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跑跑”引发的心理余震
“范跑跑”引发的心理余震
作者: 了了了 原载:心情故事
1、“范跑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冲出亚洲走向世界
最近一段时间,范跑跑可谓是声名远播,不但在中国的大江南北、长城内外被媒体广泛关注,甚至在世界各国也引发了一点点争论(也有说引起激辩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亚州走向世界。不由让人感叹:汶川的8级地震不光震出了全国人民英勇抗击自然灾害的大无畏精神,也震出了一个万众关注的“范跑跑”,如果说,8级地震是一次令人震撼的自然灾害,那么“范跑跑”现象就是这灾害的一次特殊“余震”。
从范美忠在博客上贴出《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的2008年5月22日起,范美忠就走入了国人的视野。不管范美忠是出于何种目的,结果是范美忠在极短的时间里名震全国乃至世界,比以前通过电视、网络走“红”的任何人都要来势凶猛。范美忠的故事我们不需要再叙述。尚不了解的人可以去看他的博客或者直接在任何一个搜索工具里输入“范美忠”、“范跑跑”等字样,就可以很充分地了解关于他的很多信息。
我想要做的是稍微冷静下来——之所以说稍微冷静,是因为我觉得很有可能在说的时候会变得和参加“一虎一席谈”郭松民先生一样,至少是可能不时地和参加同一栏目的周孝正先生一样,虽然想要冷静,但忍不住会激动起来——所以说要稍微冷静下来,想想看最近围绕着范美忠都发生了一些什么?似乎大家都在说、都在评论,甚至有很多人在骂,骂得义愤填膺、天昏地暗,但结果是骂的人都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骂,被骂的人依然故我地重复着他们的理论和逻辑、似乎毫发未损——不是有人认为一虎一席谈的论战结果是范美忠占了上风么?!
2、范美忠到底有没有错?
——错没错是关键问题?范美忠的跑是人的自然本性?是道德问题?职业伦理问题?还是未尽到应尽的职责?
可以肯定地说,范美忠式的先跑是不对的。这并不简单地是从道德范畴讲不对,而且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也是不可以的。我国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法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①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第55条);②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第56条)③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第57条)
所以,范美忠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诘问对方辨友的“有哪一条法律里规定教师不可以先跑?”终于有了一个答案。其实这个答案早就有,只是大家没有注意到,或者不记得或没有想到。或许有人知道、想到、记得,但不愿意在这时候这种情境下说出来。
之所以不愿意说,是因为人们大概有一种顾虑,那就是——不能因为范美忠而损害哪些为了孩子和群众英勇献身的老师和干部的光辉形象!还有更多勇敢地救助别人之后仍然健在的人们的善良义举。我想,那些人——他们之所以肯做出那样的牺牲和壮举,大抵不是因为有上述以及其他的法规,而是出自人类善良的本性,以及我们久远承继的传统美德——即使有人不肯将之视为高尚的美德,我们大多数人在情感上也不能接受将之降低为法律约束之下不得已而为之的被动行为。如果这点属实,那么可以说是范美忠逼着人们走这条路,将那些本应让人们从感情上视为“英雄”者拉过来与范跑跑用法律法规作为尺度来衡量、比较。这是善良人们所多么不愿、不忍为之的啊!
也许人们最初并没有考虑那么多,只是完全彻底地不能从情感上接受范美忠基于他所谓“坦诚”而引发的理论。所以,人们出于善良本性,还想挽救范美忠于道德而非法律边缘,但是,如此之多的人的努力,眼看都要白白付之东流了。于是,中国法院网等迅雷出击,给“范跑跑”们普法。
不知范跑跑会不会进一步“义正词严”地指出“这个法规里面强调的是学校的责任,不是老师的责任啊!……而且你们引用法律也是断章取义!为什么不引用学校要做好防范和培训、演习工作的规定呢?!”——我这样的耽心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范美忠先生一直强调自己没有受到必要的培训,所以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做,言下之意是学校失职、社会失职、学生、家长统统失职,只有范跑跑一个是无辜者!
