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六年的夏天,热得跟下了火似的。柏油马路让太阳一晒,直往上冒白烟,踩上去都感觉鞋底子发软。我蹬着那辆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的二八大杠,穿过我们厂那条又长又破的家属巷。

  空气里混着一股子煤球味儿、炒菜的油烟味儿,还有家家户户窗户里飘出来的流行歌曲,乱七八糟的,搅和在一起,就是我们那会儿的日子。

  我哥们儿大军,从巷子口的小卖部里探出个脑袋,朝我喊:“小峰,嘛去啊?”

  我没下车,拿脚尖点着地,从兜里掏出根“阿诗玛”,点上,深深吸了一口,烟雾燎得我眼睛有点儿酸。

  “找我嫂子去。”我说。

  大军“哦”了一声,眼神里带了点儿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想问又没敢问。我们这片儿,芝麻大点儿的事儿都瞒不住人。我嫂子,陈淑,要再嫁了。这事儿像一阵风,早刮遍了我们这几栋筒子楼。

  我哥李伟走了一年零三个月。

  他走的时候,也是个夏天。人是从南边拉回来的,一个木头匣子,沉甸甸的。说是做生意,跟人合伙贩批电子表,结果车开到半路,连人带车翻进了山沟。

  我哥那个人,在我们这片儿,算是个角儿。脑子活,人也仗义,不爱在厂里混那份死工资,早早就下了海。倒腾过服装,卖过海鲜,后来又跟着南下的风,要去闯深圳。他总跟我说:“小峰,咱不能一辈子窝在这儿。爷们儿得出去闯,得让你嫂子,让你爹妈,过上好日子。”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有光,跟夜空里的星星似的,亮得晃眼。

  那时候,我信。我们全家都信。觉得我哥就是那块料,早晚能成事儿。

  可他走了。走得那么突然,连句囫囵话都没留下。

  家里那根顶梁柱,咔嚓一声,就断了。

  我爹妈一夜之间老了十几岁,我呢,也像让人抽了主心骨,整天魂不守舍。在厂里的机修车间上班,三天两头不是让烧红的铁屑烫了手,就是让师傅骂我走神。

  唯一撑着没倒的,是我嫂子,陈淑。

  她比我哥小两岁,人长得清秀,话不多,但心里有数。我哥在的时候,她就是我哥身后那个安安静eb静的影子,洗衣做饭,带孩子,把家里收拾得妥妥帖帖。我哥走了,她没哭天抢地,就那么咬着牙,把丧事办了,把我爹妈安抚住,还得照顾我那刚满三岁的侄子,念念。

  这一年多,我们家全靠她。她白天去纺织厂上班,晚上回来还得做饭、缝补,有时候还接点儿给人织毛衣的活儿,挣几个零钱。她那双手,原来是弹钢琴的,细白细白的,现在呢,布满了口子和老茧。

  我们全家都欠她的。

  所以,当她跟我爹妈说,她想再往前走一步的时候,我爹妈沉默了半天,最后我爹嘬着牙花子说:“淑啊,是咱家对不住你。你还年轻,路还长,我们不拦着。只要那人对你好,对念念好,就行。”

  我娘在一边,捂着脸,眼泪顺着指缝往下掉。

  我当时也在场,心里跟堵了块大石头似的,又闷又沉。理智上,我知道这是对的。我嫂子才二十七岁,她不能为我哥守一辈子。可情感上,我接受不了。我觉得我哥才走多久啊,这个家里,怎么能有第二个男人出现?

  那个男人,姓胡,叫胡建军,是个木匠。人看着老实巴交的,比我嫂子大七八岁,离过婚,没孩子。据说是别人介绍的,对我嫂子挺上心,三天两头往我们家跑,不是拎点儿水果,就是给念念买个小玩具。

  他一来,我就浑身不自在。他跟我说话,我都爱答不理的。他也不恼,就憨憨地笑。那笑容在我看来,特别刺眼。

  我总觉得,他配不上我嫂子。我哥是谁啊?人中龙凤。他呢?一个锯木头的。

  可我嫂子认准了。她说:“小峰,你胡大哥人好,踏实。我累了,想找个肩膀靠靠。”

