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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何“宽容”莎朗·斯通

2025-02-13 学习 评论 阅读

我们如何“宽容”莎朗·斯通

对莎朗·斯通那种恶魔般的诅咒,国人的愤怒,是一种“本能”。没想到的是,莎朗·斯通的道歉刚问世,就有人提出“宽容比指责更为不易。原谅她比封杀她,更值得去做。”(《不必苛求全世界为我们哭泣》)

从行文风格来看,作者也是一位民主自由人士。比起范美忠先生那样跑了又回来“自由”的人,作者为一个千夫所指的“贱人”(这是目前网上最温和的称呼)辩护,起码值得钦佩。

钦佩归钦佩,有没有道理却是另一说。作者认为:宽容比指责更为不易。宽容比指责更为不易。原谅她比封杀她,更值得去做。倘若我没有记错的话,自由主义人士在拷问文革等历史问题时,总是杀气腾腾。只要有人为文革的某些方面辩护,得到的结果一般都是“洗脑”,“专制帮凶”等。不知那个时候宽容又在何处?所以,“宽容不易,所以更好。”这样的预设,且不说对不对,起码在策略是不明智的。

再引作者的一段话:

“首先,莎朗·斯通的话不过是个人言论,并不代表一国政府或任何组织。如果我们对言论自由有所追求,不得不承认,表达个人看法是她的合法权利。这就意味着,即便她所说的话很不好听很伤人,也有必要维护她的这种权利。或者说,驳斥她的谬论,不等于更不能是剥夺(当然也不可能)或者封杀她。如果只允许“正确的言说”,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言论自由”

这段话在学理上似乎挑不出什么问题,但基本上都是废话。据我观察,大多数网友对莎朗·斯通的言论,都是针对个人,没有上纲到政府组织。至于说到言论自由问题,那更是莫名其妙。试问中国人民如何剥夺一个美国人的“言论自由”?事发之后,莎朗·斯通的道歉信不是照样刊登吗?有谁在剥夺呢?假如莎朗·斯通联合反华势力明天又出来叫嚣一番,那是我们可以阻止得了的吗?言论自由,从来都不具有跨国性。作者的这一番话,很像一个自由主义标准文本的开场白: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按照言论自由的理论演绎一遍。可惜这样的演绎往往在理论上自洽,结合现实马上就出问题。

作者又说到:

“毕竟,社会如此多元,人心何其复杂,总不能苛求全世界的人为我们哭泣。”

“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对一个人的“异见”,表现出过于极端的情绪——这和人们在灾难中激发出来的公民精神,多少有不相称之处。”

从发生地震到现在,我没有见到一个中国人要求另一个中国人哭泣,我也不相信有一个中国人要求一个美国人哭泣。这个“苛求”从何说起?莎朗·斯通哪怕以最大的恶意侮辱国人,只要她不让我们知道,那就没问题。一旦话从口出,还能以“多元化”的理由去宽容吗?莎朗·斯通的侮辱,不是针对个人,而是整个中国。一个国人面对这样的侮辱给予最激烈的回应,难道就不是自由主义者所标榜的“普世价值”?

不知作者引用的是哪位高人的话:中国在能够输出价值观之前,不会成为一个大国。我百分之一百同意这个观点,但对作者离奇的发挥却是摸不着头脑。在作者看来,对别人指向整个国家的侮辱和攻击宽容对待,就是具有良好心态,就是自信的文化。老实说,这样的逻辑,实在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逻辑上不能讲了,只能假设一下。请有志人士在全球媒体上发表如下宏论:死于飓风的美国人民,是为他们国家的霸权主义买单,是报应。如果美国人民届时能理性宽容自信对待此人,我就愿意接受作者的逻辑。

作者在最后说到:试想,如果我们连一个人都不愿意宽容,又怎么能够自信地站在世界面前?在整个文章中,作者始终认为,对付莎朗·斯通的似乎是一群有组织有计划的爱国群众,殊不知根本没有这样一个群体。所有谴责莎朗·斯通的人民,都是出于同一种心情,偶然又必然地走到一起——这就是所谓的“民心”。“民心不可违”,这算不算是“普世价值”?