范美忠宣称自己不认为教师职业神圣,他甚至认为教师只是教书而不具有育人之责,但他却分明是通过各种方式向学生灌输一种他自以为是的思想观念,换句话说,他内心里不是否认教师的育人之责,而是否认要以大多数认为的方式育人,而要以自己的方式育人。对此,原本也无可厚非,但我们是否也应意识到,教书育人是有社会后果的,育人的目标是成才,即使差一点,成不了才,也不能为害社会,而如果育人不成反倒成了杀人,那罪过就重了。这就是为什么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坚信良师益友为人生紧要大事的原因。所以,老师应该成为道德楷模,这不是什么底线与高线的问题,是首要的要求。
3、英雄是另类吗?
——不先跑与舍身救学生是一回事吗?普通人与英雄之间有一道怎样的鸿沟?
辩论中,很多人都给出了一个错误的假定,那就是批评范美忠的先跑就意味着要他舍身救学生。客观而言,这样的假定成立吗?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错误假定,所以范美忠一再强调自己有权不选择做英雄,为了保全自己宝贵的生命,自己先跑有理!
是不是所有人必然只能属于懦夫(我想大多数人都不赞成使用“狗熊”这个词)和英雄这两个阵营中的一个,换句话说,除了懦夫就是英雄,除了英雄就是懦夫?我看未必。以全体人众论,英雄和懦夫只是正态分布的两端,而居于中间的大多数既非懦夫也非英雄。以灾难来临时人的反应说,大概可以有这样几种类型:①推倒别人自己抢跑的;②先跑的;③跟大家一起跑的;④照顾并跟着别人跑的;⑤舍身救人的。
推倒别人自己夺路而跑的,自然是懦夫到了极点以至于变成罪恶了;一不言声自己先跑的,虽然懦弱但尚且无罪;自己先跑并警告大家一起跑的,差不多就是正常人的本性了;跟大家一起跑是大多普通人的表现;哪些在危险来临时能考虑照顾其他人一起跑的人,就比较接近英雄了;而这时能挺身而出奋不顾身救险的就是英雄了。
所以,从卑鄙小人到懦夫到普通人再到品行高尚者乃至英雄,是一个连续的过渡,而不是英雄、狗熊非此即彼这么简单的两个类型。如此说来,范美忠其实可以有很多种选择,而不是除了做懦夫或者小人就只能做英雄这一条路,他声言自己不高尚,言下之意是自己只能选择卑劣,这恰恰表明他思想和性格存在严重缺陷,以至于对人做出这么简单的分类。
其实,对于范美忠来说,和大家一起跑并不难,但他没有做到。没有做到也没有什么,但他真的不该还要为此强辩什么没有做英雄的勇气,其实,他是连普通人的一般水准都没有达到,遑论英雄,何谈高尚。笑煞、羞煞……
这里引用一篇网络文献中的一些说法,也许可以让我们对英雄这个词有一点更深入的感悟:“根据辞海的解释,英雄,就是指杰出的人物,可是就我看来,这个解释远远不能准确的给出英雄的准确特征来。“关于英这个字,有如下几个比较和英雄的解释贴近的:才能过人曰英——《正字通》;智过万人者谓之英——《淮南子•泰族》;德过千人曰英。——《礼记•辨名记》。而关于雄,则是很有意思的,跟英雄的解释一样,也是“杰出人物”的意思,至于它的其他本意,最早应该是指公鸟,后来也泛指男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英雄这个词,用杰出的人物这个解释还不够,关键是,如何定义杰出人物这个“杰出”。从上面的定义中,我们看出,这个“杰出”包括了德与才双方面。即德才皆过人者谓之英雄。”“有趣的是,我们通常印象中与英雄紧密相关的一个特性却没有出现在这个词的基本含义中,那就是勇敢,勇气。这说明,英雄这个词的含义并不能用英和雄两个字的简单组合来概括,它的出现,应该是被人们增赋予了新的含义的。……其实在古代,英雄这个称呼是和品德高尚之人相联系的。很显然的,虽然德高是第一位的,可是它还不足以让一个人被冠以英雄的称号。德就像是一个默认的前提,大家都必须满足才能进入争夺英雄称号的考场,可是进来以后,就要比别的东西了,那就是才能。才能是个兼容并包的词汇,它可以包含抱负、智慧、武力、谋略,当然,还有勇气。勇气是个很重要的因素,它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很多人把勇敢错当成了英雄的本质。