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心忡忡:“土地流转”争论能“到此为止”吗?
忧心忡忡:“土地流转”争论能“到此为止”吗?
苏 杜
时间 2008-10-20
(本文大意: 《中国新闻周刊》解读“长久承包”是“与西方土地私有等同”的土地私有制度,展示了“集体所有” 外在标志的“村委会消失” 试点, 《半月谈》欢呼“中国农业资本时代的到来”, “凤凰网”以一言“土地兼并伪命题”了结了千百年来、一百五十年来的中国史,这些不是“争论一方”对“土地流转”的过度解读,而是主流意见对“土地流转”的官方宣教。 “土地流转”方兴未艾,“流转争论”不会“到此为止”。 )
《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发布以后,新浪网立即顶置出了《潇湘晨 》周东飞的一篇“叫停争论”的评论:《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勿需过度解读》。周东飞说,《决定》全文公布,至此,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种种猜想与激辩终于答案揭晓尘埃落定,对于“土地流转”的过度解读,或可到此为止。
关于“土地流转”的种种争论真的“可以看作是对高层讲话的过度解读”,真的是“争论双方不约而同地对土地流转的概念作了边界的放大”, “土地私有”真的是“土地流转之外的概念”, 从而由此而起的种种争论应该“到此为止”了吗?
我的看法是“土地流转争论”不会“到此为止”。理由如次:
执政党三中全会“公”发布以后、《决定》发布之前,显然是主流新闻媒介的《中国新闻周刊》于15日发表了一组关于“地权变革”的文章,在《农村改革30年地权再变革 确权农地承包长久不变》总题目之下,一共组织了8篇文章,有述评,也有记事,有政策解读,也有实践佐证,文章虽然出自文人,转述的却是全会“文件起草者”的意见。《中国新闻周刊》这样的阵势,是居高临下的宣教,不是左右二派的水仗。为详已说,特对8篇宏文一一摘要介绍,敢请读者不以为冗。
8篇宏文之第一篇,在《农村改革30年后再出发》的次标题下,说明的核心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石小敏”对“土地确权、农地承包、村民自治规定”这几个一个也不能少的“因素”的“理解”,他以林权改革为比对说:“70年的使用权,意味着两到三代劳动力的继承权。西方固然土地私有,却有高额遗产税制约。在国内遗产税尚未开征的情况下,70年的林地使用权,其价值实际上已经与土地私有等同。”
8篇宏文的第2篇题为《50年前的一张土地私有权证》。这篇述评展示给人们的显然不是“一张发黄的纸”,而是“还权于民”的呼吁。此文首先简要回顾了自1952年开始的“完全公有化的制度挑战”,即上个世纪50年代中国农村社会主义运动“对农民的收权”,同时,讴歌了1956年就出现的“一条体制内的修正路径――包产到户”,接着,自然是记述改革开放以来“小岗分田”“南海股份”对“二元土地、两权分离之弊”所进行的曲折斗争,并且从房地产的“小产权”里看出了“还权”的“大机会”,终于,文章的重心在篇末点明:“三中全会意在还农民土地权利”。
8篇宏文之第3篇是《北京黎明村土地确权纪事》。北京的土地确权像煞周立波《暴风骤雨》中的《分马》。 三农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研究员于建嵘对此的评价是:想流转,请先确权。黎明村支书刘瑞山长叹:村集体已被“架空”。
8篇宏文的第4篇是《河南沁阳:政府推动农地集中》的述评,其主题很明确:“土地流转来自政府力推”。
8篇宏文之第5篇是告诉人们《宁波:土地换股权试验下一步》。宁波的“下一步”究竟如何人们还不得而知,但是,这里重点要告诉人们的是:“原先的村委已经撤销,取而代之的是宁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原有的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了个人”。 “2001年到2008年,股改七年间,由于宁波城市化带来的失地农民问题,都由此种方式得到解决”。
