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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党史·雨花记忆㊱ | 长沙市郊区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

2025-02-19 最新 评论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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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中国共产党正式提出了中国过渡时期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在总路线的指导下,社会主义改造开始进行。从1951年3月到1956年春,长沙市郊区党委依照农民的意愿,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农业合作化经历了组织互助组、建立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三个发展阶段。

1954年中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什么是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1951年3月27日,长沙市委召开生产自救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中对个体农业经济实行改造的精神。为了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实现生产自救,会议着重研究了组织互助,推广生产合作的问题。5月,市委发出《关于当前生产互助合作工作的指示》,为广大农民开展生产自救指明了方向。8月上旬,郊区岳麓乡天马村贫农谭荣生率先组织了全区第一个农业互助组。

1951年冬,市委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决议》规定了农民互助合作可实行简单的临时性的劳动互助、常年的互助组和以土地入股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三种主要形式。郊区农民纷纷响应党的号召,自愿组织起来。至次年春,全区共建立互助组207个,其中常年互助组80个,临时互助组127个;入组农户达1860户,占全区农户总数的17.2%。

家家参加互助组宣传画。

互助组的优越性,逐步被广大农民欢迎和认可,激发了一大批贫下中农的建组热情。至1952年12月,郊区共有2715户农民加入互助组,占全区农户总数的21.97%。至1954年,郊区互助组增至773个,有9216户农民加入了互助组,占全区农户总数的75%,远远超过全国农户参加互助合作的水平。

长沙市郊区互助组集体搞副业生产。

郊区组织的互助组,坚持自愿互助,等价交换,一家有事全组帮工的原则。互助组有以下三种形式:常年互助组,不论农闲农忙,劳动由组安排,张家完成了,到李家去帮工,组长、记工员民主选举产生;临时互助组,只在插田或中耕、扮禾(收割稻谷)等农忙时,互相换工,组织不固定,有的上半年这几户换工,到扮禾(收割稻谷)时,又与另几户换工,民主推选组长;季节性互助组,他们组织起来以后,在农忙中,统一安排劳动力,农闲时分散劳作,民主产生组长和记工员。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互助组,保证了农业生产季节性的需要,对生活困难的农户给予了一定的帮助,为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打下了有益的基础。

1953年2月,中央颁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市委、郊区党委一方面继续开展组织互助组的工作;另一方面重点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月,长沙市郊区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金盆区自然乡石坝村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该社在王康麒常年互助组8户的基础上入社农户增加到14户,男女劳力31人,有耕地110亩。土地、耕牛、农具作价入社,劳力由社统一调配,评工计分,生产收支由社统一核算,年终按劳动工分和入社股金分红。区委要求各乡效之试办,逐步推开。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

1953年8月下句,郊区党委召开农村互助合作工作会议,要求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劳动竞赛活动,继续试办初级社,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1954年2月,郊区试办的第一个蔬菜生产合作社——金盆区农改乡建农桥生产合作社成立。入社菜农10户,男女劳力22人,菜地168亩。年末,岳麓区石岭塘以柑桔生产为主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

1953年长沙市郊区农业合作化。

从1954年夏季开始,郊区的建社工作步入稳定发展阶段。5月至7月,又组建了5个蔬菜社,共137户。秋季,发展到58个农业社,达到916户。11月,会春区陈家湖水产合作社成立,建立常年养殖基地185亩。至195年上半年,郊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10个,计1217户,入社农户占总农户数的14.3%。

1955年7月起,市委、市政府从市、区抽调干部,组成调查队、组,历时一个月,深入农村,对全郊已建的初级农业社进行调查研究。据调查统计分析,郊区110个农业社都走上了集体经营的正常轨道,其中一、二类占了85%,事实证明农业社经营管理得好的关键在于领导团结,管理有方,做到生产有计划,注重调动社员的积极性,劳动讲效率,实行了定额包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955年9月,全郊开展建社、扩社、整社工作。至年底,全郊建立了200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达75%以上。据当时88个社统计,增产的农业社占94%。其中一般增产在25%左右,最多的增产38%,社员收入显著增加。

长沙市郊区农业合作化运动社员集体劳动情景。

1955年10月,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全会根据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精神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并通过《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作为建立和整顿农业合作社的依据。11月,中共长沙市郊区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长沙市第六次党代会的决议,制定了1955年冬至1956年春以农业合作化为中心内容的郊区全面发展规划,提出了是年末、来年春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要求。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

1955年冬,通过转社,郊区创办了6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加上市内四区划入郊区的2个社,共有8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有1200户以上。1956年,郊区掀起了大办高级社高潮,到年末,郊区完成了并社、升级工作,200多个初级社合并为28个高级社,后调整为34个高级社和6个居委会,入社农户占全区总农户的98.7%以上。

高级社建立了党支部,有专人负责党、团、青、妇、民兵工作,各社均建立了管委会,下设若干工作小组,除社长(主任)党支部书记、主办会计脱产外,其他干部均不脱产,采取误工补工。高级社的生产,由乡政府统一规划。在分配上,废除了初级社“一年早知道”的作法,由高级社统一核算,年终进行统一分配。

高级社与初级社在所有制、经营管理分配上有许多不同之点,主要表现在:一是改变了分配方案,取消了初级社土地报酬按“劳六地四”或“劳五地五”的分配方法,一律实行按劳分配;二是扩大了公有制范围,初级社一般只有水田、菜地入社,部分耕牛农具作价归公,高级社所有的山林、旱土、荒地全归公有,耕牛、农具作价归社;三是扩大了生产范围,组织有工、副业特长的社员开展工、副业生产;四是扩大了集体留存;五是扩大了社的规模,初级社平均只有20户至30户,水田200余亩,高级社则平均有130多户,水田1200亩以上。

全国各地普遍参加农业合作社。

至1956年9月,郊区共建高级社28个,96%的农户加入了高级社。同时改造私人牛场,将全郊81户私人牛场组成了长沙市第一、二奶牛生产合作社,集体农业的勃勃生机在各生产领域得到了发挥。1957年实现农业生产总值132万元,比1951年的5562亿元在价值上增长1倍;养殖业产值在农业中的比重由19.56%提高到46.1%;各项生产均完成和超额完成长沙市第一个五年计划指标。

通过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长沙市郊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取得了很大成绩,通过互助合作化把农民引上了社会主义道路,避免了两极分化,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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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李蕾 区档案馆

责编丨黄靖康 编辑丨叶佳琪

值班副总编辑丨高兴

值班总编辑丨熊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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