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民同志反潮流日记”读后感
昆仑山Z125
2010、10、7、
据说律师是资产阶级法庭的一个漂亮的花瓶;甚至有“律师是法律的妓女”之说。这对于吃了原告吃被告,简言之,三六九统吃的“律师”来说,也许是很恰如其分的比喻。
因此,如果“浦江一桥”所发布的““赵东民同志何罪之有???”之文的内容基本事实的话,那恐怕不但是当代中国所有没有为金钱出卖灵魂的律师,而且全世界一切没有为金钱出卖灵魂的律师,都要感谢赵东民律师了!因为赵东民律师“铁肩担道义”的精神,为他(她)们洗刷了历史性的耻辱……
为了对赵东民律师略表敬意,时年月4日我已请《》转交干净的500了。“500”叫什么?也许至少中国人民家喻户晓。
然而,封资修卫道士们,为了“与时俱进”,以便显示复辟的成果,于是,连很多名称都要复古了,诸如人民子弟兵不叫人民子弟兵,而叫“官兵”了;人民币被借用现代科学技术所设置的取款机,不厌其烦、日复亿万次而“似乎好心”地宣布为“钞票”了!如此等等。
另外,“浦江一桥”在文尾呼吁:“对目无党纪国法的(西)安分局领导人要绳之以法。”请恕我不敢苟同。为什么?因为“罪归元帅”!
我在“对‘昆仑山Z119’的增改及其注解
2010、9、18至21号增改
一
国人自互残为羊,中东炮火连世天。
汉奸推波又咒娘,其师便是帝修反!
钱财有价义无价,何必亲痛仇者欢?
光标巴比冯周等,不做钱奴学圣贤。
二
雷锋已故子孙在,遥播情爱满人间。
识才善任毛泽东,指路皆生强兵将。
但愿行善辨忠奸,“东郭救狼”不再干!
与狼一起学狼叫,祈请冤魂多鉴谅。”
中第一句14个字最前7个字:“国人自互残为羊”,就是曾同时在“昆仑山博客专栏”中发表的,点击已逾万、“扔蛋1000多,鲜花只有300多的“郭道晖‘四千老干部对党史的一次民主评议’之文读后感”后面,由资修卫道士们送给“文革余蘖”、“活化石”、“人渣”、“楼猪”、“脑残弱智”、“这狗脑子坏了,妄想症病患”者、“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到中国博客来了”、“此文禽兽不如”等莫须有罪名和诬蔑谩骂以及“你配昆仑山?呸!”、“毛泽东的战士,应该到朝鲜去发挥聪明才智”等的“昆仑山”,找不出更恰如其分的词语,便只好用“国人自互残为羊”这几个字来蕴含:当今时代凡是兄弟自残或相残,结果,不是成为枉死无人知的可怜小羔羊,就是成为可悲可恶又可恨的替罪羊,包括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各级已经入狱,或尚逍遥法外的新生资产阶级腐败分子,真正坑害他(她)们已经下地狱或必将下地狱的:一是只许强盗放火,不许良民点灯的帝国主义强盗逻辑;二是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则和普遍真理,抹杀革命的灵魂、磨灭战斗的锋芒,把资产阶级可以接受或似乎可以接受的东西当作第一位的东西来宣传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谬论;三是主观与客观相分裂、理论与实践相脱离,为了运动的现在,牺牲运动的将来,为了眼前的利益,牺牲长远利益的机会主义歧途。
它们共同的祖师爷是万恶之源的三个字,也就是封资修卫道士们吞吞吐吐、绕来绕去,或赤膊上阵公开奉为法宝和神灵的——私有制!
