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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宇:质疑哈尔滨延寿县越狱案的种种漏洞

2025-02-18 观点 评论 阅读

  求宇:质疑哈尔滨延寿县越狱案的种种漏洞

  

  ▲ 三案犯合力杀害看守所民警

  哈尔滨延寿县看守所3名在押犯,于2014年9月2日凌晨4时多,在看守所值班室勒死一民警后,穿上警服逃跑。目前,已抓获2人,还有一人正在追捕中。视频见http://news.qq.com/a/20140904/071352.htm?tu_biz=1.114.1.0

  通过观看央视播出的该越狱案部分监控录像,笔者觉得疑点重重,有许多明显的漏洞,如:

  1、为什么被害的民警违规在凌晨与重刑犯高玉伦单独出现在值班室?

  

  

  ▲ 视频截图:民警将重犯带到值班室

  视频中,民警一人提人就走出了监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认为,这是一个明显违规的地方。据《看守所执法细则》规定,夜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打开监舍,一般也不会提讯嫌疑人。但如遇紧急情况(如冲击、越狱、暴乱、骚动等,最常见的是突发疾病)必须打开监室门或进入监室,必须有两名以上民警同时在场, 经带班所领导批准,并通知驻所武警中队。进入监室时,须有其他民警在监室外警戒,退出监室后应当立即插闩上锁。这程序是很严格很健全的。

  视频中,嫌犯还被带到了值班室。在押人员能进入值班室吗?程雷介绍,进值班室没有问题,如去值班室谈话,但时间不对,这个时间是不能谈话的。

  2、为什么监舍的几个门都大开,被收监的另2个重嫌犯王大民、李海伟能自由走出?

  

  ▲ 视频截图:两重犯走出监室

  视频中,管教提人6分钟后,另2名重嫌犯从同一门内走出,监室门没关。程雷认为,这是又一个明显违规情况。

  3、为什么重嫌犯没上脚镣手铐?已一审被判死刑的高玉伦也没戴手铐?

  三名在押人员都涉及重刑,其中高玉伦出逃前已被判死刑,目前正在复核。按照看守所条例规定,对重刑犯都应该戴上脚镣手铐,可是视频中,两重刑犯无脚镣手铐,一审被判死刑的高玉伦也只有脚镣没戴手铐。这显然严重违规。

  

  ▲ 视频截图:无脚镣手铐的重犯进入民警值班室

  4、按规定本该建造的AB门,为何没建?

  AB门是两个门都开开,才能出来,需要两把钥匙,这能有效防范犯人出逃,但延寿县看守所显然没有建这种门。

  程雷说,这个是不符合规定的。首先应当有AB门,这是看守所建筑规范的基本要求,而且AB门不能同时开启。只有关上一扇门才能打开另外一扇门,AB门的装置是最佳防范越狱和脱逃的重要装置。但是在现在的视频当中是看不到的。

  

  ▲ 视频截图:本应有的AB门没有出现

  5、偌大的一个看守所,为何只看到一个民警的身影?监控室和看守所大门,值班的民警和武警,都干什么去了?

  

  ▲ 重犯抽着烟走出无人值守的看守所大门

  3名犯人从4时19分至4时44分,完成了“越狱”的全过程,并在值班室袭击了在监控画面中出现的唯一一名民警后抽着烟走出大门,看守所为何上演“空城计”?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向新京报记者介绍,从该监控画面中,看守所和值班民警至少出现4项违规。按规定,看守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允许一个巡视民警值班,必须确保每个区域有两名以上民警值班。

  以上疑问,都指向延寿县看守所存在的问题不小:有章不循,管理混乱,责任心不强等等,以致给罪犯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视频中民警凌晨与重刑犯共处一室,显得十分蹊跷。我们知道,腐败,既害人也害己。延寿县看守所干警是否有腐败问题?也希望警方严查。

  据9月5日最新消息,哈尔滨市公安局已对案件开展调查,现已对延寿县公安局分管监所工作的副局长、看守所所长、当日值班副所长和民警予以停职职务、接受调查,并将在作出调查结论后,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哈尔滨市公安局5日对外公布消息,将吸取教训,加强监所管理。目前,已经重新调整了延寿县公安局分管监所工作的副局长、看守所领导班子,并增配了警力,对看守所进行全面整顿。

  可以想到,在全国其它一些县市,像延寿县看守所这样的类似漏洞和问题,肯定还存在不少。只有健全规章,严格照章办事,提高责任感,消除腐败,完善管理,方能杜绝隐患。

  2014年9月5日

标签:看守   民警   视频   值班室   延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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