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泛滥:改革开放的“新”事物8
毒品泛滥:改革开放的“新”事物8
说毒品泛滥是“新”事物,是说自鸦片战争失败后,毒品就在中国大陆肆虐,时间长达100多年。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春开展的禁毒斗争(当时政务院发布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终于使毒品在中国大陆绝迹。当时人们普遍认为,过去毒品在中国肆虐,那是因为洋人的欺负和政府的腐败。现在,洋人已经被赶跑了,腐败的政府已经被推翻了,中国人民已经站立起来了。从今而后,在中华大地上不会再有毒品的危害了。
然而,谁也想不到的是,无毒害的好日子才过不到30年,随着“1979年,那是一个春天”的到来,同许多曾经肆虐于旧中国的祸害都卷土重来一样,毒品也重新在中国大陆泛滥开来。并且愈演愈烈,历经30年的“历练”,到得现在,终于是一发而不可收拾了。
这其中,到底有多少受害者?有多少个人因毒品而坐牢、而杀头?有多少家庭因毒品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社会因此而招致了多少不安定、不和谐的因素?人民群众因此而经受了多少的痛苦与悲哀?所有这些当局都秘而不宣,百姓则是根本无法知道的。不过有一点却可以肯定,那就是现今的中国已然成了世界上涉毒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这种情况使得“伟大”无比的改革开放事业被蒙上了一层阴影,也教越来越看重世界(主要是欧美国家政府)眼色的中国执政者们感到没有了面子。为了改变这种被动局面,在国际上挽回些许影响,也部分地减弱国内人民群众的怨愤情绪,当局于3年前开展了一场禁毒的所谓“人民战争”。
3年中,当局将尽可能动用的力量,尽可能使用的手段都投入到了这场战争之中。其成果究竟如何呢?近日,当局的权威媒体公布了相关的成果情况。据说,经过3年的禁毒“人民战争”,终于取得了“强制戒毒逾80万人次,破获毒品案件14万余起,新滋生吸食海洛因人员增幅明显减缓”的成果。
乍一看来,成果确实不小。但是,只要稍稍加以分析,就会发现,成果虽然有,但是却极其有限。仅从上述三个方面的主要成果来看,成果就有限得很。因为按照上述成果数据,虽经连续3年的“人民战争”,却没有从根本上遏制住吸食海洛因的总人数和青少年人数在不断增长的比例,只不过是使增长的幅度有所降低罢了。所谓成果,仅此而已。
须知,这种增幅有所下降的成果,是在历经3年的“人民战争”,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消耗了大量的财力的情况下才取得的。人们不禁要问:3年“人民战争”结束之时,情况尚且不过如此;3年“人民战争”结束之后,情况又将会怎样地继续恶化呢?
对此,当局似乎充满了信心。因为从今年6月1日起,一部专门用于禁毒的法律——《禁毒法》开始在中国大陆实施。根据“特色理论”中法制万能的观点,法律是有极其巨大的魔力的:任何问题的存在都是因为没有法律;一旦有了法律,问题就都能迎刃而解。在禁毒方面,现在终于有法可依了,毒品泛滥的问题当然就能迎刃而解了。然而,且慢高兴,从30年的实际情况看,法律是越订越多,而社会的问题却也越来越多。二者是成正比例地增长着。照此看来,一纸法律条文能否从根本上把毒品危害禁住,实在是要大打问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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