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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社保”——“内需”的基础

2025-02-16 观点 评论 阅读

“全民社保”——“内需”的基础  

汛琼文  

  

人类社会进入现代工业社会后,由于个人不能象古代农耕社会那样,有广阔的自然环境,可以无偿地获得土地、水源、森林……以裁种生存发展。所以,纯粹靠个人的勤劳和努力已经难以生存,除了找工作或靠自我资本发展外,别无出路。而“工作”和“自我资本发展”,并不是人人都能得到和具有的,始终会存在失业、无业、病残等弱势群体;并不是人人都能得到“好工作”,始终有“工作”行业的收入差别。

  

所以,如何保障每一个公民都能幸福地生活?社会如何始终能够自然地发展?这就自然地产生了“全民社保”的概念和“法”治的措施。建立起覆盖和惠及社会的每一个人的,平等的国民社会保障体系,就成了“政府”的首要“职责”。  

  

“全民社保”,是包括覆盖和惠及社会每一个人的经济“保障”体系,不是“少数人”,也不是“大多数人”,是“每一个人”,这是本质的。只要“法定”漏掉,使有一个人没有“社保”,就不叫“全民社保”,就不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最多只是“为大多数人”的社会。

  

制定公平、正义的“全民社保”的“国家公民社会保障法”,是真正的国家安全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真正的强国之路。是人民经济上的祈盼。

  

“全民社保”,是以公平正义的“国家公民社会保障法”的法律形式出现和实施。是把现行的、杂乱的“文件”、“政策”、“批示”等等的,不平等的“人为”鸿沟,统一成国家的法律形式出现。

  

要体现全民平等的原则。从“主席”到“农民”、“个体户”、无业者都是一样的“平等”。取消“事业”、“企业”,“公务员”、“社会灵活就业人员”等,完全是人为划分的“国民等级歧视”的政策。这不是讲“收入的均等”,是讲“权益”、“界线”的平等。体现中国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公共权力(公共政治权力)”是“政治”上的,“公共利益(公共经济利益)”是“经济”上的,正是人类社会的两个基础构成。“全民社保”就是每个人应享有的社会“公共经济利益”部分,即社会中每个人平等的“经济权益(与‘政治权利’共同形成‘人权’)。  

  

这种“公共经济利益”是什么?就是GDP产值及社会的土地、资源。

  

这种社会公共利益的GDP产值,必然要、应该要优先地用之于“全民社保”,这实质上是关乎社会中每一个人的“经济权益”。

一个找不到工作的人,一个退休年龄的人,就有权力享受GDP产值的“失业金”、“退休金”。而如果他得不到“失业保障”、“养老保障”,那么,“先进武器”、“航天飞船”对他们来说,只是废铁。这证明了:“政府”在经济上,要以解决“每个人”的“经济权益(人权)”平等的“生存”、“幸福”问题,为GDP 的先行“开支”依据。

当前,出台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应该说是一部不公正的等级条例,把“保障”变为“保险”,把人民的“政府”变成商业的“保险公司”。把国民平等的“经济权益”划分成“等级”,和变成部分人的“特权”,从而失去了“全民社保”的意义,背离了社会公平、正义的自然发展道路。

  

从“全民社保”的本质可以看出,在没有“全民社保”的“权力和资本”垄断经济状况下,用“扩大基本建设”来“扩大内需”,只是扩大贫富差距。  

  

在讨论扩大“内需”时,一个根本的问题是忽视了“全民社保”,不知“内需”的基础构建在那里?!  

  

基础都没有,如何“扩大内需”?  

  

因为,“全民社保”的本质是社会中,公民“经济权益”的平等,和获得公正的经济“保障”。是国家的每一个公民所应能享受到的社会“公共利益”;包括随着GDP的增长,能公平地享受、得到的GDP增长的成果。 同样,GDP的增长,又靠“全民社保”来促进推动,这是它们双方自然互动的本质关系。这正是人类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后,经济上永久自然发展的本质、方向和目的。否则,社会必然失去方向走入贫富悬殊的歧途。并且,区别于那种造成误导的,“消灭私有制”的“经济学”概念和政治实践。由于GDP产值的形成和使用,是工业社会的“公共利益”;其如何支出和使用,也显示出“政府”的“政治”性质。  

  

认识GDP产值的真正本质和正确使用,为解决社会“经济”上的公平、正义,指出了正确的新方向。

显然,“全民社保”其经费来源:一方面是每个人在工作、有收入时交纳一定比例;本质上是从国家GDP产值中拿出。GDP产值应首先用之于全民的社会保障,GDP产值应保障用之于全民的社会保障。  

  

由于“全民社保”全面包括了,社会中每一个人的公平的、正义的“经济权益”。它就不是一个简单的“福利”概念,更不是“救助”的慈善措施。有“广义”与“窄义”两个方面,内容是“广泛”的。  

  

试想,一个工资收入低的人,他拿什么钱去买房、去“消费”?按其工资收入,一辈子也买不起房子。

所以,“全民社保”包括“二次分配”——“增加工资”、“发放(各种)津贴(如购房补助)”等,这不是由“工作单位”发放,而是由“社会保障”发放(进入个人“社保卡”帐户)。随着社会GDP产值的增长,每个人的“经济权益”也自然地能随之增长。使每个人都有同等的幸福感。这是“广义”的概念。

  

一个到退休年龄的人,他连退休金都没有,拿什么进行“内需”消费?所以,“全民社保”的“窄义”概念,是每个公民按其情况必得的退休金、失业金、伤残补助、教育培训资助、丧葬费等基本“保障”。

  

一个在工作中的人,他为了自己以后的养老问题,要去“缴纳养老保险金(应为‘保障金’,这里暂延用)”。同时,他还要赡养老人,那么,他的“内需”消费就大大地减少。

  

为什么我国高额储蓄,资金滞纳、流转缓慢,科技、创新开发、生产的资金严重不足……,这是一个经济上的根本原因。

  

在没有“全民社保”的社会情况下,必然使人们为着“赡养老”、“防老”、“传子”而进行储蓄,阻碍了资金的流动,也影响了GDP的增长。

  

同时,影响国民性和伦理道德,社会中多见“守财奴”、“为富不仁”者,而少见慈善家。象美国社会比尔·盖茨这样拿出全部积蓄捐赠给社会的人,对中国社会真是不可思议的。形成普遍的社会消费观念与发达国家不同。

  

这实际上的根源,就在于中国至今没有“全民社保”,人民没有公平、正义的“经济权益”,中国的“经济权益”仍然是分“等级”的和“特权”的。

  

这个问题,在今年,已经突出地摆在了公民社会和人民“政府”的面前。在强调“扩大内需”时,本质上就要立足于解决“全民社保”的问题,构建“内需”的坚实基础。

  

 

罗汛 郑恩琼 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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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3/10  km  

  

  

  

标签:社会   全民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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