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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打假起争议,“反腐英雄”遭质疑
学术打假起争议,“反腐英雄”遭质疑
【田松:这是2003年7月11日发表在《科学时》上的文章。当时的情况大概是这样的。一位笔名野鹤的先生,从当年3月份起,连续三期在上海的《探索与争鸣》杂志发表系列文章《对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对方舟子的私人“打假”进行批评和分析。文章中常有精妙之语,比如说方舟子“铁口直断、口含天宪””为辩而辩的偏执狂“(这一条与某的蜀犬吠日异曲同工,英雄所见)。文章一直没有上网,等方舟子知道之后,马上扬言要打官司,在新语丝上列出了气势宏大的诉求:要求杂志社全文发表他的驳斥文章;要求杂志社连续三期发表道歉,道歉信要经他同意;要求对野鹤文章的责任编辑进行处罚;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要求杂志社给出野鹤的真名实姓,以便追究法律责任。一个"打假英雄“被质疑后气急败坏的样子跃然网上。也更坐实了野鹤对他的批评。
很多方舟子的追随者说,批评方舟子的人都是被方舟子打疼了的人,支持学术腐败的人。可惜的是,这位野鹤是一个与方舟子以往的争端一点儿关系也没有的老先生。这篇道还记叙了一个”白发魔女“的案例,见证了”打假英雄“的打假手段。
《科学时》这篇文章发表之后,两位杨虚杰和熊卫民马上被方舟子列为不良记者。挂在新语丝上。此后,方舟子的不良记者名单越来越长了。《探索与争鸣》杂志后来息事宁人,野鹤系列文章本来七篇,剩下四篇就没有继续发表。只能在网上流传。当然,杂志社也没有满足方舟子的宏大诉求——一条都没有。通过这个事件可以看到,一个号称以言论自由为名义进行打假的人,是怎样面对批评的。从此以后,方舟子的官司运就来了,不过,此后常常他是被告。 2010年10月5日记】
学术打假起争议 “反腐英雄”遭质疑
杨虚杰 熊卫民
继商品打假,近些年又兴起了所谓的学术打假。不过,王海等人打假的动机、标准、程序都是十分清楚的,而对于学术打假这几条都存在争议。
在国内,读者知道方舟子本名方是民 的名字,多是因为他最近二三年来打击和揭露学术界的腐败现象,国内不少媒体因此采访他并且将他披露的案例进行道。他于2000年在新语丝上创办的中文学术打假网站“立此存照”,也吸引了众多科学界、教育界和新闻界人士的关注。
同时,以“学术打假为事业”,被人称为“游走在网络间的少侠”的方舟子,也是毁誉交加:一方面有支持者称其为“科学界的鲁迅”,一方面被批评者讥为“科方文元”、“科学真理教教主”。现在这种质疑的声音从各种网站到了公开发表的平面媒体上,今年3月份开始,上海的一本学术杂志《探索与争鸣》刊登了三期署名野鹤的系列文章《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势头之猛烈前所未有。这不仅激起所有“看客”的思考,也激怒了这位“反腐英雄”——一个月前,方舟子就通过自己的新语丝网站发表声明,其最后通牒是,如果两周内他的要求没能得到满意的答复,他将以诽谤罪名向法院起诉该杂志。
缘起:野鹤对方舟子的“反思与断想”
从今年3月份开始,《探索与争鸣》杂志连续三期刊登了共两万余字的《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之一,之二,之三);副标题分别为“令人生疑的反腐英雄”、“洋奴气十足的绝对真理观”、“为辩而辩的偏执狂”,通过大量的文本分析对“方舟子现象”进行了细致解剖。该文野鹤在肯定“方舟子的确聪明过人、才华横溢,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的同时,还不加隐讳地指出:
他(指方舟子)所采取的打假方式,大抵也与文革造反派同出一辙——大鸣、大放、大字、大批判、大辩论、大民主,只不过将那一套搬到网上,将舞台扩展到了国外。甚至连辩论的手段与口吻——诸如口含天宪、武断专横、上纲上线、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全盘否定、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等等,也皆与当年的造反派肖似。
……
方舟子及其追随者的另一大社会活动,就是宣扬洋奴气十足的绝对真理观。所谓绝对真理观,就是将一些所谓的国际学术界共识的理论或观点,当成不可动摇或不容怀疑的绝对真理,并以此划线,将所有试图质疑和挑战这些理论或观点的人,不分青红皂白地统统斥之为“不懂装懂”、“无知无畏”、“狂妄”、“骗子”、“神创论”、“反科学”、“反人类”……似乎,他们所坚持和维护的不但是绝对真理,而且在中国也唯有他们掌握了绝对真理。
野鹤认为,方舟子是“不计目的的辩论狂”,并对其“运用自如的诡辩术”作了总结:
一、武断霸道,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二、偷换概念,胡搅蛮缠的诡辩术。三、断章取义,牵强附会的矫情。四、死不认账,恐吓谩骂扣帽子。五、偷梁换柱,实用主义地引经据典。