  她说完这话,眼睛里那种疲惫,像深不见底的潭水,让我所有想反驳的话,都噎在了嗓子眼。

  我把烟屁股扔在地上,用脚碾灭。对大军说了句“回见”,又跨上了车。

  车链子“哗啦哗lara”地响,像我当时的心情,乱成了一锅粥。

  嫂子家住三楼。我没上楼,就把车停在楼下那棵大槐树底下。我看见她家的窗户开着,能看见她在里面走来走去,收拾东西。明天,她就要搬走了。搬去胡建军在城西分的房子里。

  这个她和我哥一起住了五年的家,就要空了。

  我在树下站了很久,一根接一根地抽烟。蚊子在我耳边嗡嗡地叫,我一巴掌拍死好几只,手上黏糊糊的。

  天色一点点暗下来,家家户户的灯都亮了。我嫂子家的灯也亮了,暖黄色的光,从窗户里透出来,显得特别温柔。可我知道,从明天起,这扇窗户里的灯,不会再为我们家亮了。

  心里那股子邪火,怎么也压不住。

  我终于还是上了楼。楼道里黑漆漆的,声控灯坏了半个月了也没人修。我摸着黑,一级一级地往上走,脚步声在空旷的楼道里回响,显得特别孤单。

  我敲了敲门。

  “谁啊?”是嫂子的声音。

  “我,小峰。”

  门开了。嫂子站在门口,穿着一件蓝色的确良衬衫,头发简单地在脑后扎成一个马尾。她好像瘦了,下巴都尖了。

  “小峰,怎么才来?快进来。”她侧身让我进去。

  屋里比我想象的还要空。大部分家具都贴了红纸条,那是胡建un要拉走的。墙上,原来挂着我哥和我嫂子结婚照的地方,只剩下四个钉子眼,和一圈淡淡的白色印记。

  我哥的痕迹,正在被一点点地抹去。

  “嫂子,你这……都收拾好了?”我没话找话。

  “差不多了。”她给我倒了杯水,“念念呢?”

  “让你胡大哥接走了,先去那边熟悉熟悉环境。”她说的很自然,可“你胡大哥”这几个字,还是像针一样,扎了我一下。

  屋里很安静,只听得见墙上那只老掉牙的挂钟“滴答滴答”地走。

  我端着水杯,手有点儿抖。

  “小峰,”嫂子先开了口,“我知道你心里不痛快。”

  我没吱声,低着头看水杯里自己的倒影,模糊不清。

  “你哥走了,我也难受。夜里睡不着的时候,我就睁着眼看天花板,总觉得他一推门就回来了,还跟以前一样,咋咋呼呼地喊‘媳妇儿,我回来了’。可我等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门再也没响过。”

  她的声音很轻,带着一丝沙哑,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

  “我一个人,撑不住了。念念越来越大,他不能没有爸。我爹妈年纪也大了,我不能再让他们跟着我操心。你呢,你也有你自己的日子要过。”

  “我能照顾你和念念!”我猛地抬起头,话说得又急又冲,“我哥不在了,我就是念念的爸!我能养活你们!”

  嫂子看着我,眼神里有感动,但更多的是一种无奈和心疼。

  “傻小子。”她叹了口气,“你是念念的叔叔,永远都是。但你给不了他一个完整的家。你以后也要娶媳妇,也要有自己的孩子。我不能拖累你一辈子。”

  “我不怕拖累!”

  “我怕。”她打断我,“我怕耽误了你。也怕……对不起你哥。”

  提到我哥,我们俩都沉默了。

  那只挂钟“滴答滴答”地走着,像是在计算我们之间越来越长的距离。

  过了好一会儿,嫂子站起身,从里屋拿出一个用红布包着的东西,四四方方的,不大。

  她把那个红布包放在桌上,一层一层地打开。

  里面,是我哥的相框。黑白的照片,我哥穿着他最喜欢的那件皮夹克,咧着嘴笑,露出一口大白牙。还是那么精神,那么神气。

  “小峰,”嫂子看着照片,眼睛红了,“你哥的东西,我都收拾好了。他爱看的那些书,他那些狐朋狗友送的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我都给你留着。但这几件,我想带走。”

  她指了指桌上的相框,旁边还有一块半旧的手表,一个他出远门时常用的军用水壶。

  “不行!”我几乎是吼出来的。我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那么大火气,“你都要嫁给别人了,还带着我哥的东西干什么?你让他怎么安生!”