的确,我们所知道的很多英雄都是那种勇夺三军的人物,军人、侠客、革命者,可是,我能举出个反例来证明,勇敢并不是英雄的必备条件。” “雷锋,他也被誉为人民英雄,可是,综观他的一生,最大的亮点并不是勇敢,而是朴实和善良。他不曾像董存瑞黄继光那样在战场上英勇捐躯,他终其一生不过是个普通的和平年代里的汽车兵。他没做过轰轰烈烈的大事,只是几十年如一日的做小事,做好事。这样的一个人,似乎与我们传统观念中的英雄相去甚远。可是他却受到了不亚于任何一个英雄人物的尊敬,并被授予了人民英雄的称号。甚至在遥远的大洋彼岸,著名的西点军校里,都悬挂着他的照片,对于此,西点军校是这样解释的:‘雷锋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一个士兵应尽的义务,而他完全是凭借着自身的高尚来达到了这样一个令人敬佩的高度,如果我们每个士兵都能像他那样,美利坚合众国的土地将永远安宁。’我查了一下hero这个词的含义,前面两条,一个是专指希腊传说中的英雄人物,一个是偏指为崇高的意图和勇敢的业绩而牺牲自我的人,而还有一条,是指在某一个领域做出杰出表现的人。这第三条和我们的辞海解释很类似,也许就是因为这一条,雷锋进入了英雄的殿堂,因为,他在帮助他人这个领域里是几乎无人能及的。”“综上所述,英雄,首先是品德高尚的人,其次,是拥有过人才能的人。尤其要注意的是,勇敢并不是判定是英雄与否的唯一标准,有勇气的除了英雄还有莽夫,而没有显示出勇气的人,也未必就不能做英雄。”
4、范美忠有爱心吗?
——范美忠爱谁?他爱自己的学生吗?范美忠最爱他的女儿吗?
范美忠一再强调,作为社会和家长,要求老师为了学生献出生命,然后给那些牺牲者一个英雄或者烈士的荣誉,但却忽略了对逝者家庭、亲人的伤害。
以范美忠的话的本意,还是秉承了他在博客里的那段论述的内在逻辑:“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十八岁的人了!”他在说“逃出一个是一个”,但真正的“间不容发”之际,他选择了自己悄不言声地先跑,如果这就是他所追求的所谓“自由、公正”,那么就让这些东西都去见鬼吧!你是抱不动你的学生们,但是你甚至连喊一声“快跑”都没有,就自己跑了,还在得意自己跑得快之余反问学生为什么不跑?!难怪会有人质疑他是怕学生挡着他逃跑的出路!虽然他辩称在他所在的学校根本不会发生这情况,但事实是,他悄不言声地先跑了,留下一班茫然不知所措的学生!他也明白地告诉读者,他曾疑惑地问校长感觉所在学校的房子并不结实,那么,就是说,他不是为了争第一而跑那么快的,就是为了逃生,就是对学生的生命抛弃不管置之不理!这是他的本能,也是他的本性,是他人格、道德的真实写照,不是什么坦诚率直这么简单,自私、无情、冷酷!他大言不惭地道歉说他对他的学生不够爱,其实,他根本就不爱任何人,除了他自己心里的那个“小我”!——他对自己的爱也是残缺的、不健全的!
由前面的分析可以知道,范美忠所爱的除了他所谓的“自由、公正”理想以外,就是那个无限狭隘的“小我”!女儿、母亲对他来说都不过是这“小我”的陪衬,必要时都可以抛弃的。
在一虎一席谈节目现场,范美忠说了这样的话:“我想申诉一下关于道德绑架,很多人说:‘如果你的孩子在他(范美忠)的班上,你会赞成吗?’我想说的是,哪有什么公德啊?无非就是一群人的私德而已,私利而已!因为他们想,你为我的孩子牺牲了,可是你的母亲、兄弟、老婆、孩子的悲痛,这个我是不考虑的,因为我的孩子保住了,然后我送你一个烈士的称号。所以我觉得,当社会附加给教师各种各样的责任,他们的权利却没有得到相应的维护,权利、义务这个是一个对等的。我既然要捍卫我所声称的言论自由,以及与主流不同的价值,我早就做好了面对千夫指的准备。我当时逃跑了,我承认不够勇敢,在面对各种指责和道德判断的时候,我也借用朋友的一个说法,我是一个‘思想烈士’”。从这段话里,可以清晰的看到范的错误逻辑,“一群人的私利”这是一个多么令人震惊的称谓,以范美忠的观点,一群人的私利与一个人的私利是一样的,是平等的,所以,他有权选择保护自己一个人的私利,而不去考虑“一群人的私利”!当一个人冷静、冷漠、冷酷到了这种地步,还跟他谈爱心,真是可悲、可笑啊。
5、什么是“范跑跑”现象?