宏文之第6篇是《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关键在于明晰产权》,他在为厉以宁设计的林权改革及土地流转画龙点睛。“集体所有”不明晰,农户所在才叫明晰。这与当年“卖厂”时情形一个样。
8篇宏文之第7篇是厉以宁亲自现身,题目便是《厉以宁谈林权改革与农地改革差异》,谈差异的要点是说宅基地,厉以宁说:“(林权改革允许以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作为抵押,取得贷款)这就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把林地承包方的经济放活了,同时也可以防范金融风险;反观农业方面,总值约达20万亿人民币的宅基地却不是农民自己的,也没有房产证,这20万亿的资产就是死的,你得用活它,如果把这20万亿资产用活,像农民抵押以后得到钱办养鸡场、养猪场都可以。” 常识告诉人们,不是你自己说了算的财产,是当不了贷款抵押的。宅基地“流转”是什么意思,厉先生说得够明确的了。
8篇宏文的压轴之作,不用说,是必需由“资深媒体评论人”来担当的。这里出场的便是人们熟知的“秋风”。文人就是文人,在《乡村复兴之道》的题目下,“秋风” 回顾现代中国历史,述要清末中西壁垒之解除,终于发现了“有趣的现象”是 “到了50年代,这一格局被法定化,集体土地制度、户籍分割制度和严密的国家控制体系维持着一个城乡分割的二元治理结构。这一制度要为过去二十多年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承担主要责任。” “因而,乡村社会走向繁荣、文明的关键是制度变革。” “如果一定要政府层面上决策,就应当让乡村人民广泛参与。只有这样,乡村社会才能够摆脱其在现代化初期被忽视、在50年代以来又被工具化的命运,而真正走上自主复兴之路。”
以上,我之所以不怕令读者厌烦地将《中国新闻周刊》这一“集束炸弹”一一摘要分解,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我的质疑论据:“土地流转”的“土地私有概念”是由阿谁硬“放大边界”放大出来的吗?“土地流转”之后“集体所有”的“集体”烟消云散,是由阿谁“过度解读”解读出来的吗?从最早对新一轮农村改革做出系统论述的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到“全会文件起草者”到“资深媒体评论人”,不个个都是官方代表或者干脆本身就是官方吗?证“土地流转” 就是“还权于民”,“长久不变”无异于“三代私有”, 说“集体村委撤销”终为“合作股东代表大会”取代的,不正是这一伙权威吗? 我看,“最早对新一轮农村改革做出系统论述的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点破“长久永包”内涵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石小敏”,一篇篇述评与记事, 并没有“过度解读”了“通俗粗略”的“土地流转”或“科学严谨”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反,周先生自个儿倒是有点对它有点“低度解读”了。君不见他们“要流转先确权” “忆收权要还权” “撤村委股东代” “迎资本始流转” 的系列呼吁与实践吗?周先生还解读出了“三不红线”,不用说其它两条“红线”了,单说“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这条“红线”,凭着“村委撤股东代” 这一点“村委会架空”,它就已经“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了。
