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剥削者不准搭人民的车免费使用公有土地

2025-02-15 学习 评论 阅读

090325剥削者不准搭人民的车免费使用公有土地  

(江西李建军090325原创,转载须署名)  

http://blog.163.com/happy_sb/blog/static/18563191200922595318223/edit/  

http://blog.xiaonei.com/GetEntry.do?id=372785217&owner=240736655  

http://bbs.cyol.com/viewthread.php?tid=164257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87a01c0100ci3k.html  

http://mzdsx5200.w30.dvbbs.net/dispbbs.asp?boardID=6&ID=1807  

  

新华每日电讯2009-03-24 09:55:36以记者张超的名义发了一文《都说不变了,又来意见了,70年后再买一次自己的房?》,有下列放屁话:“《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文件中,住宅用地‘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将替换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 并借某小报之言叫嚷 “有偿收取住宅土地续费,是另一种瞎折腾!”  

这位记者,竟用“大限”一词去形象公有土地的私有化。让我立即想到香港回归前,一些英国的殖民奴才也攻击1997是香港的大限。什么叫“大限”?“大限”本指一个生命的终结点。这位记者是不是要把公有土地私有化之日,比喻成社会主义的死亡大限?是不是很希望公有制死亡这一大限的来临?  

明明是剥削阶级与贪官污吏相勾结,霸占垄断劳动人民公有的土地,搞房地产垄断开发,把劳动人民的钱全部折腾进了首富的房产地资本家和贪官污吏的口袋。现在竟然有人反咬一口,指责人民收取它们一些土地垄断费是“另一种瞎折腾”。唉!剥削阶级的代理人,你们不要恶人先告状了,是你们在旧中国折腾中国穷人、在现代折腾社会主义土地及企业公有制、折腾出了数千万下岗工人和无数失业学生及失地农民,折腾出一大批贪官污吏和剥削阶级暴发户,你们怎么还有脸说劳动人民在折腾你们?!  

  

一、土地是人民从剥削阶级那里夺取的,劳动人民和人民的公有企业可以无偿和低偿使用土地  

  

中国的土地,原来是旧中国地主的,是旧中国资本家的,是旧中国时代帝国主义霸占去的(如被列强侵占去的无数土地!如门口挂了一块“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的法兰西帝国主义的租界内的土地!如香港、澳门的土地)。  

后来出了一个马克思,他告诉穷国与穷人:无产阶级必须从剥削阶级那里夺回属于穷人自己的财产。于是,中国穷人的代表成立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在毛泽东等领导下,带领中国的穷人闹革命,消灭了剥削阶级的军队和国家机器,推翻了三座大山,从地主、资本家和帝国主义手中夺回了属于人民的土地。从此,土地回到了人民的手中,成为公有经济体内人民享有、用于发展经济、共同致富的强大经济基础!  

人民通过宪法规定: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在毛泽东时代,劳动人民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将农村的耕地、水面、山林等合作集中到农村三级所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手中,由劳动人民无偿使用。耕地承包后,国家和集体免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使用费,农民个体继续无偿使用土地。  

其他土地、矿产由各级人民政府代表人民管理。人民的公有企业可以低偿使用土地。  

  

二、剥削阶级和贪官污吏使用土地必须有偿,还要视其剥削程度不断地加收土地使用费  

  

 1990年5月19日 公布的国务院令(第五十五号)根据宪法出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各地方政府对居住用地出让大都按照70年的最高期限审批,有些由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上改建起来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就更短。199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出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产土地使用权到期,房产所有人必须提前一年申请续期,否则土地使用权将会由国家无偿收回。  

七十年首次使用期到期后,政府必须无偿收回土地后,任何人无权把先烈和人民打江山夺得的土地无偿送给剥削阶级!  

江西李建军代表穷人建议中国穷人的党和政府:  

1、收入属于下等、生活贫苦的劳动人民,人民的党和政府应该继续无偿为他们提供农业用地!宅基地七十年使用到期后,人民的党和政府,应该免除其宅基地的费用。  

2、收入属于中等及偏下、生活中流及偏下的的劳动人民,宅基地七十年使用到期后,人民的党和政府应该大幅地减少或象征性地收起一点土地使用费!  

3、收入属于上等,生活花天酒地资本家、庄园承包土地的大户、帝国主义买办集团和私有垄断企业主、留在中国的祼官和贪官污吏、财产已经汇往国外的、已经成了国外公民的房产所有者……这些人的企业土地使用费、个人别墅、住房、山庄土地使用费,党和人民的政府不仅不能减免,还要根本其剥削人民的程度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加收其土地使用费。  

我想,这些人不是很能捣鼓搞剥削性质的市场经济吗,他们的市场觉悟应该是很高的,如果市场剥削他人就可以,一市场到了自己的头上,就如新华社记者张超一样给人民的党和政府扣一个瞎折腾的帽子的,就显得太不有富人和贪官的风度了。  

  

三、反社会主义的《物权法》有关条款必须修正或废除  

  

剥削阶级私有开发商和贪官污吏相勾结,通过低价垄断土地开发房地产,已经挣足了老百姓的血汗钱。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私有剥削类企业开发房地产,在五十年或七十年期限内有偿使用土地。房地产商签订的有关合同,白纸黑字的合同写在那里,奸商要抵赖也很难,如果他们抵赖,就是违法,就会根本失去其信誉,就会暴露其奸商的本质。  

为此,剥削阶级买通剥削阶级的代理人参政制定了一部反土地公有、实质就是反社会主义的《物权法》。该《物权法》有许多条款都是反社会主义的不良法。如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2008年夏天,国土资源部内部起草《土地管理法》(草案),明确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到期之后自动无偿续期。  

土地是人民的,谁胆敢收了剥削的好处费,就把人民的公有土地无偿提供给剥削者用来继续剥削劳动人民,真正的共产党人就应该带领人民把他们清除出党、清除出人民代表大会、清除出人民政协机关!如果它们不思悔改,还要折腾劳动人民并指责劳动人民是折腾他们,人民的党就要带领人民把它们彻底消灭。  

违法《宪法》的《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草案)、违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有关条款必须修正,如果不修正继续保护剥削阶级的利益,就要立即废除。  

  

条留言  

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