范美忠在《我为什么到中学去教书》中,写到:“我就喜欢教书,我喜欢非功利地给学生讲解传授知识的感觉,我喜欢给他们讲文学讲历史,甚至我了解不多的现代派绘画和崔健罗大佑的音乐,我不希望我们后面的一代代人象我一样被骗,象我一样中学六年什么都没学到,而到了大学一点基础都没有,一切都从头开始,象我一样中学六年一点文学艺术思想修养都没有,无论对中国传统还是西方的优秀的文化积淀都毫无了解;上好一堂会给我带来超过其它一切的满足,我也喜欢跟学生一起踢球。而且我上了大学以后回过头来看,痛感中学的教材,教师的素质以及教学观念都存在太多问题,于是产生了要去改变的想法,另多少也抱着一些启蒙的目的。我想,如果我自己一直读下去,最多也不过是一个比较有个性的学者而已,但如果从中学开始改变中国的教育,能培养出多少人才呢!我始终觉得一个国家最优秀的人才应该去教书,一个庸师和一个名师培养出来的人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可以说,范美忠的这番话是有一定道理的,这也是很多网友支持他的原因。可以说,他是一个有独特个性的人。但是不是以他的理想就能做到自己所期望的呢?他自己是否就一定做得对呢?我想即使不能断然否定,也不能轻易肯定。
但自从出了先跑事件以后,他屡屡说自己比较赞成契约社会,并直言,聘用教师的契约里并没有写明在遇到自然灾害时,老师要救学生。——所以,范老师没有义务救学生,要让范老师救学生要么应该写在协议里,要么就是一种过高的道德要求——这不能拿来要求我范老师。
是,我们姑且接受这样的逻辑。那么我就有一点疑惑——范老师所希望传授给学生们的“文学艺术思想修养”和“中国传统”以及“西方的优秀的文化积淀”有什么用?是不是就是为了实现范美忠先生自已所追求的“自由”“公正”理想呢?如果是这样,我们对范老师的教育动机有所怀疑。如果不是,那么是不是范老师想要把学生培养成纯粹的人,也就是没有任何社会责任而只以自我为中心的单纯的人而非社会的人呢?如果是这样,我们同样对范老师的教育动机有所怀疑。
范老师,说句实话,你之所以喜欢教书,大概是因为你觉得自己可以通过手中的教鞭,来改变几个你认为应该改变的学生的命运,通过他们来实现你自己的人生理想。这大概是超出聘用协议约定的吧,你是否意识到自己的违约呢?换句话说,你其实是在自己情愿时撇开聘约,而在推卸责任时抓过聘约说事,那不过是你的一块略可遮羞的小布头而已。
但无论怎么说,人们还是能比较宽容地对待范美忠个人,而强调应该批评范老师。而很多人赞同周孝正教授所持的“三层次论”,也就是要将范美忠分成范美忠先生、范老师和范跑跑三个层次来分别评价。
但我想,很多人对于前两种身份都容易理解,可“范跑跑”到底是个什么概念或者东东,就不甚了了了,范跑跑的特征是什么?还有它与前两者是什么关系?
