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仪化分局—改制企业腐败无人管,终将酿大祸(32)
原文:http://www.blogchina.com/842355.html
扬州市公安局仪化分局:
最近学习了《江苏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颇有收获。其中:
第四条 行政复议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组织听证:
(一)对事实认定存在重大争议的;
(二)案情疑难、复杂的 ……
第六条 听证坚持公正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以公开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当事人在听证过程中享有下列权利:
(四)在听证过程中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
(五)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质证、辩论……
虽然不知道如何申请“听证”,但我想政府既已明确司法开放的政策取向,具体如何操作应当不成问题。只要有求真务实的态度,只要坚持公正的原则,只要采取公开的方式,真相将越辩越明晰。
而网络时代的听证,完全可以放到网络来进行。控辩双方和主持人只要点点鼠标,就可以将意见传递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使听证更简洁,更易操作,更有群众性,也更有说服力。
本当当面探讨,但眼下大雪纷飞,就和你们在网上试试吃螃蟹如何?
11月2日 ,在检察院看到贵局不立案的“说明”,篇幅不长,但主要事实都出现了重大错误。
第一个不立案理由,是把虚增面积算在了老厨房上,以证明举报人有关虚增面积的举报不实。
贵局的解释是:孙本来的设想是:老厨房不拆,只是在上面加盖一层。
招标前的进一步设计,发现老厨房强度不够,不能承重。
所以决定修改设计:扒掉老厨房,改建为混合结构两层。因此,招标前孙召集董事会,以增加面积为由,增加工程预算30万元。
分局并找到《项目建议书》制作负责人陈兆林,予以确认和指认。
但事实却是:最初的《项目建议书》就已经明确厨房拆迁。更何况无论何时何地,被举报人根本无法提供在老厨房不拆的前提下,一楼的设计布局图。
所以这个谎言一戳就破。
关于这一点,我已经在《举报经历(20)》中作了详细的说明。随信附送,这里就不啰嗦了。
第二个数据较多的不立案理由,是关于上海大彰的。
8月7日 贵局的口头解释是:
上海大彰所欠货款实际没有那么多,403万元赔款是孙玉宏打官司的“商业策略”,多报点货款数,可以在赔偿时获得优先赔付。
此次检察院处所见到的,由贵局提供的白纸黑字的新说法是:
……上海大彰拖欠货款实际为2,534,863.25元。
潜亏128万元。
资金占用费216,355.35元……
对此,我在《举报经历(23)》中进行了反驳:
《调解书》是在法院主持下,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并以法律文书形式确立的——
一、 《调解书》白纸黑字写着:“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将涤纶长丝原料送至被告工厂”。
二、 《调解书》产生的时间,是“二00七年六月十八日”。交易离调解发生时间仅仅不到两个月。253万元的货款,如何能产生128万元的“潜亏”?
三、 如果货款数字相差150万,对方公司怎么会签字承认这笔不存在的债务?
文章登载后,有职工在评论栏中提议:请经手人黄文珍自己站出来说一下,这笔货款究竟是多少,我想这是可选的一个提供旁证的简便方法。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公开由法院审判员 孙禄 君签名的调解资料。其中肯定有供方的举证材料。这个资料本公司就有。这是更准确、更可行的办法。
用这样的方法,根本用不着三个月,不知道分局舍近求远,圈子兜到哪里去了……
之所以对真相孜孜以求,是此案事关大家的切身利益。
就好比我告诉你们,羊群中有一只披着羊皮的狼,那虚增面积是它嘴边的血迹,但那只“羊”说,那是它抹的口红。
就好比我告诉你们,那403万是货真价实的肉,那只“羊”却告诉你们,那其中128万只是“肉泡沫”。
这需要慧眼来识别,识别不了,就需要我们的质证、辩论来去伪存真。因为一旦失误——那真的是一只狼,一旦时机成熟,羊将付出惨重的代价,一半被咬,一半被吓跑是可以预料的结果。
这也是实现你们的宗旨: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
网络听证可行吗?为什么不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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