对莎朗·斯通的“宽容”,可以存在。此前我已经说过,我们其实不能把她怎么样。封杀她在中国的一切,那是最温和,最基本的做法,也就是对她的宽容。我希望有关方面尽快接受民众的意见。如果再出来一个莎朗·斯奸,依葫芦画瓢,继续封杀。封杀之后,不要再理会这些人,不要再为他们走脑子。08年还没有过去一半,我们已经经历了太多的灾难。我们要做的,是在废墟上重建我们的家园——我们一定做到,因为我们是自信的民族。

不必苛求全世界为我们哭泣

作者:孤云 提交日期:2008-5-28   


  不必苛求全世界为我们哭泣
  
  文/魏英杰
  
  由于赈灾问题,诸多名流面临公众道德拷问。这份名单上,近日又多了以《本能》名噪一时的美国女影星莎朗·斯通。当有记者问她是否知道中国地震,她竟然不假思索地说“这非常有趣”,并暗指这可能是一种“报应”。
  
  看到这番答复,国内许多网友“本能”地想冲上去抽她耳光。就是采访她的电视台,也准备删了这段话以免引起误会。而她所代言的品牌,更面临一场公关危机。毫无疑问,将一场自然灾难泛政治化,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同时也是对无辜死难者的极大侮辱。所以,我很能理解网友的激烈回应。
  
  不过我还认为,有时候宽容比指责更为不易。原谅她比封杀她,更值得去做。不同意这一说法的朋友,先别忙着反驳,且看我讲的道理对不对。
  
  首先,莎朗·斯通的话不过是个人言论,并不代表一国政府或任何组织。如果我们对言论自由有所追求,不得不承认,表达个人看法是她的合法权利。这就意味着,即便她所说的话很不好听很伤人,也有必要维护她的这种权利。或者说,驳斥她的谬论,不等于更不能是剥夺(当然也不可能)或者封杀她。如果只允许“正确的言说”,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言论自由。
  
  再者,汶川大地震不仅是中国的灾难,也是人类的灾难。灾难发生后,国际舆论普遍同情,连前一段时间对中国颇多误解的一些国外媒体和人士,也通过不同方式表达悲悼心情。可以说,类似莎朗·斯通这样的言论较为少见。别说中国人,就连她的同胞们恐怕也未必认同她的说法。这时候,容忍这种并不多闻的杂音,反倒是一种必要的心态。毕竟,社会如此多元,人心何其复杂,总不能苛求全世界的人为我们哭泣。
  
  还要看到,中国民众在这次地震中所表现出来的凝聚力,让国际社会颇为赞赏。这次灾难,极大地改变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习惯思维和看法。有人更从中窥见,中国经济的崛起有其内在的必然因素。毫不夸张地说,国人在灾难面前表现出来的精神和素质,就是三十年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进而言之,我们不仅要在灾难面前体现大国民精神,还要在世界面前表现出大国民的气度。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对一个人的“异见”,表现出过于极端的情绪——这和人们在灾难中激发出来的公民精神,多少有不相称之处。
  
  有位女士曾说过,中国在能够输出价值观之前,不会成为一个大国。这是一句既刺耳又让人警醒的话。一个国家的崛起,肯定不单纯是经济上的发展,与此相应的还需要政治、文化上的进步。环顾周边国家和地区,在经济起飞阶段也曾出现不同程度的社会文化(包括国民素质)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状况。联系不久前某些国人的言行,不得不说距离一个大国所对应的国民风范,尚有一定距离。这也说明,中国要真正成为一个大国,还要逐步树立一个大国自信、宽容的文化形象。而一个充满自信的国家和公众,理应保持良好心态,倾听世界的不同声音。
  
  基于上述理由,我认为抨击莎朗·斯通固然可以理解,但宽容甚至继续聆听她的声音更为不易。合众人之力对付一个人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在这时候仍然选择谦卑更加难能可贵。试想,如果我们连一个人都不愿意宽容,又怎么能够自信地站在世界面前?


标签:一个   宽容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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