我以为是所谓“范跑跑”应该是说一个事件、一种现象,所谓事件或者现象的关键或者说特征其实很简单,那就是——“高调先跑”。
所谓“高调先跑”就是:①先跑虽然不对,但尚可原谅;②先跑之后还要高调辩解,就有点不可原谅了;③不但高调辩解,而且还要乘机宣扬自己的一套不为众人见容的所谓“先进”理论,这就有点可憎了;④尤其可憎的是,在举国上下全力以赴抗震救灾的关键时刻,出了范跑跑这样一个地震负效应或称另类余震,全国人民的激愤之情可想而知;⑤最后,范跑跑始终没有意识到自己到底错在哪里,坚持先跑有理。这是讨伐之声一浪高过一浪的最直接和主要原因。
在一虎一席谈现场,范美忠曾被动地说自己愿意向学生和学校道歉,他说:“我当时是本能的,如果回过头来,这个事情重新发生,不管职业道德评判有没有献身去救学生的义务,我都想跟学生说一声对不起。有人告诉我跑未必是最好选择,但不管怎样,有可能使学生反应时间会显得更慢,这是第一点。在那个时候,我认为我不够勇敢,但是学生们希望我可以成为一个强者可以依靠的时候,我没有成为他们的依靠,这是第二个要道歉的。第三个后来我回去跟我老婆讨论,她也说:‘不管职业道德怎么规定,你的第一反应不是想到学生,至少对学生的爱还不够’,后来我跟学生也说,我接受这个说法。所以我要郑重地向我的学生道歉。虽然我这篇博客写出来我不后悔,但是它给校长卿光亚带来的压力,为我承担的压力,我要向他表示道歉。不管观点的正确与否,我该不该跑这个事件与否,如果我这篇博客当中的言论伤害到了一些人的情感,这个我表示道歉。但不是为我发表言论以及我的观点道歉。”
表面看这段是为下面几个因素道歉:①、没有喊学生;②辜负了学生的期望;③不够爱学生;④给学校带来麻烦。但范的潜台词却是:①、没喊也不是什么大错;②我从来都不在乎学生对我的看法;③我明白地告诉你们,只爱我自己;④麻烦都是好事者引起的,你们本该去找那些豆腐渣工程的幕后黑手去较真而不是我。此非妄言,仅仅从一虎一席谈节目现场范美忠的言谈中就可以直接找到这样的额说法或推断出这样的结论,究其根本是因为他自己也知道这样的道歉不会伤筋动骨,实在有点顺水人情的意思,何乐不为呢!
我们说范跑跑的最大特征是“高调先跑”,但他拒不承认这方面的错。不过从在一虎一席谈现场的表现可以知道,他的内心是不安的,即使曾经有过“得意”,但一定维持的不久,即使曾经是“希望引起争论”、“做好了被骂的准备”,但是到临头,他先是全身抖动,在被别人指出以后,强忍着不抖,却又开始不停地喝水——显然,他是心虚。我想他不是因为郭松民的骂而心虚,而是因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而生出了不安。实际上,他仍旧是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在何处,或者已经认识到了但仍不肯承认,也就是说他始终认为自己是没有错的。而所有指责、批评他的人,是你们错了!直到在腾讯访谈时,他才肯很勉强地说,自己并没有“得意洋洋”,但依旧指责别人“那是误读”是“断章取义”。
如果我们将此理解为范美忠是说心里话,那么表明他写博客时欠考虑或者表达有误,可范美忠始终没有承认自己在这方面存在任何问题。反过来想,作为北大的高材生,范老师一向赖以自豪的便是自己的口才和文采,如果承认自己在这方面出了纰漏,那还不如直接要了他的命!但你千万不要以为凭此可以得出结论:——范美忠是一个死爱面子活受罪到了要脸不要命的人,其实不然,他自己就斩钉截铁地说:“‘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的时候我也逃得很快!’话虽如此说,之后我却问自己:‘我为什么不组织学生撤离就跑了?’其实,那一瞬间屋子晃动得如此厉害,我知道自己只是本能反应而已,危机意识很强的我,每次有危险我的反应都比较快,也逃得比较快!不过,瞬间的本能抉择却可能反映了内在的自我与他人生命孰为重的权衡。”所以他是爱自己性命胜过一切的人,甚至自己的母亲身陷险境都不会救。
所以,我们退一万步,紧急情况先,自己惊慌失措地跑了,没有关系,大家会宽容你。但至少这是不对的,你自己不是也曾反省“为什么不组织学生撤离就跑”么?这说明你还是能分辨是非的,但之后的高调辩护实际上已经逐渐演变成了无耻的强辩了,而大家之所最为憎恨的正在于此,而非强求你去做你根本做不到的“道德楷模”,因为那对于你以及很多人来说显然都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度——所以大家也不会这样强求你或任何人。
6、世间需要真善美吗?
——范美忠不救母亲的言论是不孝吗?真善美到底重要不重要?伪君子和真小人哪个高尚?