  嫂子被我吼得一愣,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她没哭出声,就那么流着泪,一颗一颗,砸在桌面上。

  “小峰,你怎么能这么想我?”她声音都抖了,“我在你心里,就是这么个没良心的人吗?”

  我看着她哭,心里也跟刀割一样。我知道我话说重了,可我控制不住。我觉得我是在捍卫我哥最后的尊严。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声音软了下来,“嫂子,我就是……我就是舍不得。”

  舍不得我哥,也舍不得这个家,舍不得她。

  嫂子擦了擦眼泪,吸了吸鼻子,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小峰,”她抬起头,直视着我的眼睛,那眼神,让我心里一颤。

  “你过来。”

  我愣愣地,不知道她要干什么。

  “你过来。”她又说了一遍,声音不大,但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劲儿。

  我挪着步子,走到她跟前。

  她家的灯光昏黄,把她的脸映得有些不真切。我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肥皂味,和我哥在的时候一模一样。

  “嫂子,你……”

  我的话还没说完,她突然说了一句让我脑子“嗡”的一声的话。

  “今晚,你陪嫂子,做件羞耻的事。”

  我当时就傻了。

  “羞耻的事?”我脑子里一片空白。九六年的我,二十岁出头,血气方刚,听见这话,脸“刷”的一下就红到了脖子根。我脑子里闪过无数乱七八糟的念头,都是从那些香港录像带里看来的。

  我看着嫂子,她眼神清亮,没有一丝一毫我想象中的那种意思。但那份悲伤,却浓得化不开。

  “嫂子,你……你说啥呢?”我结结巴巴地问,心跳得跟打鼓一样。

  她没回答我,而是转身走进了里屋。那是我哥和她的卧室。我站在原地,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屋里只剩下挂钟的“滴答”声,和我的心跳声,交织在一起,乱得要命。

  过了一会儿,她从里屋出来了。手里,捧着一个黑色的坛子。

  那坛子我认识。

  是我哥的骨灰坛。

  我哥走后,按照我们老家的规矩,骨灰要先在家里放三年,然后才能下葬或者撒掉。嫂子一直把它放在卧室的柜子里,每天都擦得干干净净。

  我看着那个坛子,心里那点儿乱七八糟的念头瞬间就烟消云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巨大的悲恸。

  “嫂子,你这是……”

  “小峰,”她把坛子轻轻地放在桌上,就在我哥那张黑白照片旁边,“你哥……我想让他入土为安。”

  我的心猛地一沉。

  “可……可还没到三年。”

  “等不了了。”她摇摇头,眼泪又下来了,“我明天就要走了。我不能……我不能把他一个人留在这个空房子里。也不能……带他去一个新家。”

  她的声音哽咽着,充满了无尽的酸楚和挣扎。

  “带他去新家,对老胡不公平。把他留在这儿,我又放心不下。小峰,我这心里,跟拿刀子两面儿割一样,疼啊。”

  我看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这才明白,她所谓的“羞耻”,是什么意思。

  她要再嫁,是对我哥的“背叛”,这在她自己心里,就是一种“羞耻”。提前把我哥的骨灰处理掉,打破规矩,是对我哥的不敬,这也是一种“羞耻”。她要在一个即将离开这个家的夜晚,悄悄地,像做贼一样,送我哥最后一程。

  这是一种撕心裂肺的自我放逐。

  “嫂子……”我鼻子一酸,眼泪也差点掉下来。

  “你哥生前,最喜欢去城外那条河边钓鱼。他说那儿水清,安静。”她用手轻轻抚摸着那个冰冷的坛子,像是在抚摸我哥的脸,“我想把他送到那儿去。让他以后,也能清清静静的。”

  她抬起头,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恳求。

  “可是,小峰,我一个人……我不敢。天这么黑,路又远。而且……我没力气了。”

  她最后那句话,说得特别轻,却像一记重锤,狠狠地砸在了我的心上。

  是啊,她没力气了。这个女人,用她那副柔弱的肩膀,扛了我们家一年多。她早就被掏空了。

  “你……能陪嫂子去一趟吗?”她小心翼翼地问,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就今晚。悄悄的,谁也别告诉。天亮之前,咱就回来。”

  这就是她说的,“羞耻的事”。

  不是我想象中的任何一种,却比任何一种都更让我心碎。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喉咙里像是堵了团棉花,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我走过去,从她手里接过那个坛子。

