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部落」官员秘书别“秘密书写”贪腐
文/王颖华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云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曹建方的“70后”秘书吴敏章的犯罪事实,引发舆论关注。
从吴敏章判决书上共披露的四起受贿事实中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点,即“贪腐掮客”,利用自身职务或地位之便,左右逢源,为他人牵线搭桥,从中收受贿赂。
近年来,中央对惩治腐败始终保持强劲势头。在一件件披露的“官员落马”案件背后我们发现,所谓领导们的“亲信”——秘书、下属们多在其中扮演了“掮客”的肮脏角色。最典型的是“河北第一秘”李真,时任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秘书时,可“分享”领导决策权;还有淮南市原市委书记陈世礼的秘书王传东,他曾多次安排行贿人与陈世礼见面,为其在工程承包、项目规划、招商引资等方面提供便利,自己从中捞取油水……
这些秘书无不利用领导干部“身边人”的特殊身份,不仅狐假虎威,更有恃无恐,成为“贪腐掮客”,这样的腐败形态往往藏身在巨贪背后,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拿吴敏章来说,2006年至2014年间,吴敏章在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九处任职,这期间曾担任曹建方秘书,利用金融及烟草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利用自己领导“近臣”的身份,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1万元。或许他不是上文提到的4起违纪案件的直接获利人,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隐藏再深,也必曝光于阳光之下,贪腐掮客,必是一条不归路。
另外,在披露的事实中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另类买房”:让开发商先垫着。看似新套路,实则老问题。“以借款之名、行受贿之实”,始终未脱离“权钱交易”的窠臼,本质上仍是权力寻租、权力变现的一种方式罢了。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甚至还会引火上身。无数事实证明,任何想靠“套路”瞒天过海非法牟利的行为,最终都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而诸多警示案例也一次次告诫我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所谓“贪”,不过是“今天有贝(钱)”,那明天等着的又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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