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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农民的自留地曾经超过“亩产两千斤”?

2025-02-17 观点 评论 阅读

偶然在网上看到凤凰网转载的茅于轼教授大作《三十年前的中国百姓》,其中有两段话是十分令人震惊的:
“农民在公社地里干活,由队长记录出勤。壮劳力干重活,每干一天记10分,年轻妇女记7分或8分,其他情况记5分到8分。到了年底,队长公布各人所挣的工分,再用全队的总工分除一年中卖余粮所得的收入,得出每一个工分能够分多少钱。社员们劳动一天的平均收入只不过两三毛钱。差的还不到一毛钱,个别的甚至出现负的工分值。劳动一天不但没有收入,还要倒贴!农民唯一的收入就是卖余粮。经营好的队,有一些副业收入,分的钱能多一点。总之,农民的现金收入少得可怜,根本不够买衣服、缝被子。我在农村时要淘汰一条穿了多年的破棉毛裤,屁股上已经快磨出洞了。隔壁的小伙子盯着我,想要我这条破裤子,天天跟我唠叨裤子的事。后来我把裤子给了他,他得以少挨一些冻。另外几个小伙子对他羡慕不已。

对农民而言,最大的问题还是如何吃饱肚子。大多数公社分的粮根本不够吃,大人一天能分一斤粮食就算不错。幸亏公社给每家每户一小块自留地。这是农民吃粮的命根子,他们竭尽全力把自留地种好,施肥浇水,不遗余力。所以,自留地里的单产比公社地里的高出很多。这说明土地的产出有很大的弹性。多投入就能多产出。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有了生产的自主权,产量上去了,成本降低了。粮食吃不完,连年出口。大家吃得比中国几千年以来任何时候都更饱、更好。这样的对比太明显了。”

“劳动一天不但没有收入,还要倒贴”当然令人震惊。按照茅教授的说法,“工分值”是“用全队的总工分除一年中卖余粮所得的收入”。那么,“负工分值”是什么意思呢?只可能是“一年中卖余粮所得的收入”等于负数了。

但是,“卖余粮”是怎么卖出负数收入来的呢?大概只有两种可能的情况:
1)不但没有余粮,而且还欠着公粮没交完,比如那个著名的二十三年没交公粮的小岗村;
2)余粮虽然有,但是卖粮的收入还抵不上成本的总和。
茅教授说的“个别的甚至出现负的工分值”究竟是哪一种呢?茅教授没有说,不得而知。

不过,这还不是最令人震惊的。最令人震惊的还是“幸亏公社给每家每户一小块自留地。这是农民吃粮的命根子”。

按照茅教授的说法,“大人一天能分一斤粮食就算不错”,意思是一斤粮食不够吃。当然,一日三餐一共一斤,每餐才三两多点,当然不够。
但是,茅教授忘了:一斤粮食做出来的饭可不止一斤,至少也有两斤。这么算下来,其实一个大人一天分一斤粮食,已经差不多够吃了。

当然,也不妨按照茅教授的说法,假设一个大人每天要吃两斤粮食才能吃饱。那么,每个大人每天只能分到一斤,另外那一斤就得从自留地获得。当时的人均自留地是多少亩呢?“1955年11月公布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规定:每人自留地最多不得超过当地人均耕地的5%。”而当时全国人均耕地不到三亩,这样算下来,人均自留地应该不会超过3X5%=0.15亩。这0.15亩地,每年必须种出至少365斤粮食来,也就是亩产2400斤!袁隆平院士去年曾发下宏愿:“90岁时争取水稻亩产一千公斤”。这么看来,袁院士这个宏愿实在不算啥,茅教授介绍的“三十年前”的农民早就在自留地里超过他了!

标签:自留地   收入   农民   粮食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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