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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买政策,“百年党史百人讲”第36期: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和平赎买政策

2025-02-17 最新 评论 阅读

 

195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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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历史记忆,不忘砥砺前行。大家好,我是迎泽区文庙街道办事处宣讲人于瑾慧。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实现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转变,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历史性变革不仅充分彰显了党和人民群众的智慧与果敢,也突显了浓浓的中国特色,这其中,和平赎买政策就是典型。

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如何推进中国的现代化,成为党和国家面临的一个全新课题。

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即要在10年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也就是通过合作化道路对农业、手工业进行改造,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道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截止到1956年底,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最具中国特色的莫过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赎买政策。1952年9月24日,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指出,资本主义工商业正通过公私合营、加工订货、资本公开等发生性质上的变化,变成新式的资本主义,从此中央实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思路逐渐清晰起来,向和平赎买的方向前进了一步。同年10月25日,周恩来同一些资本家代表座谈时说:“将来用和平转变的方法,如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进入社会主义”。这一提法大大加快了和平赎买政策的提出。直到1953年2月19日,毛泽东在武汉同中南局的几位负责人谈话时说:“对民族资产阶级,可以采取赎买的办法。”至此,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和平赎买的概念基本形成。

政策的推行和落实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而在和平赎买政策的推进中,涌现了一大批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具有民族气节和国家情怀的资本家,这其中荣毅仁就是代表。1954年他带头拉开申新纺织与政府公私合营的大幕。当时许多股东都不能理解,担心财产全部被充公。荣毅仁却说,“社会主义是大势所趋,不走也得走。只要接受和平改造,大家都会有饭吃有工作,而且可以保留消费财产。”1956年1月30日,荣毅仁正式向毛泽东主席报喜,通过公私合营的方式完成对荣氏企业的改造任务。

长久以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历经考验磨难无往而不胜,关键就在于不断进行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实现中国化、时代化。当下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更加需要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创新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有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凝聚共识,团结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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