野鹤还认为,方舟子有“伟人欲太强”这个性格缺陷,而且其“学习目的错了”。并议论道:
孔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意思大抵是:古人的学习是为了充实和提高自己和帮助别人;今人的学习则是为了炫耀自己和贬低别人。前一种学习意味着总是跟着自己的问题走,就像一棵树苗,不管多么稚嫩,总是致力于发展自己的根系、舒展自己的枝叶,不断地从阳光、空气、水中吸取各种养分,便迟早会长成大树。若具有伟人欲,便有望成长为参天大树。而后一种学习,则是跟着功利走,就像热带森林中的绞杀植物,将全部的聪明才智皆用于纠缠、攀附和绞杀,靠绞杀别人为生。其结果,不是与子偕小,便是同归于尽,不但长不成大树,连脊梁都挺不直,永远是一副纠缠扭曲的无赖相。如果再具有强烈的伟人欲,其破坏作用就极其可怕。
“为辩而辩的偏执狂”:方舟子不能接受
方舟子不能接受“为辩而辩的偏执狂”这类提法,认定野鹤是因为曾遭到他的批驳而特意“诽谤”他。于是,6月9日,他在《新语丝》网站上发表了《驳斥〈探索与争鸣〉杂志上的系列诽谤文章》一文,并在文章结尾向《探索与争鸣》杂志社提出了五条要求:
一、在下一期或下下一期的《探索与争鸣》杂志上全文发表我的这篇驳斥文章,不得做任何删改。二、自下一期或下下一期起,连续三期在《探索与争鸣》杂志的首要位置刊登《向方舟子先生赔礼道歉的声明》,声明的内容必须经过我的同意。三、对这三篇诽谤文章的编辑沈佩萍进行处罚。四、赔偿我的名誉损失、精神损失和有关费用。五、公布野鹤的真实姓名、真实身份,以便追究其法律责任。
方舟子还说,这几个要求“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必须一一照办”,如果两周内没有得到答复,或者答复不能令他满意,他“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探索与争鸣》杂志社”。
记者通过电子邮件采访了方舟子,他认为:
“野鹤”的言论的诽谤性质,表现在:一、捏造事实。我在《驳斥〈探索与争鸣〉杂志上的系列诽谤文章》一文中已列举了大量的证据证明“野鹤”强加在我的头上的那些言论、观点和动机,都是通过断章取义和凭空捏造的手段捏造出来的。二、制造结论。“野鹤”给我下的三条结论:出于政治野心而从事学术打假、洋奴气十足的江湖骗子和偏执狂,都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三、主观恶意。“野鹤”以前曾经在纸上主张“科学有禁区”而遭到我的驳斥,进而搞匿名长篇诽谤,从我多年来发表的文章中断章取义蓄意歪曲事实,有系统地为学术腐败、伪科学和邪教辩护,这些都可以证明他的诽谤抱着明显的主观恶意。
一鸣惊四座:野鹤的“动机与目的”
野鹤为何要花如此大的精力研究方舟子现象?就这个问题,记者通过E-mail采访了他。他回复说:
我之所以有兴趣研究“方舟子现象”,首先是因为它独特。它既不属于中国传统文化范畴,也不属于西方传统文化范畴,而是属于中国进入“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近代以来,在中西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激烈冲突中的转型文化范畴。而且,在近代转型文化的历史上,它又是在中国破天荒地与世界接轨、开始进入网络时代,从而具有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度的时代的产物。或者说是精英文化、大众文化和痞子文化的界限被打破,文化价值观紊乱时代的产物。从一定意义上说,“方舟子现象”不仅是转型文化的产物,而且是集这三种文化于一身的一个“四不像”。加之方舟子本人不仅具有定居于当今世界第一强国的政治资本或心理优势,且以文理兼修的“通才”自居,无所不论、无所不批,不仅涉及知识的方方面面,而且体现了文化的形形色色,因此,他的所作所为和社会影响都很独特正是对当前错综复杂的文化现象进行研究的难得“案例”。方舟子辈在网上含沙射影地指责我和方舟子有什么个人恩怨,判定我具有某种派别身份或政治背景,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不过是一只对知识探索与文化研究情有独钟的野鹤罢了。
其次,因为它难缠。正因为方舟子集精英、大众、痞子文化于一身,所以,他不仅受到一部分人的拥戴和欢呼,将他视为“大哥大”,而且,又成为大众文化界心目中的“精英”——尽管他们看不惯他,却又惑于他的精英相,而对他“爱恨交加”。精英界则往往或是书生气十足地慑于他的霸气而觳觫不前;或是过于爱惜羽毛而不愿意做“穿新鞋踩狗屎”的事;或是由于缺少“江湖阅历”,一交手便被形形色色的诡辩术“辩”得昏头转向、目瞪口呆,七窍生烟,无可奈何地败下阵来;或由于知识结构单一,遇上“职业辩家”,便“狗咬刺猬——下
