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言:谁来保护王大豪们的合法权益?
谁来保护王大豪们的合法权益?
忠言 /文
新疆天山网评论编辑王大豪,以“豪哥”的笔名发表了一篇批评乌鲁木齐教育局要求小学生背会市委书记的名字,给孩子们造成很大精神压力的评论。此事经中国青年道后,引发了很大反响。但就是因为这篇评论,4月7日王大豪被迫辞职,开始“捡垃圾”上岗。(4月9日荆楚网)
今年3月16日,王大豪在天山网发表《要求小学生必须记住市委书记名字有啥用》评论,引起媒体和民众关注。4月7日上午,王大豪突然在自己博客写到:“我被约谈,找我谈话的领导语言很委婉,但我很明白:我必须辞职。我没有难为他。.....我为何被要求辞职?若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领导不高兴了。”
另据4月8日的中国青年道:河南灵宝市政府违法“租”用了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约3万余农民将失去土地。身在上海的青年王帅多次举无果后于今年2月12日网上发帖,因言获罪,3月6日灵宝市网警实施“跨省追捕”,在上海将其抓捕。
这两件事同为网络监督引发,一个是从事网络评论工作的媒体工,一个是血气方刚的农村青年;一个是因为网络批评,一个是因为网络举;一个是因言丢掉了工作,一个是因言获刑。这两件事情,虽然并非“因言获罪”的先例,在此之前,时有因舆论监督而被复的离奇事件发生,如“彭水诗案”、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等离奇事件。而在一片舆论喊打声中,仍然高频率发生这样践踏人权和法律的事件,就更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和深刻思考。
权力大于法律,人治高于法治,长官意志,以权代法,这是多年来,人们深恶痛绝的社会现象。但是,这样的现象为何又屡禁不止?有人说这是体制的问题,有人说是缺乏对权力的监督,应该说都不无道理。我们的干部选拔任用体制,大多是上级提拔任命,没有真正“从群众中来”,一些官员对上不对下,以上级领导的脸色行事,而不把老百姓当回事。在监督问题上,组织监督、制度监督几乎形同虚设,由官员们控制的媒体舆论,很难接收对自身的监督,而群众监督更是难上加难。上访者多被围追堵截,还有专家还把他们诬称为精神病。这些不良环境使一些不自律的官员更加为所欲为。因为失去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
此外,还有一个及其重要的原因,也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做官、为谁做官”的问题越来越模糊。这些年来思想道德教育的严重缺位,一些官员官德丧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为官宗旨被一些人忘记甚至背弃了。这些年来物欲横流、金钱至上和拜金主义泛滥,升官发财,当官做老爷的腐朽思想腐蚀了一些人的灵魂。一些为官者利欲熏心、是非不分,荣辱颠倒,这样的人成为治理社会的官员,岂能做到一心为民吗?
百行以德为首,德为官之魂。行德则兴,倍德则崩。德不厚者,不可使民。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毛泽东指出,“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胡总书记要求“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些,都应成为为官者的座右铭。
回过来再说王大豪和王帅事件。他们无论是批评政府,还是举违法征1地,都是一个公民应有的合法权益,但是却遭到本应维护法律尊严的政府官员和执法机关的打击复。这无论如何都是不能容忍的。尤其是正在努力建设法治国家和和谐社会的中国,绝不能允许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
我发现,这些因批评或监督而遭受打击复的人,大多都是黎民百姓或弱势群体或小人物。而一些胡说八道、严重损害百姓利益和伤害百姓感情的权贵大人、专家学者们,却能畅通无阻,即使明显与宪法和法律相违背的言论,也没有人过问和追究。而草根百姓、普通网民们即使发一个小帖,也要重重过滤你是否谈论“敏感话题,简直如履薄冰。
保护王大豪们,就是保护一个能够说真话的社会环境;保护王大豪们,就是保护社会的正义;保护王大豪们,就是保护我们老百姓自己不受非法侵害。如果,王大豪们因为说真话、因批评社会时弊而失去工作,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得不到昭雪,那么这绝不仅仅是王大豪个人的悲哀,而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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