  坛子入手,冰凉,沉重。

  我哥,我那活蹦乱跳、神采飞扬的哥,现在,就只剩下这么一捧了。

  “嫂子,”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沙哑得厉害,“我背着。你跟着我就行。”

  嫂子看着我,点了点头,泪水无声地滑落。

  我们没有开灯,就着窗外透进来的那点儿月光,一前一后地走出了这个家。

  我用一块黑布,把骨灰坛仔细地包好,然后用我哥生前常穿的一件旧外套,把它裹在怀里,紧紧地抱着。

  下楼的时候,我走在前面,嫂子跟在后面。楼道里还是一片漆黑,我走得很慢,很稳。我怕磕着,怕碰着。我怀里抱着的,是我哥,是我这个家曾经的全部希望。

  到了楼下,我把坛子先放在自行车后座上,让嫂子扶着。然后我推着车,慢慢地往巷子外走。

  夏天的夜里,还有些人在外面乘凉。看见我们俩,都投来好奇的目光。我低着头,推着车走得飞快,只想赶紧离开这个充满了闲言碎语的地方。

  嫂子一直低着头跟在我身后,一言不发。

  出了家属区,上了大路,人就少了。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我骑上车,让嫂子坐在后座上。

  “嫂子,坐稳了。”

  “嗯。”她轻轻地应了一声。

  我能感觉到,她把脸埋在了我的后背上。过了一会儿,我感觉后背的衣服,湿了一片。

  我没回头,也没说话,就是玩了命地蹬着自行车。车链子“哗啦啦”地响,像是为我哥奏响的最后的悲歌。

  我们一路无话。

  风从耳边吹过,带着夏夜特有的燥热。路两边的白杨树“沙沙”作响,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光影。

  我哥以前也经常这样,骑车带着我。那时候他总喜欢哼着歌,吹着口哨,车骑得飞快。他说:“小峰,抓紧了,哥带你飞!”

  现在,我骑着车,后座上坐着他的女人,怀里抱着他的骨灰。

  我要带他去飞了。飞向一个没有痛苦,没有遗憾的地方。

  眼泪,终于还是没忍住,顺着我的脸颊,流进了嘴里。又苦,又涩。

  城外那条河,离我们家有十几里地。我骑了快一个小时才到。

  河边很安静,只有潺潺的流水声和草丛里的虫鸣。月光洒在河面上,波光粼粼的,像撒了一层碎银子。

  我把车停好,和嫂子一起走到河边。

  我把怀里的坛子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一块平坦的石头上。然后我打开了那个黑布包。

  嫂子蹲下身,用手一遍又一遍地摩挲着那个坛子,嘴里念念有词,像是在跟我哥说最后的悄悄话。

  我站得远了点,把空间留给她。

  我看着她的背影,在月光下显得那么单薄,那么孤单。我突然觉得,我以前真是太混蛋了。我只想着我自己的不甘心,我自己的舍不得,却从来没有真正地站在她的角度,替她想一想。

  她所承受的痛苦,比我们任何人都要多。

  过了很久,她站起身,对我招了招手。

  “小峰,过来。”

  我走过去。

  “你来吧。”她说,“我……我下不去手。”

  我点点头,从她手里接过坛子。坛盖很紧,我费了点劲才打开。

  我捧着坛子,走到河边,水很浅,清澈见底。我能看见水底的鹅卵石。

  我犹豫了一下,回头看了看嫂子。

  她站在不远处,双手合十,闭着眼睛,满脸都是泪水。

  我心一横,把坛子慢慢倾斜。

  白色的灰烬,混着一些细小的骨骼碎片,缓缓地,缓缓地,落入水中。它们没有立刻散开,而是在水面上打着旋,然后一点点地,沉入水底,融入了这条奔流不息的河。

  那一刻,我感觉怀里一轻。

  可心里,却像是压上了一座山。

  我哥,没了。

  彻彻底底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我站在河里,水没过我的脚踝,冰凉刺骨。我就那么站着,一动不动,像一尊雕像。

  不知道过了多久,嫂子走到我身边,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胳膊。

  “小峰,走吧。天快亮了。”

  我回过神来,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手里的空坛子。我把坛子在河里涮了涮,然后狠狠地,用尽全身的力气,把它扔向了河中心。

