浭水人家:会说的不如会听的——看南方报系又在围剿国企
如果看到一则这样的新闻标题《山东男子近200万元的铁路债券不能兑付状告铁道部》,读者的第一反应就是铁道部赖账了或者说铁道部没钱了。这则标题就是南方系下的《南方都市》登出的一则新闻标题。新闻称,山东人刘平、靳庆华持有1995年由华夏证券公司代理发行的铁路债券,其中靳庆华的债券来自于刘平。2009年靳庆华去华夏证券公司兑付时,发现华夏证券公司已经倒闭,其业务由中信建投证券公司接手。靳庆华的铁路债券经债券印刷方鉴定后认为为真实。2009年中信建投证券公司购买了靳庆华手中的元债券。当靳庆华向铁道部要求兑付手中剩余的万元债券时,铁道部拒绝兑付,并向警方案,北京铁路警方立案侦查。刘平近日聘请律师欲状告铁道部要求铁道部归还债券本息。
俗话说会说的不如会听的,多年从事金融工作的我从金融业务的角度给大家做一个分析,看看南方系用这样的以这样的标题进行道是不是别有用心。。
这篇新闻一开头就说,手持近200万元到期有效债券无法兑付,在一系列追讨未果后,山东人刘平聘请律师将这些有效债券的发行方国家铁道部告上法庭,要通过法律来讨回属于自己的财富。
债券是否有效,作为媒体的南方系具有鉴定能力和鉴定效力吗?南方系的先入为主之说丧失了作为一个媒体应具备的公正、客观、严谨的立场。虽然该批债券经印刷方鉴定为真实,但是这里我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所谓真实就是债券物理属性的真实,也就是说该批债券不是伪造。但是是否有效,债券物理属性的真实不是起决定作用的唯一生效要件,还要看该批债券是否已经对付过以及是否合法。已经兑付或者渠道不合法的债券,物理属性虽然真实,但在债权的法律意义上已经丧失。南方系在这里将“真实”和“有效”进行了混淆。
既然新闻称这批债券是由华夏证券公司代理发行的,那么就可以确定代理方式为承购包销制。所谓承购包销制就是代理方负责发行,如果在发行期内未能将全部债券发行完毕,那么代理方将自行认购,发行期结束,代理方将全部资金汇划发行方。具体的说,假如代理方承诺在一个月内将1000亿元的债券出售完毕,而一个月内只售出了100亿元,发行期结束时,代理方也要给发行方1000亿元,其中900亿元是代理方自行认购的。债券到期时,发行方将全部债券本息汇划至代理方账户,由代理方负责兑付。
从新闻道看,铁道部已经将1995年发行的铁路债券的全部本息资金汇划到了华夏证券公司,那么铁道部已经全部履行了债务人的责任。这批债券的兑付责任应由华夏证券公司和后来接手的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公司承担。
冤有头,债有主。假定公民刘平、靳庆华持有的铁路债券真实有效而不能兑付时,应状告中信建投证券公司,而不是铁道部。
联想到7·23事故发生时,以南方系为首的汉奸媒体上蹿下跳,大肆进行妖魔化铁道部污蔑国企的事实,在当下发改委以调查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涉嫌垄断为借口发起对国企的围剿战时,南方系抛出这样一个煞有介事的标题的新闻,不公正客观的进行道,南方系的司马之心,路人皆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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