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下乡与农民进城
本人出生于六十年代中期,上山下乡那会年纪还小,不怎么懂事,对知青问题没多少发言权。既然大家讨论得热闹,自己免不了心中发痒,也来插上几句话。
记得知青好像有两种:一曰下乡知青、一曰回乡知青。人们讨论的好像只有下乡知青,对于回乡知青,读了十来年书后回到老家继续当农民,似乎天经地义,诉苦的也不多,把下乡看成灾难的多是一些从城里来的一贯养尊处优的孩子。城里人干不惯农活是可以理解的,晒晒太阳身上脱皮,挑挑担子肩膀红肿,光着脚丫走在乡间小路上,更是像针扎一样。就本人而言,虽然不是农村户口,在农村生活了十八年,在父母鼓励下参加过农业生产,过去插田割禾挑粪样样能干,但如今要我去干农活也照样受不了,毕竟二十多年没干过了。这毕竟是习惯问题,适应一段时间也就好了。农村的生活虽苦,但农民一辈子尚且能够承受,当几年知青也不见得如下地狱。事实上,也有不少知青把农村生活看成是一生中非常宝贵的一段历练。
我的老家在湘中的一个小山村,离县城十多公里,也算是比较偏远了。在我的记忆中,村里来过两位下乡知青,第一位是本村人,父亲很早参加了革命,在城里做了官,但他的叔叔伯伯都在村里,他叔叔还是大队支书。他回老家的目的也就是锻炼锻炼,没两年就当兵去了,这其间有没有腐败我不知道,我觉得一个老军人送个孩子当兵也算不上什么腐败,那时候只要符合条件,当兵并不是件什么难事,不像现在要送上几万十几万。此人后来官运亨通,做了某省武警总队的政委,我上大学时去他家拜访过一次,对待家乡人还算和蔼,但本人素来不喜攀龙附凤,总的来说对他的印象不深。
第二位是从县城来的一位女知青,姓李。这位知青来了以后吃住在支书家,和支书的女儿住一起。考虑到她是女孩子,又没干过农活,大队特意在小学里办了一个幼儿班,让她当了村里的第一名幼师。因为我母亲是小学校长,她经常到我家来玩,和我母亲聊天,有时候还从县城带些糖果点心给我们吃,所以我对她特别熟悉。直到现在,她偶尔也到我妈妈那里串串门(老家县改市,我家也搬进了市区),见了她,我还是“ 李 老师、 李 老师”喊得非常亲切。
李 老师除了当幼师,小学里其他老师有事时也常请她代课。那时候会议特多,我母亲常常到公社开会,这时就会让 李 老师给我们上课。她上课讲得好不好我没印象了,但是每次上课她都会拿出一二十分钟给我们讲故事,讲得最多的是福尔摩斯。我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对这类侦探故事感到非常新奇,所以也特别欢迎她。
那个时候每个大队都有文艺宣传队, 李 老师在文艺方面是一把好手,既当导演,也当女主角。学校有位男老师,姓殷,文采好,生性幽默,又很有表演天赋,常担当编剧和丑角。他们两个是一对很好的搭档,在一起排演了很多有趣的节目,有舞蹈、短剧、还演过样板戏中间的一些片断。有一段台词我记忆特别深刻:“我是姚千贵(要钱鬼),过去当保长,横行霸道在乡里,一日三餐肉酒饭,吃穿玩乐都容易。如今翻了个天,不许我乱说乱动强迫劳动改造在家里,大人小孩都把我欺,还骂我是老老老老狐狸,冒味冒味真冒味……”。 殷 老师由此得了个外号叫作“老狐狸”,即使我们当面这样叫他他也不生气。 殷 老师年纪大有妻小,听说 李 老师和常演男主角的一位青年谈过恋爱,那位男青年后来当了兵,复员后在某钢铁厂当汽车司机, 李 老师回城后被安排在一家国营企业工作,为什么两人没成我就没问过了。九十年代企业倒闭 李 老师下了岗,做一点小生意,现在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把下岗和当时的上山下乡联系在一起是很无聊的,那时候没当知青而后来下岗的大有人在,现在也有不少人因为企业破产而失业,有些人那时还没出生,难道也要算在上山下乡的头上?我看都是拜“国企改制”所赐,或可称为“改革开放”的副产品,自由经济的牺牲品,和当时的计划体制是毫无关系的。
在我看来,那时候农村对下乡知青还是很欢迎的,也颇为照顾。时过境迁,现在很多农民为了生计进入了城市,他们所受的待遇恐怕远不如当时农民对知青那么友好和优待。
在某些市民的眼里,“农民”或“农民工”几乎是贫穷、下贱、肮脏、愚昧的代名词,他们有些人觉得农民工进城抢了他们的饭碗,有些人认为农民工扰乱了城市的治安,也有些人出于出生在城市的天生的优越感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看不起农民,从而对农民工怀有一种莫名的敌意,甚至出现公然歧视、故意刁难农民工的现象。农民工的人格尊严得不到尊重,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挨打挨骂成为常事,欠薪事件屡有发生。
几年前,笔者去广东东莞、深圳看望在那里打工的亲友。那时候他们的生活条件还是很艰苦的,我二伯父的两个儿子、我的两位堂哥两家合租在同一套房子里,两对老夫妻住一间房,他们的儿女男孩住一间、女孩住一间,只有很小的卫生间和厨房。他们八十年代就到了广东,在那里生活十几年了,条件依然得不到改善,为什么?工资低,仅够勉强维持生活。在工厂干的时间再久,在城里生活的时间再长,也不能成为市民和厂里的正式职工,没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外地人买房也比本地人贵好多倍。2003年二哥得了癌症,不仅丢了性命,而且把自己打工十几年赚下的几万元积蓄花了个精光,他工作了多年的工厂没有出一分钱的医疗费。三伯父的女儿、我的堂姐上班时被机器切掉了一根手指,厂里只给了500块钱医药费和一星期的病假。
我父亲五十年代进工厂,很快就成为了工厂的正式职工,后来参军、提干、转业并完全融入了城市。母亲上大学时正逢三年困难时期,学校解散了,母亲被遣回原籍后还是被当地政府安排当了一名小学教师。我的舅舅、姨妈都在六十年代中学毕业后找到了工作,姨妈参加工作时正处于文革之中,而舅舅由于文彩出众做过县委书记的秘书,后来做了某银行的行长,说明那时候“跳农门”并不像有些人想象中那么困难。今天,就算你大学毕业,拿了硕士、博士学位,也不见得能成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表哥的儿子是华中农业大学的硕士毕业生,水产专业,原来在武汉工作,去年到了上海,户口却留在老家,算得上是一位硕士“农民工”。姨妈的女儿在北京工作了十年,不仅有稳定的工作,而且买了房,成了家,儿子都上幼儿园了,可依然成不了北京人,今年还不得不专门请假回家更换身份证。我有不少学生,毕业多年了还不知道自己的户口、档案、人事关系、组织关系该往何处挂靠。前几天,一位毕业五年的学生为了结婚只得把户口迁回了农村原籍,他的档案还放在我家里,不知道该往哪里邮寄。农村出来的大学生尚且如此,农民工哪怕在城里干一辈子还是农民工,几乎没有融入城市的机会。
从历史上来看,有几个城里人不是来自于乡下?尊贵如北京城里的高官后代,他们中相当一部分祖籍恐怕也是农村。从法律上来说,城里人也好,乡下人也好,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大家都是平等的。相比农民对知青的照顾和关爱,我们这些“城里人”是不是应该为自己狭隘的胸怀感到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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