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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福州市鼓西路土地及拆迁违法问题的举报

2025-02-25 学习 评论 阅读
  

  尊敬的领导:  

  

  本人系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290-291号房房主,该房原系我外祖父周保燊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所购,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期,在的“城市房屋社会改造运动”中,该房被政府征收。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政府落实华侨政策, 1989年3月15日鼓楼区侨房落实办发文发还。经家族分析该房产分析至我个人所有。 1994年10月15日 由福州市鼓楼区房地产管理局依法核发了《房屋所有权证》(榕鼓s字第号)确认该房为楼下店面房76.50平方米,二楼住房48平方米。2005年10月,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给开发商福州和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对该房所在地段的拆迁许可。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一次性异地产权调换。  

  

  我们对此提出异议,根据《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该开发商应当对我进行就地安置,产权调换。但福州市房管局、鼓楼区法院等有关部门根本不把自己做出的地方性法规和法律放在眼里,通过“合法”的程序,瞎裁、瞎判,胁从开放商逼我就范。先是以“成本价”的低价对我的房屋进行“评估”,又以所谓“市场价”的高价对其根本无产权手续,甚至开发商无权益的、无商业价值所谓“安置房”进行高估,要我接受所谓的“一次性异地安置”。最大限度地剥夺我的合法权益,为开发商挣钱鸣锣开道。有了这些部门的撑腰,开发商无视《物权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而企图以近乎抢劫的价格以打发被拆迁人,达到他们谋取暴利的目的。而这一切都是在福州市房管局、福州市鼓楼区法院甚至福州市中院的保驾护航下进行的。为了达到助不法开发商赶走我们的目的,政府的街道办事处、工商局、城管等多次找茬到我店里骚扰,无手续、无理由地掠走我的货物,企图逼我就范,按开发商的意思乖乖滚蛋,这些被扣走的财物至今尚未归还。在福州这块地面上,总书记说的“权为民所谋”以不折不扣地演变为“权为官所谋”、“权为商所谋”!!!  

  

  开发商福州和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在1999年的划拨的方式取得这块土地,其中有福州市原市级主要行政领导子女为暗股,其子女本人也在重要部门担任要职,而这块土地却是通过先以假港商投资为名取得划拨土地后再通过多次的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回到这些领导干部手中。由于为了哄抬房地产价格,从1999年取得用地到2004年已闲置五年,本依照法律的规定应该由政府收回土地,但这些人通过政府权力再次以会议纪要解决所谓的历史遗留问题于2004年8月31日又获取了合法身份.但即使如此,该土地至今也闲置了五年了。该地已闲置十年,距土地出让合同签定已超过三年。依法早应由政府收回,我们向国土部门反映多次,但政府有关官员根本不予理睬,我们的举材料最终悉数均落入开发商代表刘加勤手中,他还多次扬言你们尽管去告,我花三十万就能摆平政府。这其中的问题,我们再次请示让级领导予以查处。  

  

  更为令人气愤的是,开发商甚至用根本无产权、其无处分权的房屋搞所谓“一次性异地安置”,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在所谓裁决过程中说这不是我们审查的范围,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诉讼中也说与本案无关,我们上诉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也说不是审查范围。反正开发商说就是这个房子了,不管是真是假都是裁决、判决的依据。法律何在?天理何在?目前,我们正面临这些腐败分子和不法开发商强行剥夺合法房产的危险境地。  

  

  我们强烈请求上级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关怀、过问,批示有关部门查清此土地开发的来龙去脉,责成房管部门按照法律、福州市城市拆迁管理条例29条的明确规定给予我就地安置。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并对涉嫌腐败的不法官员及不法开发商给予党纪、国法制裁。保护国家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  

  

  谢谢你们  

  

  周明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243、245号  

标签:开发   福州市   土地   政府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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