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的建议对谁有利?
厉以宁的建议对谁有利?
有人在《人民网》看到政协委员厉以宁提了一条建议说:“农村的住房制度也需要改革,应该给农民发房产证,让房子给农民带来收益,增加财产性收入。” 写了篇短评《政协委员厉以宁的建议也算建议吗?》在《》发表。一天的阅读数有好几千,可惜《凤凰网》,《人民网》等网站不刊发小人物的文章。不然,会有更多人看到的。
我在《北京晚》看到了厉以宁委员的另一条建议:“应该把限购改为限售,学新加坡的经验,买房子可以,但是买了之后再卖就要受限制。如果买了一年之内就卖,就要出很重的税,按房价的比重,要出到16%的税,第二年降低为12%,把限售做好,限购根据情况来定,假如说一家有两套住房的,就不能再买了。假如说一套住房 60平方米 ,一套住房 40平方米 ,孩子也长大了,你能不让他买吗?所以把限售做好是更好的。这是我个人看法,供你参考。”
让我们分析分析,厉委员的这个建议,到底对谁有利,对谁不利?限售,即卖出去。限谁卖出去,不是限房地产商卖房,而是限炒房的人卖房。这就像打假,光打售假者,不打制假人,能解决根本问题吗?房地产商,与政府中少数腐败分子,或者私利官员,相互勾结,钻法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空子,低价征地,高价卖出,强行拆迁,低成本建造,高价卖出,获取暴利。我国还没有《反暴利法》。凡是与房地产商利益有利益关系的人,都在叫喊;房价不高,房价只会涨,不会降。任志强就是最“牛”的代表,说“总理是说,抑制房价过快上上涨,没说要使房价下降”。后来又有人说:“房价是总理说了不算,经理说了算。”这些表象,迷惑了许多人。炒房者认为有钱可赚,继续炒房。有住房需求的人,怕房价上涨,向银行贷款,或者借债买房,有的父母把自已多年的储蓄给了儿女付首付,儿女再从银行贷款按歇买房,把老中少三代人的钱都投进了房子里,为将来还债,还贷而成了房奴。
高房价使大多数百姓买不起住房,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房地产高价的这一大泡沫,有人预测,定会在2012年或者2013年破灭。现在,许多在房地产这池温水中的“青蛙”,已开始感到水越来越热,要离开这将要使自己被逐步弄死的水了。重庆首先出台法规,征收房产税,有人立即说,重庆的地方政策,违反宪法。在两会上,历以宁委员的“应该把限购改为限售”的建议。限购,矛头直指暴利的开发商。限售,不是限房地产商卖房子,而是限制买房的人卖房子。你买了房子,如果因病或者意外事故,需要钱,不得不卖房,就要收很重的税。合理吗?
我们该透过表象,看到问题的本质。房价高的源头是房地产商,不治好这个源头,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厉以宁的建议,是保护房地产商的暴利不受损害。( 2011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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