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4年厦门洋行陋规案
按:一日进入台湾中央研究院明清档案查找相关资料,因事关厦门,又见其中有甘国宝等人,不免兴趣起来,加上研读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晏爱红女士的文章,对于此事算是有所知晓,但还有未求甚解之处,仅以此窥当时社会及官场吏治之现行。
乾隆二十九年(1764 年),发生了一起厦门洋行陋规案。缘起于新任福建水师提督黄仕简于乾隆二十八年到任后,经留心查访,得知厦门进出各口船只无论是海外的还是内地的,都得按名目不同交以数量不等的陋规银。于是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他向乾隆密奏称:“厦门商船云集,相沿索取陋规,每船花边银一千五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督、抚、将军、提督及道、府、县、中军等官,各有收受。”
具体点说是各衙门文武员弁每年大概能获取到陋规番银十余万圆,如总督每年一万圆,巡抚八千圆,将军六千圆,兴泉道一万圆,又另单七千圆,海防同知三万三千圆,又另单六千圆,关部一万七千圆,泉州府二千圆, 同安县三千六百圆,南安县一千圆,又水师中军参将衙门每年约有九千圆。经中军参将温泰陆续开明细数清单,证明此项陋规已属确凿无疑。黄仕简请求皇上特派大员星驰赴闽,彻底清查。当时乾隆皇帝对此案颇为重视,立即下达谕令:“闻得福建闽海关,有每年勒取各船银钱,自总督以下朋分收受之事,现已派员前往,彻底查办,自必水落石出。”(11)乾隆帝据奏于三月初四日特命尚书舒赫德、侍郎裘曰修驰驿前往查办。
经两个多月的时间查明厦门陋规大概情形:自乾隆二十六年(1761 年) 洋商李锦等六家公议各按船只大小、出洋地方,分别出银,每年共三万余圆,贴办置买各衙门货物之费。此项陋规, 道、府、厅、县各衙门俱有收受之项。舒赫德、裘曰修查出总督杨廷璋令属员代买人参、珊瑚、珍珠纪念等物,少发价银,而其属员则以所得陋规贴补置买物件之不足,奏称总督杨廷璋令得受陋规之属员代购别项货物,发价不过十分之三。(《清史稿》“福建水师提督黄仕简奏厦门商舶出入,官署受陋规。上命尚书舒赫德、待郎裘曰修往按。具得廷璋令历任厦门同知代市人葠、珊瑚、珍珠未发价状,命解任。”)
最终对于此案的定调为“陋规案”,“系旧日相沿,事与婪索败检者不同”。虽然说白了实质就是受贿。不过所谓“陋规银”也是当时清代地方文武官员办理公事经费不足的难以或缺的补充,似乎有合理之处,类似我们现在的一些“潜规则”。而所涉及无论被告或是原告,也均非大奸大恶之人,甚至许多于史书中多是“贤臣干吏”。
黄仕简所接替的是前任福建水师提督甘国宝(1709-1766),是清代一位文武双全的名将,工于射箭。他在任福建水师提督期间,勤于防务,曾告诫僚属:“防陆者不可处于家,防海者不可处于陆。”每日坐楼船率小艇巡逻,不避惊涛骇浪,使海疆日趋稳定。高宗(乾隆)嘉其功绩,诰授荣禄大夫。对于他的处置,“带领引见仍加恩录用以观后效”,之后即到云南开化任总兵去了。这人还有一绝活,擅长指头画虎,之前倒也看到过他存世留下的画,确实生猛威严!
时任福建兴泉永道尹谭尚忠,清代文学家。“为人刚毅精干,敏于任事,且清廉自守,所至为民兴利除弊,廉名卓著”。后因忤和珅,降为福建按察使,旋起为云南布政使,擢云南巡抚,入为刑部右侍郎,终刑部左侍郎。诗文俱善。这人评价也好得很!
时任泉州知府怀荫布。满洲正黄旗进士。道光《晋江县志·怀荫布》记载:“爱民礼士,修举废坠。倡修郡学文庙,建尊经阁,葺万安、顺济二桥。”在任期间还重修《泉州府志》。此为仅存的两部《泉州府志》之一。此案后,“四月卸事。兼管国子监大臣。”
时任福建巡抚定长,满洲正黄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他最终是“仍留福建巡抚原任”。自己人还是自己人啊!
至于闽浙总督杨廷璋,“上以廷璋平时尚能任事”,于是以“不能正己率属,致启属员巧为逢迎、借端欺蚀之渐”,解大学士任,从宽授以散秩大臣,令其来京自效候旨。但是不久,又“授正红旗汉军都统、工部尚书。”这一搞,他倒升官了!而且后来又任两广总督、刑部尚书,最后高寿八十四,还被赠于太子太保。他是一点都没吃亏啊!
你看这里面有哪个是贪官污吏啊!最后查找缘由,抓出知府刘增,说其于乾隆“二十六年,各行酌议私贴公费时,曾经书役开单告知,伊有不出主意,听凭书役自办之语。彼时刘增若能坚辞拒绝,何至众相效尤。是陋例明为定义,实自彼成之,其情自与三人各别,仍着照部拟发往辟展效力赎罪。”(辟展,也就是今新疆鄯善)。最后乾隆说:“朕原情甄别一切惟视其人之所自取,从来不肯稍有倚轻倚重,以乘明允之道并将此通谕知之钦此”。看来他算是倒大霉了!
再说下告发之人,黄仕简(1722年-1789年),福建平和人。顺治时献海禁政策对付郑成功及台湾之水师提督黄梧的曾孙,也可谓是“忠心耿耿”。1763年新官上任是踌躇满志,一来就想搞点动作。这人要么是有点过于迂腐,要么就是太正直,非要去捅破这层纸,结果堵了别人财路,得罪了一堆的上司同僚,自己也没落什么好处。在他被调离福建水师提督时,他的下属中军参将温泰先遭殃了,被从严发遣新疆。而他后来因台湾天地会林爽文起事,前去围剿,但镇压不利,差点被夺官论斩,“高宗悯其老病,又念伊祖父世有劳绩,特宥之,勒回原籍”。估计这里面属他最郁闷了!
最后随便聊聊乾隆朝的吏治。此时清帝国经历了康熙、雍正以及乾隆初期的励精图治达到鼎盛。1764年这一年,乾隆已经53岁,面对太平盛世以及自己创下的功业,不免开始虚荣和自大起来。对于此类陋规案处理也较为宽大,对社会及官场中的那些潜规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采取姑息和默许态度。自此之后,陋规案逐步泛滥。后来还发生包括乾隆四十九年(1784 年)广东盐务陋规案、乾隆五十三年(1788 年)台湾海口陋规案以及乾隆六十年(1795 年)伍拉纳贪纵案等。到了晚期再遇到中国第一贪的和珅,乾隆更是任情挥霍,吏治彻底松垮。清朝也由盛转衰。
如果某事是一人做的,是一个人的道德问题;如果是一群人做的,则是一个制度的问题。
注:近日在整理文档发现这是2011年写的文稿,十多年光阴秒过,不禁唏嘘不已。重新发至网络记之。湖山堂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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