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小迷糊与法治遮羞布
——贺某人曾对朱苏力半开玩笑地说:“如果中国发生了苏联那样的变化,你会被绞死的。”
法学界,自由派的叫卖声最圆润,给出来的样品都是远在天边他说啥就是啥的洋玩意儿,至于能卖给咱点啥,那可就没谱了。
法律至上?法是什么?什么通过法律成为至上?贺某人曾对朱苏力半开玩笑地说“如果中国发生了苏联那样的变化,你会被绞死的”时,那想必是在那个法律至上的国度。要宣传要教育,先生是谁?等着图穷匕首现、绞死异见者的自由帮领袖?
当法政精英们教导小右们说“当法成为普遍的信仰之时,国家才有希望,民族才能振兴”时,法治是他们手中的一块遮羞布;而当法政小右们故作成熟地又自我安慰说“良法成为恶法正常,恶法成为良法是法的进化过程”时,这块遮羞布就被他们有意无意地甩在一边了。
制度说到底只是一种外壳,这件外壳谁都可以用,如同一个公共马甲。有人用公共马甲来讲道理维持秩序,也有人用公共马甲去骂人使坏,公共马甲存在的意义在前者,但作后者之用的也不在少数。该怎么判断公共马甲的好歹谁都心里有数,那些宣传公共马甲就是好的家伙们是可疑的,那些相信公共马甲就是好的网友们是幼稚的。小右们对资产阶级专政的情绪化抵触,是尚且没有理性化的阶级本能,于是骗子们不得不老是跟傻子们说:“这可能不是最好的,但绝对不是最坏的”——糊涂过关了事,哪讲什么明心见性。
哲学就是不停地怀疑和反思,怀疑和反思的目的,是为了确信。马克思当年尽管是出身自法学世家,求学于法学重镇,但他不赞成私有制,所以他做了一个革命思想家,而不是一个瞰法治之饭的食腐者。西化小生们作为无知小右,骨子里一直在追求平等、自由和民主,对作为实现之道的真理和智慧却一知半解,实施着反启蒙。而中国的悲哀,就在于中国的“智识精英们”正是这些不求甚解、想入非非、一厢情愿、自封国师的犬儒,正是这些浅薄之辈、鄙陋之徒。
抛却自家无尽藏,沿门托钵效贫儿——在开启民智方面,如果说“智识精英们”手中提着不知所向的找路灯笼自命不凡,愿望良好的法政小右们只不过是自得其乐的点点鬼火而已,而马克思的作用则抵得上太阳。
当代西方哲学思潮当中,具有“革命天性”的,有名的大抵有这么几派:现象学运动、存在主义、法兰克福学派、后结构主义、科学哲学中的历史学派,等等,他们好多都是吃马克思哲学的奶长大的。那是嘲讽资本主义人权迷梦的冷冷月光。
小右们读不懂却看不起的马克思有句老话:“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简单明了的事理。我是个卢梭主义者,对法的所谓保护功能,抱有天然的怀疑。此文只说学理基础,不说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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