“赵东民同志何罪之有???”原文如下:
在 2009年8月19日 下午赵东民律师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被西安市新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并超期羁押至今。
赵东民本身就是律师,是法律的代表。会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确是很难让人置信。我们不得不弄个究竟。
从赵东民的博客中和他同事的文章中可一看到以下的事实。(赵东民的博客好在没有被封杀)
2008年8月8日,《自发的学习毛泽东思想倡议书》发布;
2008年8月10日 ,经过陕西部分毛派分子充分讨论,最后一致赞同《自发的学习毛泽东思想倡议书》。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诞生;
2008年9月,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观点交流简《学习与实践》第一期编印问世;
2008年10月31日,发起了第一次筹备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研讨会,经过与会工人代表讨论,原则通过《筹备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倡议书》。自此,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诞生;
2008年11月21日,发起第二次筹备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研讨会,进一步阐述了《筹备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倡议书》所体现的三大原则。即: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贪官污吏;2、捍卫《宪法》原则,确保劳动者的生存和平等权。 3、克服妥协、投降和自私自利的思想,团结起来,实现工人阶级大联合;
2008年11月28日,发起了第三次筹备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研讨会,明确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的名称含义及简称,以及存在形式,即:简称为陕西工维会,未申请和获得批准前暂时以群众研讨组形式存在。强调了陕西工维会群众研讨组的指导原则和研讨阶段的任务;三次研讨会的总结形成《企业工人维权手册》的核心内容,《企业工人维权手册》随即诞生;
2009年元月8日,《企业工人维权手册》首次在陕西省第三印染厂公开出现,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骨干分子之一赵东民及相关工人,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调查,结果不了了之;
2009 年2月28日,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召开了08年度总结会,会议通过把《自发的学习毛泽东思想倡议书》的基本原则、以及补充论述《坚持“继续革命” 改造我们的思想》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基本观点作为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的指导原则。进一步确定了学习小组的发展,继续坚持把学习毛泽东思想和工农阶级依法维权运动结合起来的原则;
2009年4月7日,赵东民、张兴财、刘高智代表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向中共陕西省委、省总工会递交了《筹建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申请书》;
2009年4月底和5月底,陕西毛学组代表分别赴重庆、河南和当地民间毛派群体搞联谊和交流,共同探讨在当代历史条件下,把毛泽东思想想基本原则和工农阶级迫切需要的维权运动结合的问题,意图实现在此基础上各地毛派的逐步联合。两次行动和当地部分工人代表也建立了联系,并且向大家详细介绍了陕西工维会研讨情况,引起大家强烈关注,为促进陕西工农阶级和全国各地工农阶级的大联合迈出尝试的第一步;
2009年6月8日,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户县(群众)研讨组发起诞生,并通了各级总工会;
2009年6月12日,发起第四次筹建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研讨会。这次会议总结出:贪官污吏(即官僚资产阶级)在阉割了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政治灵魂的“法律”及“政策”的名义下剥削和压迫工农,同时也是在侵害党的肌体,盗挖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所以工农必须团结起来,把阶级维权运动和反腐,即反官僚资产阶级,和捍卫党的领导、捍卫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运动结合起来,才可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而这个斗争必须从和工贼及工贼思想争夺工会主宰权开始,因为中国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
2009年6月15日,在6-12研讨会影响下,陕西十几个企业的离退工人及破产改制工人、下岗工人代表160余人联合发起向陕西省总工会递交了《陕西离退工人致陕西省总工会的公开信》,向总工会发出了要联合起来行使《中国工会章程》赋予职工会员对一切工会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和罢免权的信号;
2009年7月28日,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代表赴北京向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工运研究所送达了给中共中央及全总的《陕西工农维权运动通综述》,向中央介绍了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及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具体情况,以及陕西工农维权运动面临被打压的情况;
2009年8月1日,就西安市民政局出台【2009】180号文件,关于《关于取缔“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的决定》,并直接针对性的向赵东民、张兴财、刘高智传达事件,由赵东民起草并对外发布了《致中共中央、国务院、陕西省委省政府、西安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信》,从政治和法律角度对西安市民政局出台【2009】180号文件的行为提出严重质疑;
2009年8月5日,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主要代表接受北京某左翼网络传媒机构的采访,详细介绍了学习小组和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的情况。希望能进一步引起全国各地的共产主义分子的关注,并能从我们工作中的正确和错误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以更有利地推动共产主义事业在我国的发展,以及对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贡献我们微薄之力。
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宣传员
从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的日程工作按排来看,纯属群众自发学习研究毛泽东思想的团体,是一种结社。没有看到他们反党反国家文字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赵东民以上所为都在《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范围之内,并无违反。与其相反的我们看到的是,在反官僚资产阶级,和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的成果、捍卫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而作出了重要的成绩。
我们从赵东民博客和其同事发表的文章中还可以得知,赵东民于 2009年6月15日、 6月25日 两次带领工人群众到陕西省总会递交公开信和倾听通情况,这些情况都是反映工人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是工会本身应当管的问题。难道赵东民做错了?工会本身就应当主动承担起来才对,应当关心下岗工人的疾苦才对,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温暧与关怀。可是陕西省总工会做了吗?非但不感谢赵东民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反而还倒打一耙,给人家安个 “扰乱公共秩序罪”抓起来,搞得全国沸沸扬扬。故人们要问:赵东民同志何罪之有???