  “扑通”一声,坛子沉入了水底,再也没有浮上来。

  “哥!”我终于忍不住,冲着空旷的河面,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

  声音在夜空中回荡,带着无尽的悲伤和不舍。

  嫂子没有劝我,就那么静静地站在我身边。等我喊完了,她才递给我一块手帕。

  “擦擦脸吧。”

  那手帕上,有她淡淡的体香。

  回去的路上,我们俩还是没怎么说话。但气氛,已经和来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没有了那种压抑和紧张,只剩下一种淡淡的,尘埃落定后的平静。

  快到家的时候,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嫂子从后座上下来,对我说:“小-峰,谢谢你。”

  “嫂子,你别这么说。”我摇摇头,“该说谢谢的是我。谢谢你……为我们家做的这一切。”

  她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一丝解脱。

  “以后,好好过日子。别再跟个孩子似的,也该长大了。”她像我哥一样,拍了拍我的肩膀,“念念……你有空就多去看看他。告诉他,他爸是个英雄。”

  “嗯。”我重重地点头,“我知道。”

  “行了,回去吧。天亮了,我也该走了。”

  她说完,转身就往楼上走。她的背影,在晨曦中,显得不再那么孤单。

  我看着她上了楼,她家那扇熟悉的窗户,最后一次为她亮起了灯。

  我没有立刻离开,就站在那棵大槐树下,抽完了最后一根烟。

  天,彻底亮了。

  一辆红色的“夏利”出租车停在了楼下。胡建军从车上下来,他今天穿了件新衬衫,头发也梳得油光锃亮。他看见我,愣了一下,然后朝我点了点头。

  我没理他。

  他也没在意,径直上了楼。不一会儿,他就和嫂子,还有念念,一起下来了。

  他手里拎着两个大包,嫂子抱着念念。念念好像还没睡醒,趴在嫂子肩膀上,揉着眼睛。

  嫂子看见我,也愣了一下。

  她走到我跟前,把念念放到地上。

  “念念,跟叔叔说再见。”

  念念奶声奶气地喊了声:“叔叔,再见。”

  我蹲下身,摸了摸他的头。我从兜里掏出一个铁皮青蛙,那是我昨天特意去买的。

  “念念,拿着。想叔叔了,就让它跳给你看。”

  念念接过青蛙,开心地笑了。

  我站起身,看着嫂子。千言万语,都堵在喉咙里。

  最后,我只说了一句:“嫂子,保重。”

  她点点头,眼睛又红了。

  “你也是。”

  她拉着念念,转身要走。我鬼使神差地,叫住了那个男人。

  “胡建军。”

  他回过头,有些意外地看着我。

  我走到他面前,第一次,正眼看他。他的眼睛很真诚,手很大,很粗糙,那是一双干活的手,一双能撑起一个家的手。

  我伸出手。

  “我嫂子和念念,就交给你了。”我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你要是敢对他们不好……”

  我没说完,但他懂了。

  他用力地回握住我的手,郑重地点了点头。

  “你放心。”

  我松开手,退到一边。

  他们上了车。车子开动了,嫂子摇下车窗,一直看着我。我也看着她。我们谁都没有挥手,就那么看着,直到车子转过巷口,再也看不见。

  我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巷子里,站了很久很久。

  那天之后,我好像一夜之间就长大了。

  我不再混日子了。我开始跟着厂里的老师傅,踏踏实实地学技术。别人不愿意干的脏活累活,我都抢着干。师傅们都说,小峰这孩子,像变了个人。

  半年后,我们厂效益不好,开始裁员。我主动报了名,拿了一笔遣散费。

  我用那笔钱,加上我哥留下的一些积蓄,盘下了巷口大军那个小卖部。我还记得我哥说过,做生意,得讲诚信,得对得起街坊四邻。

  我把小卖部重新装修了一下,取名叫“兄弟商店”。

  我不卖假货,价格公道,谁家有个急事,缺个油盐酱醋的,赊账也行。慢慢地,生意越来越好。

  我爹妈看我走上了正道,脸上的笑容也多了。他们偶尔会念叨起嫂子和念念,不知道他们过得好不好。

  嫂子走后,一直没跟我们联系。我们也不知道她家的新地址和电话。那个年代,不像现在,手机微信那么方便。一个人搬了家,就像是从你的世界里消失了一样。

  我有时候会去城外那条河边坐坐。河水还是那么清,草还是那么绿。我点上一根烟,对着河面,跟我哥说说话。

  我说:“哥,你放心,咱家都挺好的。爹妈身体还行,我也出息了,开了个小店。嫂子和念念……应该也过得不错。那个姓胡的,看着不像个坏人。”

