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藏工作总结,援藏总结感言
2014年5月初,我受湖北省委组织部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派,赴西藏自治区琼结县开展挂职援藏工作,任琼结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年来,我先后主持琼结县检察院的全面工作(5-10月,检察长索朗顿珠赴内地挂职交流),参与自治区纪检委9.23专案组和山南检察院5.25专案的调查和侦办工作,工作中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保障民生为第一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进西藏自治区的反腐败工作,促进山南地区和琼结县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牢记职责和使命,虚心学习,培养和提高在民族地区开展检察工作的能力。
深刻学习和领会习近平同志“治国必先治边,治边必先稳藏”的指导思想,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认真学习西藏的历史和我党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使自己更深刻的认识到达赖集团的反动嘴脸和分裂国家的险恶用心,认识到在西藏开展反分裂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作为援藏的检察干部,应该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明白,切实履行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职责,在维稳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进藏工作以后,我注重向本地干部学习,学习他们坚韧不拔、积极向上、乐观豁达的生活态度和工作精神,了解当地的历史、人文和民族习俗,使自己更快地融入雪域高原的工作和生活。在谋划和安排工作时,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将维稳工作作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时刻保持警惕,严格落实值班备勤、领导带班、请示报告制度,圆满地完成各项维稳任务。
二、主持琼结县检察院全面工作期间的工作情况
2014年5月至10月间,检察长索朗顿珠赴内地交流学习,由我主持全面工作。我到藏之后了解的情况是:县检察院自建院以来的主要工作是维稳,辖区刑事发案率很低,每年只有1~2件批捕、起诉案件,没有查办过职务犯罪案件,其他法律监职能发挥也十分有限,在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方面与内地有较大的差距。
(一)、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打开自侦工作新局面。根据分院检察长刘志刚的指示和统一安排,结合琼结县检察院的实际,我到任之后,把组织干警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抓手,在较短的时间里实现了琼结县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零的突破。我将在岗的9名干警进行重新组合,在办案实战中注重言传身教,引导大家不断学习提升,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件3人,通过办案追回赃款、挽回经济损失三百余万元,其中包括中国银行拉萨分行青年路支行副行长贾荣受贿135万元的重大案件。以突破贾荣受贿案件为基础,协助上级纪检、检察机关又连续查办了西藏自治区工信厅原副厅长朱太中、中小企业处处长彭刚龄等一批在全区有影响的大要案件。在完成交办案件的同时,又组织干警对县商务局局长程某涉嫌贪污的线索进行了初查,初步查明其贪污四万元扶贫款的事实,为下一步立案侦查打下了基础。
(二)、坚持智力援藏,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在办案中提升干警的能力素质。
注重将内地检察工作的先进理念和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地灌输、移植到琼结检察工作中。由于本县缺少案源,侦监、公诉部门往往一年办不了一个案子,部门形同虚设,干警对基本的诉讼程序也十分生疏,为了让干警有更多的学习机会,我推荐两名干警借调到分院公诉处、侦监处办案。几个月下来,这两位在县院多年接触不到案件的干警已成功办理了多起案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锻炼。其中米玛罗布办理了12件批捕案件,普潘多办理了5件公诉案件,业务能力有了显著提高。 (三)、圆满完成县检察院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认真带领全院干警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我与全院干警进行了交心谈心,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反复修改自查报告。7月21日,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受到与会的地委督导组全体成员、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县活动办领导的一致好评,党组民主生活会顺利通过。在整改阶段又完善了检委会议事规则、检务督察工作机制等多项制度建设,为琼结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基础。
三、专案工作中勇于攻坚克难,积极突破大要案。
2014年11月开始,我先后被抽调参加西藏自治区纪检委“9.23”专案组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的“5.25”案件的调查侦查工作。工作中,我不畏艰苦、敢于碰硬,带头加班,带头出差取证,工作足迹遍布雪域高原上的六个地市,行程一万二千多公里,按时完成了一批重大案件的初核工作。“5.25”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陈鹤鹏到案后,审讯工作陷入僵局,我和其他专案组成员经过认真研判,一方面进行政策攻心,一方面出示关键证据,终于突破其心理防线,最后交代了重大行贿犯罪事实,一举挖出发生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涉案金额高达一千三百万余元的重大贿赂窝串案。
四、严格自律,无私奉献。
在一年的援藏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讲政治,守纪律。严格遵守分院和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及时请示汇报,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做到廉洁奉公,洁身自好。坚持用“三个特别”的老西藏精神来勉励自己和要求自己,克服高原反应,克服家庭困难,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激情,努力做到在藏一天就在岗一天,就履职尽责一天,不辜负省院党组和山南检察分院的重托和期待。2014年7月8日我接到岳父病故的消息后,请假回内地料理丧事,头七还没有过,我又重返工作岗位,没有因家事影响工作。
一年的援藏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受援单位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回到内地后我将继续弘扬“三个特别”的老西藏精神,继续关注着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愿意继续作为联系襄阳与山南、琼结检察工作的桥梁和纽带,在两地今后的交流和沟通中做出更大贡献。
本文作者: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曾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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