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家庭自有住房率高达80%”其实是“住宅私有率高达80%”!

2025-02-25 学习 评论 阅读
温总理今天上午与网友进行交流的时候《谈到了房价的问题》:“[温家宝]第二,中国家庭拥有自己的住房率是比较高的,家庭自有住房率高达80%。据北京统计,拥有住房最低的平均年龄仅有27岁,这在世界上连发达国家都是比较少的。”

本网友对于“家庭自有住房率高达80%”这个数据感到有些不解。

按照字面上的理解,“家庭自有住房率”应该是指:居住在某套住房里的家庭拥有该套住房的产权的比例。比如,某地区一共有100万套住房,其中80万套住房的住户同时又是该套住房的产权所有人,那么就可以说这个地区的“自有住房率高达80%”。

那么,要在全国范围内统计出这个数据,就必须知道全国每套住房的住户是否拥有该套住房的产权,这显然只有逐户调查才可能得到准确的数据。
要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的住房进行逐户调查,查清每套住房的居住者是否拥有房产证,这是需要巨大的人力和物力才做得到的。大家想一想:去年的全国人口普查就是第一次逐户调查,动用了多少人力资源?持续了多长时间?

如果国家统计局真的每年都进行这个“家庭自有住房率”调查,那么就基本上相当于每年都搞一次逐户人口普查的工作量,这可能么?

有人可能会说:或许国统局真的就做到了这一点呢?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执行限制“二套房”的政策,从统计的角度来看就不会有什么困难了。限制“二套房”政策在几年前提出之后迟迟无法落实,一个主要的原因不就是政府并不掌握相关的统计记录么?由此可见,国家统计局其实并不掌握计算“家庭自有住房率”所需要的统计数据。

那么这个“家庭自有住房率高达80%”的数据究竟是如何统计出来的呢?

“中国家庭自有住房率高达80%”的说法,其实很早就有了,最早提出这个说法的似乎是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先生。他2006年6月26日在《中国经济周刊》上载文提出“中国城市居民住房自有率已经达到82%,世界第一”,引用的数据是建设部发布的《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

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点击进入)》究竟说了些什么。

这份统计公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城镇房屋基本情况”给出全国住宅总量和各地区的住宅总量,第二部分“城镇居民住房水平”给出全国和各地区的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第三部分“城镇成套住宅情况”给出全国和各地区住宅成套的比例。这三部分显然都与“自有住房率”无关。

第四部分是“城镇私有住宅情况”,内容如下:
“全国城镇私有住宅建筑面积87.9亿平方米,住宅私有率为81.62%。东部地区私有住宅44.32亿平方米,中部地区24.17亿平方米,西部地区19.41亿平方米,住宅私有率分别为82.58%、79.69%和81.93%。”

第一部分“城镇房屋基本情况”给出了:“2005年底,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64.51亿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7.69亿平方米,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重为65.46%。”

很显然,用第四部分“全国城镇私有住宅建筑面积”87.9亿平米,除以第一部分给出的“全国城镇住宅面积”107.69亿平米,就得到87.9/107.69=81.62%!

很显然,这个统计公给出的81.62%,并不是“住宅自有率”,而是“住宅私有率”,也就是私有住宅面积占全部住宅面积的比例!

“住房私有”只是说住宅的产权性质是私人所有而不是公共所有。一套住房是私有住房,丝毫不能说明实际居住其中的人是否拥有这套房子。建设部统计的“住宅私有率”显然是按照这个概念。而国际上通常所说的“住房自有”,指的是住在其中的人拥有该幢住宅的产权。自有住房与私有住房这两个显然是两种不同的概念。而且住房自有率一定是低于住房私有率的,因为自有住房一定是私人所有的住房,但私人所有的住房显然不一定是自有住房,它可以是房主自住,完全也可以是他人租借居住的房子。

如果要谈“住房私有率”,那么美国99%的住房都是私有的,至少美国的“住房私有率”就超过了中国。实际上,只要是住房市场化的国家,“住房私有率”都是很高的,显然“中国城镇住房私有率世界第一”并非事实。

当然,温总理说“在世界上连发达国家都是比较少的”,指的其实是“据北京统计,拥有住房最低的平均年龄仅有27岁”这个事情,并不是指“家庭自有私有率高达80%”这个事情。所以,温总理说的这句话,也不能算是错误的。

但是,“中国家庭住房自有率”究竟是多少呢?本网友认为,国家统计局应该进行一次真正的入户调查,把这个数据搞清楚。
标签:住房   私有   住宅   城镇

条留言  

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