灾难来临时是救不救母亲实在是谈不上孝不孝,因为这根本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孝是伦理道德范畴的事情,而救不救是生命本能层面的问题,救谁的前提是肯不肯救人,他声言不肯救任何人,只是强调说连亲娘也不会救,所以就不能简单地说是不孝,或者用孝不孝来衡量他了。一个没有人伦道德理念的人,跟他谈孝简直就是对牛弹琴了。
如果真善美中只有了真,而换掉其他两个,那就是“真丑恶”,所以真小人的本来面目是“真丑恶”的,人心向善,是人的本性,可范美忠片面强调真而忘了善,居然把真丑恶的真小人看得比伪君子还要高尚,是在是可笑至极。
范美忠强调的自由其实不过是个性自私的无限放大,在他的逻辑体系里,个性自私是最值得尊重和崇敬的,法律、道德都应该屈从与个性自私的绝对自由,否则就是道德绑架,就是网络暴力。但他和西方某些人的一贯伎俩一样,就是执行对人对己的双重标准:对自己随便怎么说都可以,因为人应该有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权利和自由;而一当别人说的话对他不利的时候,他就会跳出来扣帽子:你们是道德绑架,你们动用网络暴力!所以,范跑跑不但先跑,而且不在常人所在的路上跑,甚至是用一种非常的规则在跑——非常规跑!原来我想建议范先生去参加奥运会,可想到这一点,我改变了想法,因为大家知道,他一个人定规则的这种比赛是不可能存在的,所以他不用去参加奥运会了,去了也多半是闹丑闻。
在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之后,腾讯网请周孝正教授和范美忠单独过招,主持人在中间说:“在本期节目之前,我们在网上做了一个调查,您认为范美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目前我们网民调查的结果是“率性不虚伪”的人占到了44.90%,“中国精英的反面教材”占到了42.54%,还有“说不清”的占到了12.56%。目前看起来,“率性不虚伪的人”比例最高。”
在很多事后,率性不虚伪是好的。可当率性不虚伪所定义的是“小人”时,这个结论就有了疑问。其实早在此之前,就有人为范美忠辩护说,范充其量是个真小人,比很多伪君子强多了。这实在是可笑至极,我们这个社会伦理混乱到了这种可笑的地步,所谓“真”不求也罢!说实话,“真小人”有时是有可爱之处的,但这并不表明真小人就会比伪君子高尚!我们说做人要求真善美,而所求之“真”是要向善向美的,如果世人只求“真丑恶”,那社会不知要倒退到什么时代——这显然也不是范美忠先生所梦寐以求的。人类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从来就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所以,正如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中赞美孔子云:“《诗》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向往正是这样,虽不能至,但至少心向往之,人才会进步,而虽知是美德却不能向往甚至妄言污蔑,或者干脆断言否定之,这样的人,还不该安静地坐下来反思吗?——不要再去各处辩论,更不要代言什么跑鞋之类。
7、激辩的资格问题
——自己做不到的(假定),就不可以去评价、去指责、要求别人去做?谁有资格批评范跑跑?网友的批评、指责是网络暴力吗?网络上的谩骂能解决什么问题?我们该不该宽容?
范美忠的朋友以及为范辩护者,大多都会指出只有当时身处其境的人才有资格评价范的对错是非,言下之意是说普通网友并无资格批评范。这样的说法所包含的逻辑是否合理呢?
我想,范美忠在自己先跑之后,还可以“坦然”地把自己先跑的经历修饰一番——请注意,修饰不是别人曲意断章,是范先生在“一虎一席谈”现场以及其他场合强调,自己有些话是说了的,有些话其实并没有说,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范先生是刻意做了一番修饰呢?换句话说,他也并不是完全忠实地续写事实,而是可以把自己心理想要说的或者认为比较“精彩”,比较有分量的话,写成博客贴出来呢?——他事后说,他知道会有人骂,因为他故意写一些过激的话,希望引起观点冲突。然后他又说,你要批评应该具备资格,那么我想问的是,范先生,你认为谁比较有资格来骂你呢?换句象你一样大额文明人的说法是“谁比较有资格来批评你呢?”是你们北大的校长?是我们的温总理?还是布什、普京、比尔•盖茨?我想,按您的逻辑,他们统统没有资格。唯一有资格的大概是谭千秋老师,但是,我想我还是该冷静下来,我不想亵渎了逝者的英灵,但我还是忍不住想问你:你配吗?!你有胆敢面对谭老师吗?!
连普通民众对你的批评你尚且不敢直面,遑论去直面烈士英雄。我甚至想,如果见到林浩小朋友,你以什么面目对他?!如果你是他的老师——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还是想问——你教给他、他们什么?!
有人说我们应该宽容,是的,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其实一直很宽容,否则也不会历经几千年而文明不衰。但是,我们在必要的时候也应该较真一下,那就是,宽容谁、宽容什么?