不了嘴”了。即或“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在今天这样一个“时间就是金钱”的社会,又哪里有功夫去与一个“为辩而辩的偏执狂”周旋,所以才让他得势于一时。虽然近来他在平面媒体上风光不再,却在网络媒体上余威犹存。竟还有不少人,将他捧为“网上鲁迅”,真真是“错把冯京当马凉”。偏偏我这只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野鹤,既对“三界”有所涉猎,又对“五行”无所奢求,加之天性“执拗”,正适于“打旗先上”地站出来抛砖引玉。
对于方舟子的告状申明,野鹤看来并不是很当真:
“他也根本不敢告,因为我对他的揭露和批判是全面的,一旦对簿公堂,必然涉及所有曾受到过他攻击、谩骂、诽谤的人和事,使他成为众矢之的,从原告变成被告。他的告状声明,不过是一种威吓、要挟的战术,无非是想堵住我和所有要进一步揭露他的人的嘴。”
学术打假争议多:由此衍生出的话题
记者就方舟子的“五条要求”采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贺教授介绍,公民有权使用笔名发表文章,包括发表对人或事提出质疑的文章。(野鹤曾用此名在本发表过文章)。贺教授特别提出鲁迅就是用笔名在20世纪30年代写了一系列言辞激烈的文章。关于杂志社是否有义务披露的真实姓名等信息,贺教授认为,杂志社有保护真实姓名的义务和权利。倘若文章侵犯某些人权益而启动法律程序时,杂志社应向检察机关提供真实姓名。
现在距离方舟子6月9日的第一次告状声明已经一月有余,《探索与争鸣》杂志社是否已“令人满意”地接受了方舟子“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的所有要求?
据杂志社有关人士介绍,《探索与争鸣》杂志本身就是一本鼓励、重视对社会热点及理论问题进行探索与争鸣的学术类杂志。记者得知,在6月下旬出版的新一期杂志上既没有野鹤的系列文章,也没有方舟子要求刊登的“驳斥文章”及道歉声明。
据知,方舟子在上月末曾在北京逗留,但与杂志社以及野鹤之间并未直接接触。双方通过电子邮件往来,但没有解决问题,方舟子通过新语丝网站声明,他将按计划开始起诉《探索与争鸣》杂志社的准备工作。如果有必要,他将把这一起官司长期地、一级一级地打下去,并追究其他涉案机构、人员的法律责任。他也随时准备与该杂志社达到庭外协议。
其实,不管此事件最后的结果如何,人们思考的是方舟子这种打击学术腐败的方式和结果到底怎么样。令人惊异的是,近日,清华大学刘兵教授成为新语丝学术打假的对象。
6月26日,新语丝发了一篇署名“白发魔女”、题为《两种文化和科学文化翻译——看刘兵教授的英文水平》的短文,采用中英对照的方式,对16年前刘兵与陈恒六合译的《两种文化》一书(出版于1987年)三段译文做了批评,并说:“以上英文不是特别难,但刘兵与陈恒六却翻译得十分不妥当。这些是否意味着刘兵这样的著名人文学者、科学史家,要好好学习英文?”
对于这一批评,记者采访了刘兵教授。结果却让记者大吃一惊。因为“批评的依据,即短文中所引用的‘译文’,完全是捏造出来的!”刘兵说,“因此,新语丝的这种做法,明确地构成了对刘兵我与另一译者的诬陷与诽谤!”
但刘兵指出:就翻译来说,谁都可能会有不够确切之处,当然不同译者的译法,在不构成硬伤的前提下,也经常是可以商量的。作为译者,我从未敢说自己的翻译中不存在错误,尤其是十几年前的译文,一定存在很多错误,如果有人认真阅读,找到了其中的错误,我只会感谢。但如果根据这些错误来指责刘兵教授的英文水平,未免过于荒诞——因为那时我还不是教授。如果把我初中的英语作业找出来,肯定还可以找出更多的错误!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一向声称打假的新语丝为了对我进行攻击,竟然捏造事实,替我造了三段假的译文!
对此,刘教授哭笑不得,他认为,这也确切地表明:新语丝的“学术打假”是如何的不负责任,甚至堕落到捏造事实的地步。
不过,当记者问刘教授是否打算采取什么行动时,刘教授却说:网上早有人称“新语丝网站”为“信誉死亡站”了,有那么多正事不做,难道我还要参照方舟子的做法,对新语丝也发个声明吗?比如,我要是也提出那样的要求,要求在下期或下下期的新语丝新到资料上全文发表我的这篇驳斥文章,不得做任何删改;要求自下期或下下期起,连续三期在新语丝网刊的首要位置刊登《向刘兵先生赔礼道歉的声明》,声明的内容必须经过我的同意;要求对这篇诽谤文章的编辑方舟子进行处罚,要求赔偿我的名誉损失、精神损失和有关费用;要求公布白发魔女的真实姓名、真实身份,以便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此等等。那么,方舟子或是其他人看了以后,又会是什么感觉呢?我还是先不理睬吧!
6月27日,野鹤《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和断想》系列文章的之四、之五、之六又出现在互联网上。
让我们关注事态的发展。
文章: 科学时200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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