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滑稽事,文革无工厂(下)--兼谈人与兽的差别
---兼谈人与兽的差别
上篇贴出后,微风版主12楼回答说:“如果所咬文嚼字的话,确实文革有工厂。我乡里那时候有一家砖瓦厂,其他好像记不住了。现在的乡里工业园区有数百家工厂”。
虽然证实了并非笔误之判断,我也显得有些“咬文嚼字”了,微风“文革没有工厂”中的“工厂”原不包括“砖瓦厂”之类乡村小厂的。不过常识告诉我们,文革时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好像并不在“砖瓦厂”小作坊生产。如果“其他好像记不住了”就别说,虽只简单6个字,却关系对整个文革工业水平的评价,也关联着整个文革时期的国民经济状况。
“好像记不住”也有原因的,微风轻拂在其文章32楼跟贴说,“我是70年代生人,对文革有依稀的记忆,主要的印象是‘肚子很饿’!”对文革印象来自“依稀的记忆”,这一“依稀”把很多重要东西“依稀”了。
其实记住也只是个参考。比如我虽然记住一些东西,还是一隅之见。若从全貌谈文革,应该找一些带全局性的资料。这里我想依《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为依据。中国事中国人了解,作这个《决议》的人都经过文革,并由于当时所处位置比一般人更容易跳出地方圈子。还有一点很重要,这不是一篇为文革翻案文章。
二、《决议》关于文革是怎么叙述的
先解释一下,我提的是《决议》对文革的叙述而非结论,叙述多是对事实和情况的陈述,虽言简意赅,客观的东西居多。面对同样叙述可以得出不同结论。这大概是思想解放之功劳。
《决议》对文命的叙述主要集中两段:
“我国国民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仍然取得了进展。粮食生产保持了比较稳定的增长。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和科学技术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成就,其中包括一些新铁路和南京长江大桥的建成,一些技术先进的大型企业的投产,氢弹试验和人造卫星发射回收的成功,籼型杂交水稻的育成和推广,等等。”
“在‘文化大革命’中,我们党没有被摧毁并且还能维持统一,国务院和人民解放军还能进行许多必要的工作,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仍然保存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还在进行,国家仍然保持统一并且在国际上发挥重要影响。”
从这两段可以看出:
1、我们党还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还在,国务院和人民解放军还能进行许多必要的工作,我们的国家还统一。
2、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还在进行。农业方面,粮食生产保持了比较稳定的增长。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和科学技术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成就。
3、外交方面,《决议》只说了一句话“国际上发挥重要影响”,但邓小平曾说过:“‘文化大革命’期间,外事工作取得很大成绩。”(1)
这就是文革具体情况。从中也可以逆向思维一把,所谓的“政治动乱”、“经济损失”、“外交保守”原来都是“有限的”。当然,《决议》是粗线条,并如前面所说它之目的不是为文革评功摆好,所以许多成就用“等等”二字简括。不过这些已足够了,评论文革,不管涉及哪些方面,不管作出什么结论,都不能脱离这个基本事实(除了有更权威的全局资料),否则便不是历史唯物主义。
三、微风版主观点和逻辑又是什么
微风轻拂在我贴子后又说:“我的论点:1、改革开放不完善、有严重缺憾,但却比文革好。2、文革也有成就,但这并不是文革带来的,没有文革,这种成就会更大、发展更快。3、文革给国民经济和文化教育、文物古迹、人权法制带来了毁灭性的破坏。最后结论:文革一无是处,是中华民族的灾难。所有反驳我的观点都应该围绕上面三条进行。”
挺逗人的,一篇文章的论点应该是内容的自然表现,而不是文章写完了和别人辩论时再贴个标签。就这篇文章而言,只要说明用文革作参照物来批判改革并不是南辕北辙就够了。不过,我还是愿意就这三条说一说。
1、改革开放不完善、有严重缺憾,但却比文革好。
今天不论经济发展还是人民生活都比文革时期有明显改善我同意,进步是文明的必然趋势,30年了还不如过去像话吗?但说到严重缺陷,两者就无法对比了。实际上,文革的的缺点是今天的优点,比如说比较富裕的经济、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文革时的优点也恰是今天缺点,比如当家做主的劳动者地位、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还有一些文革的的缺点现在还在继承着。两者不是比的关系,而是今天社会面对严重缺陷的治理,要不要是向文革向过去的历史借鉴经验。这一点向资本主义学习是不行的,现在许多弊病正是向西方学习的结果。国情不对,东施效颦,弄出些非驴非马的垃圾。
还有一点更重要:即便乙好,也未必能证明甲不好。
实践中,这一条往往成为当前官僚为自己责任辩护的理由,因此必须予以警惕!
2、文革也有成就,但这并不是文革带来的,没有文革,这种成就会更大、发展更快。
没有什么比这种逻辑更跋扈了。
不是文革带来难道改革带来、亦或文革以前时代带来?你自己指认个时代,除了文革,哪个时代有资格认领这些功劳?别玩偷换概念游戏,这里的主语资格是一个时代,不是某些人。人亦是时代之人。人在时代里犯些错误归罪于这个时代,人在时代里有些功劳就不属这个于时代,哪家的道理?
