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非减持”是祸国殃民的大阴谋
飞流直下四千点,跌跌不休无尽头。
上海股指从最高6124点一路下栽,今天收盘已是2143点,数以十万亿计的股民财富,在不足一年的时间里灰飞烟灭,亿万响应中央号召希望“增加财产性收入”的大小股民,被宰得鲜血淋漓,欲哭无泪。
2008年是中国多灾多难的一年,国内的冰灾、地震、洪水,国外的次级债、粮荒、战乱,都给中国的经济带来严重影响。然而,对于股市下跌的动因,大家不怪冰灾地震,也不怪美国的次贷危机,矛头所指,竟是大小非减持。
大小非本来不是问题,在无能的人或者别有用心的操持下,却成了祸国殃民的大问题。
大小非的组成,主要是国家股、战略投资者收购的股票、企业管理者拥有的股票和职工股。
先说国有股。本来,国有企业原称全民企业,其所有权是属于全国人民的,国有资产的处置必须经全国人大批准,国资委或地方政府只有管理这些资产的权力,而没有出卖的权力。就算国家有意从某些与国计民生关系不大的竞争性行业退出,国有资产就算要减持,也应该以面值或净资产价格分摊给全体国民,本来是我的东西,价值一块,以16.7元卖给我,还要排队申购,真他妈的扯淡!有人说中国人太多,把一家企业分了,每个人只有一股半股,不好分摊,那么就不要分摊嘛,按股分红上交国库,用于公共事业。
以引进战略投资者之名,行贱卖国有资产之实,其卖国行径已路人皆知、昭然若揭,如何抵赖都是枉然。中石油、建设银行等国有优质企业的大量股份以极低的价格卖给外国投资者,美其名曰“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可是大家看看,那些所谓战略投资者,今天收购这家企业,明天收购那家企业,已上市的公司只待解禁之日一到便一走了之,没上市的企业便千方百计包装上市,他们什么时候带来过“先进的管理经验”?那些以投机为业的国际资本大鳄,只需把到手的股票捂上几年,便是几倍、几十倍的利润,除了中国,世界上哪里还有这样一本万利的买卖?作为投机商,哪有必要为企业的经营焦头烂额?何况对于某些国际财团,玩弄资本是他们是行家里手,企业的生产经营并不见得是他们的强项。有人说大型国有企业中国人买不起,只好引进国外机构,我说怪了,48元一股的中石油中国人买得起,一元钱一股的中石油中国人就买不起了?肥水不流外人田, 这样的“战略投资者”,不要也罢。
这些年来搞“股权激励”,管理层持股,就算这样可以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吧,但是,如果这些管理人员把手里的股票卖掉了,那还怎样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再者,有些企业的管理人员还是经常变换的,如果每一位管理人员上任都得给他一定量的股票,经过几次变换,岂不把企业的资产分光蚕食?管理人员的股票不仅不该流通,而且不能进入个人帐户,在位,股票是你的,人走了,股票留给下任。管理人员的收入与效益直接挂钩,有些企业的管理者给自己定下巨额的工资,我看,管理人员就应该不发工资或只发少量生活费,从来只有老板给员工发工资,哪有当老板的给自己发工资的道理。企业效益好,分红多,管理人员的收入就高,企业不分红,管理人员就没有收益,看你分不分红。效益不好或者亏本,经营者自己生活有困难,不如干脆走人,让有本事的人来干。这样才能真正起到股权激励的作用,真正起到“能者上,庸者下”的作用。当然,分红不能只给管理人员,其他流通股、非流通股股民一样要能享受到企业发展带来的好处,能增强流通股股民的长期持股的兴趣,对于企业长期的发展是有利的。
为了让企业“产权明晰”,通过股改,经营者获得了股份,但是企业的发展光靠管理人员是不够的,做事还得靠下面的员工。如果企业要搞股份制改造,职工同样有权获得股份。为了让职工成为企业的真正主人,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可以让职工进入企业即获得一定的股份,并随工作时间的延长每年获得一定比例的增长,职工在职期间若有某些突出的表现也可以以股权形式进行奖励,职工收入也可以分为基本工资和股份分红两部分。但是职工股也不应该流通,职工把股票卖了,他就是一个纯粹的“打工仔”。私有企业的打工仔们只会关心是否能按时拿到自己的工资,至于企业的好不好,老板赚不赚钱,关他屁事!
既然“大小非”不该流通,为什么在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大盘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强行推进,并引起了一场导致亿万股民巨额财产损失的灾难?这是典型的人祸,是某些人处心积虑的阴谋。对于某些人来说,不把中国搞得动乱不堪、危机四起、民不聊生,何以达到抹黑共产党,颠覆社会主义中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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