为了捍卫我的质疑,我还想不惮读者的更厌烦,再次将10月08日 新华网转发的《半月谈》的一篇述评简要地提几句。这篇题为《国际资本给农业带来机遇 须防农民成利益旁观者》的述评分析说:“国际资本和国内工商资本进入农业,这是国内外共同的市场规律,不可阻挡。目前,我国农业已形成对外开放格局,特别是在加入WTO后,对农业开放做出了一系列承诺,各项准入限制正逐步取消;同时,国内农产品市场体系已大大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和各种现货市场已较为完备。这一切,为资本的进入铺平了道路。” 它热烈欢呼:“不管欢迎与否,大门已经打开——中国农业的“资本时代”正在到来。” 请问周东飞先生,这也是“争论双方”那一方的“过度解读”吗?《半月谈》的述评高屋建瓴,所言正是不含水分的现实,与即将到来的未来。我孤陋寡闻,但我知道,“土地经营权流转”,将以“资本”为载体。农业资本家的资本,它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曾记得,为了“入世”,我们中国农业依律要对美国开放,500万吨美国小麦顺利涌入中国大门,按照中国农民,如小岗村先进农民的生产水平,年产小麦一吨,500万吨美国小麦涌入中国,就意味着500万中国农民离开麦田。资本面前,尤其国际资本面前,中国小农无“自愿”,只有就范。再当某种资本进入了中国的农业水利时,中国小农将会“望水兴叹”。又当某种资本进入专业合作社时,中国小农将面对“产品被拒”的另一局面。无论是美元还是英镑还是中国财主的改革通宝,都是一块块“风月宝鉴”,一面金光灿烂,另一面就是青面獠牙。
但是,以上,还不是我以为“土地流转争论”不会“到此为止”的最有“历史性”力量的纸上论据,我还愿意为“凤凰网”的一则“专题”做一下广告。就在执政党授权新华社正式发布《决定》的同时,“凤凰网”应时推出了《土地兼并的历史伪命题》的大型专题。专题很长,但“导语”很短,“结语”也很有力量,对于忙于做腑卧撑或还去打酱油的人们来说,读一读“导语”,受一受“结语”也就够了。专题“导语” 说:“对于土地问题的认识,人们普遍受到了阶级斗争理论的影响,认为允许土地买卖的情况下,必然导致‘大鱼吃小鱼’的兼并,并有此引起普遍的失业,进而造成严重的社会动荡,然而,只有我们对中国古代农业经济稍稍进行一下微观分析,就会发现,原本我们所熟知的大而化之的‘土地兼并周期论’,其实不过是一种书斋中的臆想罢了。” 专题“结语”是:“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兼并问题,曾经被推到极高的高度,并成为了中国社会发展陷入停滞的根本解释,然而,当我们摆脱了旧有的意识形态桎梏和理想主义的迷梦时,就会发现,土地兼并的巨大影响竟是一个伪命题,那么,我们该如何解释数千年来中国农业社会的纷繁变动,乃至为当前的三农问题求解呢?秦晖先生教授的‘过程公平’理论虽然只是一家之言,但却毫无疑问地具有非常重要的镜鉴意义。” 这就是说,实为“土地流转”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实为“中国农业资本时代”的“中国农村发展新阶段”,名不存实亦亡的“村委会”,翻“收权”行“还权”的“先确权后流转”,一切“社会主义包装”美好名义下的“土地流转”,不过是推翻“土地兼并意识形态桎棝与理想主义美梦”、清除“阶级斗争理论影响”尔后得出的一个“解”。这个“解”,不仅“解”出了“土地流转”,而且宣布了执政党政治上的非法性。在“凤凰网”得出的这个“解”前,在执政党九常委英雄纪念碑敬献花蓝后,周东飞先生还极具理性地宣称“土地流转争论或可到此为止”,还说什么是什么派什么派对“土地流转”的“过度解读”,不让人们觉得是有点痴人说梦吗?
我以为,关于“土地流转”新政的争论,“不管你喜欢与否”,恐怕还是要争论下去的。我以上所言,不过是取了一方的“纸上谈兵”,真正有意义的,大约还是实践的验证。《中国新闻周刊》给予中国社会的“集束炸弹”,炸开来的不过是“土地流转”中的几朵小小土花。用不了多久,又一场暴风骤雨将会席卷整个中国大地。“土地流转”继“国企改制”之后,将会无比深刻的改变着中国社会的一切。究竟是谁对之做了“书斋中的臆想”,还是事实才会给出不讲情面的判定。将千百年来、一百五十多年来中国社会历史以一言“伪命题”而了之,究竟是在做什么,是不好形容或比方的。 总而言之,“土地流转”方兴,因之争论难艾, 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都在充分估计它的政治经济意义,这不是哪一个人叫停就能停下来的。
附:
周东飞: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勿需过度解读 2008年10月20日07:18 红网-潇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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