当然这条理由不是微风独创,但不管谁先提出来的,都不能服人心。
“没有文革,这种成就会更大、发展更快”说法同样可笑,你最后结论都“一无是处”了还谈什么更大更快?谈更大首先要承认成救大,谈更快要承认发展快,这些都承认了吗?
即使承认了也不成为否定理由,历史不光靠假设说话。
文革时成就不是文革的,改革时功带却是改革的,微风版主潜意识中大概这么想的,所以才在文章中提到我可以电脑上网、海凹先生可以电视台作记者,一水版主前段时间出门旅游,这意思不用猜,说我和海凹事时便不厌其烦启发“如在文革时”、“如果在文革时代”(幸亏打回文革,我还可以回到快乐学生时代,如果打回秦朝,非找项少龙不可),我和海凹却属于认识文革和他不一类人吧。至于一水版主旅游,他更明明白白指出:“我想这和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增长不无关系吧”。
似乎觉得这种逻辑也有些问题,微风轻拂75楼云回云端时又说“不能将现在家家有电话和电视机来证明改革开放比文革的贡献巨大。这是不客观的,因为时代的关系,文革那个时代,美国也不可能家家有大电视。并不是所有的新东西都是改革开放带来的,比如电脑互联网,这是因为时代的关系和科技发展。比如,仍然没有改革开放的朝鲜,也有电脑和互联网,只不过很少、很低级。但远远不如中国普及。”。
这样一来观点就显得不那么偏颇,也省得我再就电脑上网废言,不过问题却出来了,75楼观点和文章的思想有些矛盾,而且不止矛矛盾那么以简单。既然互联网、大电视这些科技的或生产力的新东西不与改革贡献挂购,那么你在第一条说改革比文革好,凭什么好?凭严重缺陷?凭两极分化、穷得穷死富得富死?
3、文革给国民经济和文化教育、文物古迹、人权法制带来了毁灭性的破坏。
这一条是从正面论文革的,涉及领域广,罪名也很大。微风说“所有反驳我的观点都应该围绕上面三条进行”,不过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你该首先列出足以支持对文革全面评价的真实证据,而不靠“依稀”得来诸如“文革没有工厂”之类零碎印象。
我不可能等你找来证据再完成本文,还是给一些东西你去反驳吧。
国民经济:前面我引用了《决议》两段话,第一段主要是谈国民经济的,虽然文中有“巨大损失”字样但也谈到了“进展”,并从农业、工业、科学技术等方面列举了重要事实,这同“毁灭性的破坏”有本质区别。谈经济你先推倒这些东西吧。
文化教育:《决议》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 》一节里没有提及但在《建国三十二年历史的基本估计 》里专门列一段:“ 八、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有很大发展。一九八○年,全国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二亿零四百万人,比一九五二年增长二点七倍。三十二年来,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培养出近九百万专门人才。核技术、人造卫星和运载火箭等方面的成就,表现出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有很大的提高。文艺方面创作了一大批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优秀作品。群众性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不少运动项目取得出色的成绩。烈性传染病被消灭或基本消灭,城乡人民的健康水平大大提高,平均寿命大大延长。”这里的三十二年包括文化大革命。如果你能证明这三十二年不包括文革十年,只是二十二年的成就,也算言之有理观点成立。
文物古迹:《决议》全文没有提,我给你一个链接,《88岁文物专家上书总理 90年代文物破坏堪比文革 》(2),你自已去读、去驳。不过我先告诉你标题是编辑自己加的,老专家话的原意上世纪90年代比“文革”期间对文物的破坏还严重。他会用事实告诉你:“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读过后你可以告诉我,如果文革对文物是“毁灭性的破坏”的话,那上世纪90年代又该叫什么样的破坏?
人权法制就不用谈了吧,不管什么原因你自已都说“路不拾遗”了,天下无贼法制还不好?还有“打路条”也是法制措施啊。如果觉得理由不充分,我再给你一条驳的证据。上面引用的《决议》第二段有这样一句话:国务院和人民解放军还能进行许多必要的工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还在进行。试想一个人权法制遭“毁灭性的破坏”的国家还能卓有成效进行这些工作和建设吗?驳倒这句话,结论关于这方面又成立了。
几条证据,都具有全局性,因为你下的是对全国文化大革命的一个判断,所以尽管我经历文革,上篇也谈了一些个人在那个时的生活,拿来驳你这三条尤其最后一条还有以偏代全之嫌,只有拿《决议》话事了。好在你平时写文章或跟贴中多次谈到中央否定文革,也可以趁机看看它对基本事实的认定。
结束语
拉拉杂杂这么多总算写完了,也算对你三个论点作了回答。最后就你文章标题和开头再说几句话。
1、我说过对改革进行理性的反思,没有说批判改革。
2、我没认为文革和改革成就都是一样的,只是认为包括文革在内的历史上好的东西应当继承并发扬光大,如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这种大仁大善才是人间正道。西方技巧可以学,方向还是社会主义好!
2010年9月9日
注
1:《对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意见》
2: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11981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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