话说明白点,那就是我们可以宽容范美忠,正视范老师,却不能宽容范跑跑。
范美忠的跑虽不足称道,但也非罪大恶极、十恶不赦,至少他没有形成推倒别人自己抢跑的事实。所以,从宽以待人的角度出发,可以宽容他。但作为范老师,认为自己只有授业之责而没有传道之职,即表明他的观念是存在问题的,所以应该谨慎正视之,勿轻言批判但也勿轻言宽容。而对于范跑跑,对于高调先跑则是绝不能轻言宽容的。先跑不是罪,但也不光荣,不该那么高调到让很多人认为是“得意洋洋”、“嚣张”的地步,而更进一步说“只爱自己”、“连亲妈都不会救”等等,就不是一般的不能宽恕了,是恶毒了。再加上言谈间对哪些救难者所表现出的不屑甚至讥讽,简直就是面目可憎了,对这样的言论行径如果我们还要求大家宽容,那么是不是有点过了?!
也有人一再强调,范美忠也是灾民。言下之意就是说,他受灾之后心灵很脆弱,应该保护,不应该攻击、谩骂,那么好!就是告诉大家他所言所行是心理不正常的反应。但这些人中间的一部分马上反过来指责大家:因此,范美忠是没错的,错在你们不该滥伤无辜,以你们也做不到高尚去要求一个心灵受到伤害的灾民,你们都不过站着说话不腰疼,是伪君子,假道德!——那么,我就不明白了,以这些人的逻辑,范美忠到底是做对了还是不对了,是大家无事生非吗?还是你们这帮人故意混淆是非或者别有用心地挑衅?!
8、“范跑跑”跑了之后
——范跑跑是一个偶然现象吗?我们从范跑跑事件中应该反思什么?
很多人至今仍然坚持,范跑跑该批。因为范跑跑的世界观和逻辑就是:“我无耻,我无敌!”“我是小人我怕谁!”
其实这话也许没错,但仅仅得出这样的结论是不够的——充其量,这只是让很多人出了一口气,而很多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比如,有些人不无担心的——四川震出了范跑跑,谁能保证下次灾害来临时,不会出现“张跑跑”、“李跑跑”……这次,我们大家可以拿道德讨伐来辩论,那么下次呢?我们还希望有下次么?可谁能保证没有下次呢?也许有人说不是已经有法了么?!是,法可以做到事后问责,但很难做到事前保证,尤其是面对地动山摇的情况时。所以,我们在批评、批判范跑跑之余,也应该从这个事件本身吸取一些更有实际意义和价值的东西。
比如,范美忠所说,自己和学生均未受过任何必要的训练,其实这在前文所引用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有着明文规定,但事实是几乎没有人把那规定真当回事。不但没有把那些规定当回事,而且很多人居然不知道、不熟悉这部法规——这当非妄言,从整个大辩论的发展过程就可以知道。反推之,我们一直所强调的法治社会离我们其实还有很远的距离。
再比如,范美忠辩称自己写博客也有一个意思是要引起人们对劣质建筑、豆腐渣校舍的关注——他说的何尝不是,但——如果他说的是真的话,那么可以从某一个角度说,范美忠在整个“范跑跑事件”过程中也有值得同情的一面。也许,正如范美忠和他的一些支持者所说,我们更应该关注劣质校舍问题,而不是紧抓住一个没有地位没有背景但毕竟也没有造成学生伤亡的胆小老师和学校不放!那么,我想说的是,虽然你的这个说法不完全正确,但可以理解。而且,显然你犯了一个意想不到的错误——那就是在一个并不恰当的时机用一种并不恰当的方式引爆了8级大地震之后的一次心理强余震,人们因自然灾害而郁积的悲愤和同仇敌忾一时间如翻江倒海般喷涌向你——一如这次地震及其灾害造成的损失皆因你而其——这大概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此时,不知谁会替你怜惜,谁会暗自庆幸……稍静下心来时,我们是否应该深思更久远。也许,直到很久以后,你、我、我们才会明白,自己扮了一个什么角色。
如果,如果你是真心真意想要这样一个结果,那也算你用心良苦。至少,让无数人泄了久郁心头的积愤。
无论灾害多么重大,损失多么惨烈,它总会过去,生活也还要一直继续下去。我们辨过、骂过范跑跑之后,一定不要忘记了,我们还有千千万万尚且健康的孩子要读书,我们一定要想好了,以后要让孩子怎么读书。
200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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