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钢党员关于通钢改制的一封信
我们是吉林省通化钢铁集团公司的部分共产党员。通钢是吉林省冶金国有资产最大的企业,在2005年所涉及到的资产重组,员工利益分配等重大问题的改革动作过程中,严重违规、违法。员工曾多次到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上访都没解问题。企业不守法,政府不作为,群众极其不满,怨声载道,给建设和谐社会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对其置民生不顾,背离改革宗旨的极端不负责行为,广大员工强烈质疑吉林省委、企业党委是否代表党来为民执政,困惑于党是否代表着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做为党员有权力维护党的形象,为群众说句公道话,根据党章第四条第八项规定,请求党中央派员对通钢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负责的答复。
通钢改革违规、违法侵害员工利益的问题
一、 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1、 通钢拥有130多亿国有资产,改制经多次评估为40多亿,重组参股仅为18亿多,国有资产为什么越评越低,越估越少?都那里去了?
2、 进入通钢重组的吉林建龙公司(私有)参股14亿,其中投入现金4亿,以7千万购买的吉林市明城钢铁厂(属国家关停的小型钢铁厂),却评估为10亿,私有资产为什么越评越高,越估越多?为什么?
3、 建龙公司在入股现金没有全部到位的情况下,占据了通钢公司的领导权,私自调走现金8亿,调走优良生产原料。造成国有资产严重贬值。难道国有资产就这样被以小搏大,变相贱卖了吗?
二、 违规、违法操作问题
1、 通钢在不宣传国家对国有企业改制规定的情况下制定了30年以上工齡“一刀切”的土政策,强迫员工内退,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定,剥夺了员工的合法劳动权力。
2、 “一刀切”土政策违反国务院发(1993)111号文件,劳动部发(2003)21号文件和吉林省劳动厅发(1998)4号文件规定,造成近万人下岗,减少收入,同时又招收廉价劳动力顶岗,员工对此强烈不滿。
三、 打击压制维权员工,包庇放纵犯罪问题
1、2006年11月,下岗员工了解国家对企业改制方针、政策和规定后,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自发开始维权活动,竞被公司党委某领导称为刁民,中层领导用下岗等语言威胁维权员工配偶,子女等家属,人格尊严受到污辱。
2、为打击、遏制维权活动,公安机关积极执行了个别领导的意图,并拘留了员工代表,并对其他代表进行收买、威胁。
3、通钢企业公司4千余万劳动保险金没有上缴,其资金不知去向,主要领导被检察院传讯后,集团公司领导四处说情、担保,人放了,保险金仍下落不明,是包庇还是怕连带。
4、改制时近9亿工资、奖金等结余款,历年退税款都没有列入改制的帐目中,这些钱都哪去了。
四、劳动收入分配悬殊,违反公平原则问题
1、企业改制后,从收入上把人分成180等。董事长获股份3千余万,年薪7百万,副职年收入几百万,处级几十万,科级近十万,已经退休的集团公司级领导分得几百万股份;第二批内退的处级干部分得股份几十万,并于2007年7月重新聘为顾问,年薪6万(不包括内退工资)。
2、在职员工年收入万余元。被迫内退员工没有分得股份,年收入最高万余元(处科级),其他大部分在8千元以下,最低者仅几百元。有的甚至分文没有(企业公司员工)。
3、“内退”员工社会保险费国资发产权[2004]9号文件明确规定按内退前的基数一次核定,而通钢确按(95、96、97)三年平均工资基数核定,减少了收入,未来生活没有保障。
五、党员人数骤减,丧失信念问题
1、部分党员对改制中发生的不佥、不合理的问题极其不满,不接转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撕毁组织关系介绍信,以示抗议。
2、部分党员因改制中的一些作法太不公平,又无处说理,因政府和企业没人和你说理,对政府失去了信心,对党失去了信念,改去信佛、信教了。造成了基层党员流失严重。
对通钢改制中发生的问题,我们以党性担保都是事实。国务院等部门曾批示吉林省政府对上访一事给予以解决,省政府给了非常不负责任的答复,员工群众非常不满。我们不再相信政府了,只能依靠党,依靠党中央,相信党中央不会让我们对党失去信念,会给一个满意的、负责的答复。
此致
通钢党员
附:通钢110余名党员签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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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七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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