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道生:反腐败在惩治“不法富豪”中发展
反腐败在惩治“不法富豪”中发展
——2006年岁末中国反腐败盘点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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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道生
在入主明星电力时净资产实际为负数,却取得了明星电力价值3.8亿元控股权的、“福布斯最年轻富豪”光环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周益明,锒铛入狱,。
张荣坤,福禧投资董事长:今年7月,因非法取得上海社保局32亿资金以收购沪杭高速上海段的经营权而被拘捕。
斯威特集团董事长严晓群今年7月,因违规占用旗下上市公司巨额资金而陷入巨大危机,受此影响,严晓群于2004年收购的无锡小天鹅也弃他而去,重回当地国资委怀抱。
刚上“百富榜”而被检举涉嫌巨额逃税的金冠涂料集团主席周伟彬,一边以8亿资产风光地登上胡润06百万富豪排行榜,一边拖欠员工工资,甚至被查出逃税647万元而被刑拘。
先是今年在富豪榜上以100亿资产排名第10位的恒大集团老总许家印被曝欠税2800万元;接着又是在富豪榜上排名第16位的严介和,由于在此前4起已判决生效的经济纠纷案件中,严介和与太平洋建设集团尚有总金额达3200多万元的银行担保贷款或工程材料款没有还清,已相继被南京市法院启动执行威慑机制和相关联动机制,被限制出境、住豪宅。
备受多方关注的、称为“资本玩家”的“顾雏军案”终于在今年11月被送上了法庭。
……
的确,2006年对中国的一些“不法富豪”来说,虽说不上煎熬,然而其日子已经开始不太好过的。什么原因?就是因为这些“不法富豪”自己心里就很明白,自己的暴富是富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的,自己所捞的“第一桶金”是有问题的,自己的所谓“原始积累”是很带有一点“血猩味”的,一位经济学家所言,在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一个富豪要完成原始积累,需要一百多年的拼搏、几代人的努力,而在中国,几乎是一夜暴富,一夜成名。靠什么?靠违法,靠权力,靠与腐败官员结成的“腐败利益同盟”,于是在农村大搞“圈地运动”,在国有企业大搞不顾工人死活的巧取豪夺,在城市大搞类似“城市拆迁”,在大型工程建设中“豆腐渣工程”,在股市金融领域大搞“黑金操作”……最近,在震惊全世界的“上海社保基金腐败”中就有一个被称中国民营企业家中的“公路大王” 的张荣坤这样的人,2002年3月26日以32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了上海城投持有的上海路桥99.35%的股权,从而取得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30年的经营权;2003年又花50亿元获得嘉金高速公路25年的收费经营权;2004年福禧投资又出5.88亿元,收购了苏州苏嘉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的股权,获苏嘉杭高速公路30年的收费经营权。截至2005年6月,张荣坤投资的高速公路里程达200公里,投资额超过100亿元……,一个从苏州来的、很年轻的、名不经传的“外来户”从哪儿来这么钱?神密得很哪!只是在上海“社保基金腐败案”案发之后,人们才知道他的钱是从国家银行贷款贷来的:60%左右来自银行的贷款,30%左右来自上海市的社保基金,10%左右则来自对于上海电气的重组投资。这些人大都是玩“空手道”的内高手,大都是“空手套白狼”的真正行家:先想法设法从国家亿万资金,然后用贷款来的钱去投资工程、去收购国家企业、去大片大片圈农民的地,于是短短几年就成为“亿万超级富翁”。一些“亿万超级富翁”就是这样被“权力资本腐败”轻而易举地用“国家资本”制造出来了!有的的学者总结了像周益明这类“民营企业家”掏空国有上市公司的犯罪流程图:第一步,中介机构疯狂造假,一夜之间虚构出周益明27亿元的身价;第二步,银行高管出谋划策,让周益明用贷款收购股权;第三步,国有股权转让决策草率,引狼入室;第四步,国企高管内外勾结,放任周益明大肆侵吞国有资产。
这就是一些中国富翁暴富之奥秘!
这就决定了这些中国富翁暴富必然会受到法律惩治的根本原因:不是不,而是时候未到,时候一到,统统销。2006年可以算是恐不法富豪们“日子不太好过”的开始。
为什么?就是我们的社会已经在“悄悄地”改变对权力腐败分子和“不法富豪”的“态度”:从过去的“比较重视权力腐败分子、比较不太重视‘不法富豪’”这种非正式宣布的“一手硬、一手软”(“重受贿”和“轻行贿”)的倾向,所以如果我们认真研究一下过去查出来的腐败大案,就会发现,有权的“腐败分子”倒是落马了一大批,然而有钱的“不法富豪”呢?落马的却是凤毛麟角,少得可怜,两者之间是实在不成比例的。
其实谁都明白以下这个道理:在一个腐败蔓延、泛滥的社会中去反腐,败如果只反有权的“腐败分子”而不反有钱的“不法商人”,那么,这个反腐败是无论如何都反不好的,是反不彻底的。然而我们的社会在过去就有这种倾向,对有权的“腐败分子”似乎很厉害,很硬,而对有钱的“不法奸商”却是比较地软,比较地宽容。
有人认为,“不法富豪”们的行贿是被贪官“逼出来”的。有没有这样的现象?当然有,但是我认为,对大部分的“不法富豪”来说,倒是属于“主动行贿型”,有很多贪官就是被“不法富豪”的“糖衣炮弹”击中而倒下来的,谁都不能否认“不法富豪”强大的“收买力”,他们不仅危害了民众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的商业秩序,更对中国的社会道德、政府形象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害。
总之,对腐败的贿赂现象来说,它总是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组成,行贿与受贿是腐败这根藤上连在的两棵毒瓜,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谁都离不开谁,解放初期的反腐败为什么能取得持久性的效果?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抓了“三反”和“五反”,一个是反腐败分子,另一个反不法奸商,二手都硬得很,因而一管就管了二十年,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和吸收。
这就是近年中央为什么要掀起一场治理商业贿赂的反腐专项活动的原因。商业贿赂真是无孔不入的啊,从迄今为止所取得的成果中,很是让人们“触目惊心”: 从2005年8月到2006年6月,全国查处的6972件商业贿赂案中,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等六大领域和银行信贷、证券期货等九个方面的案件5480起,占案件总数的78.6%。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1603起,占总数的23%。
当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场非常复杂的、政策性很强的斗争,从当今悄然开始的惩治“不法富豪”来说,有以下这几个特点:一是敢于碰“硬”的,不管是哪一级的“不法富豪”,只要有证据就调查、就侦查,直至将他抓起来;二是“三个狠抓”:狠抓地方官员与“不法富豪”之间的“亲密关系”,狠抓“官商勾结”,狠抓“不法富豪”与地方政府的官僚、银行的首脑之间的“铁三角”;三是“腐败原罪”不能免,不仅不能免,还要让他们“获利还吐”,将过去侵吞国家资财、损害人民的利益统统都吐出来。
必须指出的是,如今惩治“不法富豪”的行动仅仅是开始,“不法富豪”只是感到自己的日子开始不好过的了,但是,无论如何广大老百姓的心中是非常高兴的,亦正因为如此,人们对十六大新政的反腐败是充满希望和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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