的人士,这些正义人士都可以渗透进某些关键部门,这就能对事件的合理有效解决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是最终打破各种问题隐患的关键所在。同时我们要坚信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我们的法律是公正严明的,政府机关是可信的。只有在这样的实际情况下,所有非法的、祸藏意图的、违背公理正义的强权势力才能被确实打垮,这才是最具有现实意义的信心与信念。
坚决声援赵东民同志!声援赵东民同志就是声援我们的党!声援我们的党就是声援我们群众自己!
赵东民事件的“内幕”
视频铁证面前陕西省工会岂敢抵赖
赵东民的狱中自白
赵东民9.25开庭简
赵东民事件之“庭审”实录
赵东民案子的原告方原来是陕西省工会
声援英雄赵东民法院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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