  每次说完,我心里就踏实实了许多。

  转眼,到了九八年。夏天,洪水闹得厉害,电视里天天都在放。我们这座北方小城,虽然没遭灾,但气氛也挺紧张的。

  一天下午,店里没什么人,我正靠在椅子上听收音机。收音机里,一个女主持人用甜美的声音念着听众来信。

  “下面这封信,来自我们市的陈淑女士。她想通过电波,寻找她的亲人。”

  我“腾”地一下就坐直了。

  陈淑?是我嫂子吗?

  “她说,她要找的人,是她的小叔子,李峰。她原来的家,住在幸福路纺织厂家属院。”

  就是我!

  我的心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

  “陈淑女士在信里说:小峰,两年了,不知道你过得好不好。嫂子很想你,念念也很想你。我们现在过得很好,你不用担心。你胡大哥对我很好,像亲哥哥一样。念念也长高了,上幼儿园了,很懂事。我们搬了新家,在城西的阳光小区。如果你听到广播,有空就来看看我们吧。嫂子给你包你最爱吃的韭菜鸡蛋饺子。”

  主持人的声音还在继续,我的眼泪已经止不住地往下流。

  我抓起桌上的纸笔,飞快地记下了那个地址:城西,阳光小区。

  第二天,我关了店门,一大早就去了菜市场。我买了最新鲜的韭e菜和猪肉,还买了一大堆水果和零食,大包小包的,把自行车后座塞得满满当当。

  阳光小区是个新小区,楼房盖得比我们那儿气派多了。我按着地址,找到了嫂子家。

  开门的是胡建军。他看见我,先是一愣,然后脸上立刻堆满了笑容。

  “小峰!你可算来了!快进来,快进来!”他热情地接过我手里的东西,“你嫂子念叨你好久了。”

  我跟着他走进屋。屋子很大,很亮堂,地上铺着木地板,擦得一尘不染。

  嫂子系着围裙,从厨房里跑出来。她看见我,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小峰!”

  “嫂子。”我咧开嘴,笑了。

  她比以前胖了点,气色也好多了,脸颊红润润的,看着就那么健康,那么幸福。

  “叔叔!”一个小炮弹一样的人影,从房间里冲出来,一把抱住了我的腿。

  是念念。他长高了,也长胖了,虎头虎脑的,特别可爱。

  “念念,还认识叔叔吗?”我把他抱起来,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认识!你是峰叔叔!”他搂着我的脖子,咯咯地笑。

  那天中午,我们一家人,围在一起,吃了一顿团圆饭。

  嫂子包的韭菜鸡蛋饺子,还是那个味儿。胡建军话不多,一个劲儿地给我夹菜,给我倒酒。他看嫂子的眼神,充满了疼爱和满足。

  我看得出来,嫂子这次,没有选错人。

  他是个好人,一个能给她安稳,给她幸福的好人。

  吃饭的时候,胡建军跟我说起了这两年的事。他说,嫂子刚嫁过去的时候,心里一直有个结,晚上经常做噩梦。他知道她忘不了我哥,他也不逼她。他就那么默默地陪着她,照顾她,把念念当成自己的亲儿子一样疼。

  时间长了,嫂子心里的冰,才一点点地化开。

  “小峰,”胡建军端起酒杯,跟我碰了一下,“我得谢谢你。”

  “谢我?”我不解。

  “谢谢你那天晚上,把你嫂子交给了我。”他诚恳地说,“也谢谢你,替她,也替我,解开了那个结。”

  我愣住了。原来,那天晚上的事,嫂子都告诉他了。

  我看向嫂子。她正看着我,眼睛里,是感激,是释然,也是一种亲人般的温暖。

  我明白了。

  我们三个人,因为我哥,被命运绑在了一起。我们都爱他,都想让他安息。而真正的安息,不是守着过去不放,而是让活着的人,都能好好地活下去。

  那天,我喝了很多酒。我跟胡建军,从我哥小时候的糗事,聊到我开店的难处。我们俩,像认识了多年的老朋友。

  我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嫂子和胡建军,带着念念,一起送我到楼下。

  “小峰,以后常来。”嫂子说。

  “嗯。”我点点头,“嫂子,哥,你们也常回家看看。我爹妈,都想你们了。”

