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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腾飞的反动言论流传这么久了,怎么没有见处理

2025-02-25 学习 评论 阅读
  

  
美国1940年制定的史密斯法案第2条规定:“意图颠覆、破坏联邦政府,提倡、鼓吹、教唆或印刷、发行、编辑、出版、公布、出售、公开展示颠覆、破坏联邦政府的必要性、适宜性的书写品或印刷品”,都是被禁止的。这项法律制定发布后,几经修订,目前仍然有效。1948年7月,美国政府依据该法律,以违反本法为由,对尤金·丹尼思等11位美国共产党领导人提起诉讼,被起诉者中包括新闻记者,罪行就是“讲授、宣传用暴力推翻、摧毁美国政府”,罪证是《共产党宣言》等马克思主义著作。这 11位美国共产党的领导人仅仅因为“谈论在以后出版某些思想”,就在“不得制定任何法律限制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美国身陷囹圄,锒铛入狱。《美国法典》第18篇第2385条明文规定,任何蓄意“鼓吹、煽动、劝说或讲授”推翻或摧毁美国政府的行为,包括为此而“印刷、出版、发表、传递、出售、分发或公开展出任何书写或印刷品”,均要处20年徒刑或2万美元罚款或两者并罚。根据美国联邦法院历来在案例中的解释,言论自由的运用以不致妨碍美国宪法的规定为限,任何出版物的刊行以不得恶意诽谤政府或企图颠覆政府的存在为限。中国的汉奸们连洋爹的法规都没有读过就盲目磕头,以为在美国可以随便骂共产党就叫做言论自由。

袁腾飞言论……不叙述了、反正是很反动的言论

  

  可能我们中国没有这样的法律
要是袁腾飞讲话,是在美国说美国、而不是在中国说中国、那么袁腾飞触犯了——美国法律“,任何蓄意“鼓吹、煽动、劝说或讲授”推翻或摧毁美国政府的行为,包括为此而“印刷、出版、发表、传递、出售、分发或公开展出任何书写或印刷品”,均要处20年徒刑或2万美元罚款或两者并罚

  

  我们的法制还是不完善……
袁腾飞之流还可以继续 说他的 反动言论
不知道我们现在还有没有——反革命罪 · “袁腾飞” 适合不适合用这条反革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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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铁也有价

  

   2010年9月24日17:54:09

  

  日本答应放人!钓鱼岛 妈妈喊你吃饭

  

  

标签:美国   政府   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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