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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共识”的前提必须是保证中国主权

2025-02-24 观点 评论 阅读
  

  “东海共识”的前提必须是保证中国主权

  

  据新华网北京9月10日电,当有记者问:日方抓扣中国渔船是否影响中日落实东海问题原则共识?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说:中方决定推迟原定于9月中旬举行的第二次东海问题原则共识政府间谈判。中国政府的这个决定,毫无疑义是非常正确的。  

  

  据日本共同社道,中日两国有关东海油气田开发条约缔结谈判2010年7月27日上午在日本东京举行。双方将就如何共同开发“龙井”油气田(日本称“翌桧”)附近海域、合作开发“春晓”油气田(日本称“白桦”)等问题进行协商。道表示,今年5月下旬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访日时,与时任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就尽快启动条约缔结谈判达成了共识。  

  

  日媒没有道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原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达成了什么样的共识,中国媒体也没有这方面的道,我也就无法知晓姜瑜所说的“东海问题原则共识”(这里,我要向温总理以及所有国家管理者提出:凡这类关于国家主权和根本利益的大事,都应当公开进行,秘密与外国谈判、缔结协议,不是一个民主国家的表现,显然违背“政务公开”的承诺)。但是,从此后的日本一系列举动来看,中日之间不存在什么共识,日本掳我渔船,搞“离岛国有化”,要在12月份与美军在东海搞什么“夺岛”联合军演,都是对这个“东海问题原则共识”的否定。如果真的达成了一个“东海问题原则共识”,那问题就复杂了,我除了认为是日本背信弃义,其他的就只能警觉,不好去设想。  

  

  不管中日两国政府之间达成了什么“东海问题原则共识”,现在中国政府做出推迟原定于9月中旬举行的第二次东海问题原则共识政府间谈判,是正确的。我认为,不,不应该是我认为,而是国家利益要求,以后不管是什么时候恢复中日政府间关于东海问题的谈判,都必须以承认中国固有主权为基础。主权问题是不容谈判的,“搁置”也不行,不管是谁说的。实践证明,“搁置主权”必然导致丧失主权。如果在事实面前还要坚持,那就不是无知,没有经验。  

  

  网友耀耀对我写的《派渔政船,在理,行权,有节奏》评论说:“历史给了中国这个机会,亮出自己的肌肉,告诉那些侵占中国领土的贼们,中国要与你们解决领土争议问题,再不忍气吞声了,……要么根据历史的事实解决,要么给中国海军一次向中国人民汇的机会.我们说要走向大洋,冲不过钓鱼岛,就别谈中国崛起.中国政府如果连在中国领海里打架的勇气都没有,自然要让人民想起李鸿章的耻辱了.中国政府别错过书写历史新篇章的机会.展示大国形象的舞台。”我认为,网友说得好!  

  

  我在《中美关系战略思想(续8)——突破美国包围》提出:“日本要投资中国共同开发东海资源可以讨论——因为我们已经有言在先,不好反悔,但是资源的所有者是中国,这一点也是有言在先,只是现在不能搁置,主权属我必须首先明确。日本要乱说乱动是不行的。你日本动口,我中国也动口,你日本要动手动脚,我中国也就只好奉陪,我们也有手有脚,也能动。”现在日本依仗美国撑腰,动了手,事情就发生了变化,不仅主权问题不能搁置,要立刻解决,我们先怕渔政船去钓鱼岛海域执法,就是行使主权;而且“共同开发”还要不要继续,这个问题现在要搁置起来,最好就不再提了。我们现在不是没有海上采油技术,更不是缺资金。  

  

  我们现在这样做,不是中国言而无信,说话不算数,而且你日本不知好歹,得寸进尺,得了中国的利还不知足,还要连中国的本一起拿走,太贪得无厌。结果是机关算尽,反误了自己,怪不得我们。不过现在中国政府还给你们留的有回转余地,讲的只是“推迟”,不是终止,日本执政者还是抓住这个机会捞点实际利益好。如果不节制自己的行为,硬要在钓鱼岛和东海主权问题上与中国争夺,首先是无理,这一点我已经从历史、法律等方面给你们讲了,你们否认不了,美国也不敢推翻自己签字承诺的东西。最后是于日本不利,争夺的结果谁输谁赢岂不说,至少是日本要受很大损伤吧,日本经受得起吗?我看日本再也不会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复苏的机会了。如果你们认识不了,我有机会以后讲给你们听。  

标签:中国   日本   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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