  我把那个“哥”字,说得特别自然。

  胡建军愣了一下,然后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笑了。

  从那以后,我们就像真正的亲人一样,走动得勤了。

  周末的时候,胡建军会开车,带着嫂子和念念,回我爹妈那儿。一大家子人,热热闹闹地吃顿饭。我爹妈看着懂事的念念,看着气色越来越好的嫂子,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

  我也时常去他们家。有时候店里进了新奇的玩意儿,我第一个就想着给念念送去。

  我的“兄弟商店”,生意越做越大。我不再满足于一个小卖部,开始学着我哥当年的样子,跑起了长途贩运。当然,我比他谨慎,也比他踏实。

  我去了他当年没能到达的深圳。站在那座繁华的城市里,我仿佛能看见我哥当年的影子。他也是这样,满怀着希望和梦想,来到这里。

  我替他,走完了他没有走完的路。

  二零零零年,千禧年。我二十五岁了。

  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她叫林晓,是个护士。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很甜。

  我们很谈得来。我跟她讲我哥的故事,讲我嫂子的故事。她听得很认真,她说:“你是个重情义的好男人。”

  我们恋爱了。

  我带她回家见我爹妈,也带她去见了嫂子和胡建军。

  嫂子拉着林晓的手,问长问短,比我娘还亲。胡建军在一旁,咧着嘴傻笑。念念拉着林晓的衣角,甜甜地喊:“姐姐好。”

  林晓后来跟我说:“小峰,我真羡慕你。你有这么好的家人。”

  那一刻,我心里暖洋洋的。

  是啊,家人。

  我们这一大家子,没有血缘关系,却比有血缘关系还要亲。我们一起经历过最深的痛苦,也一起迎来了最美的彩虹。

  我和林晓的婚礼,定在了秋天。

  婚礼那天,胡建军是我的证婚人。他站在台上,拿着发言稿的手,抖得厉害。他没念稿子,就是用最朴实的话,讲述了我们这一家子的故事。

  他说:“李伟是我没见过面的兄弟,但我敬重他。他有情有义,有担当。小峰像他,也是个有担当的爷们儿。他把自己的嫂子和侄子,当成亲人一样守护。今天,他要把另一个好姑娘娶回家了。我作为哥哥,替李伟,也替我自己,感到高兴。”

  台下,很多人都听得热泪盈眶。

  我看着站在他身边的嫂子,她穿着一身红色的旗袍,化了淡妆,美得让人挪不开眼。她看着我,笑着,眼角却闪着泪光。

  我知道,她在为我高兴,也一定,想起了我哥。

  婚礼仪式结束,敬酒的时候,我端着酒杯,和林晓一起,走到了嫂子和胡建军那一桌。

  “哥,嫂子。”我举起杯。

  “哎!”胡建军响亮地应了一声。

  “小峰,晓晓,祝你们白头偕老,幸幸福福。”嫂子站起来,端起酒杯。

  我们四个人,把杯子碰到了一起。

  清脆的响声,像是命运的交响。

  我一饮而尽。

  那酒,有点辣,有点甜,回味悠长。

  就像我这二十多年的人生。

  我转过头,透过酒店明亮的窗户,看向窗外的天空。

  天很蓝,云很白。

  我想,我哥在天上看着,也一定会笑的吧。

  他没有走远。他化作了天上的星星,化作了河里的流水,化作了我们每个人心里,那份最温暖的记忆。

  他用他的离开,教会了我什么是责任,什么是成长。

  而嫂子,她用她的坚韧和善良,教会了我什么是爱,什么是宽恕。

  那个九六年的夏夜,那件“羞耻”的事,现在想起来,不再是痛苦的烙印,而成了一道温暖的光。

  它照亮了我前行的路,也让我明白,真正的告别,不是遗忘,而是把那份爱和记忆,珍藏在心底,然后带着它们,更勇敢,更努力地活下去。

  因为,活着的人,才是逝去之人,在人间,最后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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