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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民案是真假共产党人的试金石

2025-02-25 学习 评论 阅读

  赵东民案是真假共产党人的试金石  

  最近从网上看到,已有主流媒体《华西都市》披露了赵东民案,说有法院给当地居民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公开信。不知为何不刊登信的全文。希望有关部门刊出信的全文,让全国人民认识赵东民案全貌,讨论这一件非同往常的案件。 从我看到的资料,我认为赵案是新兴的权贵集团,为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对广大的工农劳苦大众维护国家财产和自身利益的镇压。赵东民和150多个老工人依《宪法》维权,新城区法院则以《刑法》的某一条款,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赵东民3年徒刑。新城区法院判刑依据的罪证,己被许多律师,法官,法学者驳倒,认定罪证不能成立。他们敢于违抗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乱认罪证,仍要判赵东民3年徒刑,就是因为他们手中有权,背后有大官指示和支持他们。这就像历史上的赵高在朝廷上指鹿为马,谁敢反对,他就杀谁的头一样。因为赵高得到皇帝胡亥的支持。陕西省最近有的人,不让老百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上访的群众,挂牌游街示众,进行人身污辱,进行镇压。  

  

  让我们看看列宁是怎样对待群众的;列宁认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首先要打碎旧的国家机器,“而只要有武装群众的组织(如工农兵苏维埃……)。列宁还指出“产生违反公共生活规则的扰乱行为的社会根源是群众受剥削和群众贫困。这个主要原因一消除,扰乱行为就必然开始‘消亡’”。(《列宁选集》第三卷P.249)对群众进行镇压就不是马列主义者。毛主席不但不镇压群众。相反,谁压迫老百姓,他知道了,就去帮助老百姓。在延安时,农民伍兰花的丈夫被雷劈死,伍大骂“毛泽东官僚横行,雷公应劈死毛泽东。”当地法院把伍抓起来,判死刑。毛主席知道此事,让人把伍兰花找来,了解实情后,放了伍,批评了法院的同志,纠正了一些错误做法。实行“精兵简政”,开展了“大生产运动”。邓小平同志说:“群众有怨言。我们好多共产党员听了心里非常不舒服。毛泽东同志就是伟大,就是同我们不同,他善于从群众这样的议论当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针和政策。毛泽东同志一向非常注意群众的议论,群众的思想,群众的问题。”(《邓小平文选1975—1982》P.43)邓小平指的就是这件事。建国后,毛主席发现少数干部当官做老爷,不但不关心群众的疾苦,反而欺压百姓。他在八届二中全会上说:“有些人如果活的不耐烦了,搞官僚主义,见了群众一句好话没有,就是骂人,群众有问题不去解决,那就一定要被打倒。…… 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农民就要打扁担,工人就要上街示威,学生就要闹事。”(《毛泽东选集》第5卷 P.324—325)毛主席还说:“不要怕群众,他们是跟我们在一起的。他们可以骂我们”。“怕群众是没有道理的。”(P,441)又说:“不要脱离群众,我们跟群众的关系,就像鱼跟水的关系,游泳者跟水的关系一样。”(P.454)新城区法院对赵东民依《宪法》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视为违法,给他判罪。他们还是人民的法院,法官吗?共产党人跟人民群众的关系是鱼水关系,新城区的法官与群众的关系,还是鱼水关系吗?赵东民案,实质上已成了新兴的权贵集团镇压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典型的例子。如何对待赵东民一案,是区别真假马列主义者和真假共产党人的试金石。(201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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