那么为什么赵东民律师会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西安市新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呢?那只有一种解释:害怕人民起来造反,造官僚资产阶级的反。害怕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人民,夺取原本属于工人无产阶级的权力。
正如毛主席说过的:“修正主义上台,就是资本主义上台。而且是最坏的资本主义,是法西斯主义;如果这样的共产党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挂着羊头买狗肉,那么人民就要自发组织起来,以武装的革命坚决打倒假共产党!推翻其在中国的罪恶统治!并全部、干净、彻底地消灭一切附着在这个奸伪集团上的官僚卖办汉奸势力!
刑拘赵东民一事,清楚地表明,陕西西安新城公安分局公然违反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违背宪法和法律,破坏社会主义民主,践踏社会主义法制。是可忍,孰不可忍!
应该说赵东民同志是一个优秀的共产党人,他在中央党校法律本科(函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毕业后从事法律工作,2003年获得西安市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颁发的先进人民调解员荣誉。从思想到行为,他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维护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反对贪官污吏,光明磊落,以大局为重,遵纪守法,不谋私利,并赢得当地群众的高度赞誉。他对于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掠夺公共财产痛心疾首;对于公民权利,尤其是工人阶级当家做主的权利被剥夺,对于下岗失业工人的处境,表示了深切同情。他积极主动地义务为他们依法维权。正如在 2009年8月24日 署名为金牌民工发表的声明中所说:“赵东民维权中被一些工人当作救星一样看待,有些工人直言说,找到了真正的共产党。”
由赵东民案件一事使我想到了,中国首位劳工大律师施洋,要执行死刑时,对着敌人高喊:“我施洋不怕人,不怕事,不怕死!堂堂做人,反对强暴!你们杀了一个施洋,还有千百个施洋!你们杀吧,你们开枪吧!”最后,他振臂高呼:“劳工万岁!”便在敌人的枪声中壮烈就义,时年施洋年仅34岁。1939年,毛泽东在延安举行的“二·七”纪念大会上高度评价说:“施洋同志的牺牲,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自己的政党,是保护工人阶级利益的。”而今对赵东民为了工人维权被锒铛入狱,弄得家破人亡的命运,我认为是一种邪恶势力对毛泽东思想的侮辱和反叛。
西安新城公安分局领导人,随便抓人目无党纪国法,人们不得不问,这是谁指使的呢?后台又是谁呢?希望得到有关部门合理的解释,对目无党纪国法的安分局领导人要绳之以法。
更滑稽可笑的是陕西省总工会竟成了赵东民案件的原告,太令人匪夷所思了,这不是颠倒黑白吗
强烈要求西安市新城公安分局无条件释放赵东民同志,还以人身自由,恢复名誉,并公开道歉,赔尝赵东民同志一切的经济损失!
从对赵东民个体命运的关注,现在已经上升到有关党的存亡和国家的兴衰高度来看待,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发展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
呼吁,一切热爱毛主席、热爱毛泽东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勤劳勇敢的中华民族、主持正义的人们赶快行动起来,积极声援《北京发起赵东民事件关注团》的正义行动!我签名!
南浦一桥20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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