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社会主义”只能阻滞中国的复兴和崛起
同济大学法政学院经济研究所 汪洪涛
中国人民大学前副校长谢韬先生在07年的《炎黄春秋》杂志第二期上发表了题为《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一文,给人的感觉似乎是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今天我们所实行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发生了路径选择上的错误,将会导致中国未来前途的暗淡。对于谢韬先生的文章,笔者感觉在许多方面存在着逻辑上的矛盾,并且,如果遵循谢先生的主张进行改革的话,中国所将面临的必然是国家的崩溃和整个民族的灾难。鉴此,写就此文,愿与谢韬先生商榷并求教。
首先,谢韬先生在文中明确注明了“构成民主社会主义模式的是民主宪政、混合所有制、社会市场经济、福利保障制度”。并且认为,作为民主社会主义“四大法宝,我们学了后面三样,就是不学民主宪政”。这就点明了实行“民主社会主义”的目的是实行“民主宪政”,那么,所谓的“民主宪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国内一些自称为宪政改革派的人士非常明确地将其归纳为总统制、议会制、宪法法院、军队国家化和多党制,其中,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就是多党制度。包括谢韬的文章中也提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合法性问题,按照他们的逻辑,通过流血斗争取得的政权都是非法的,只有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才是合法的。
对于谢韬以及宪政改革派的观点,笔者实在是无法苟同,原因有二,一是中国一定要以西方的所谓宪政模式来改造我们的国体和政体吗?为什么一定要采用西方的政治模式才算得上是文明社会和理想国度呢?二是流血斗争取得的政权必然是非法的吗?
就第一个疑问,笔者认为,宪政模式和西方式民主不适合中国的国情,若一定要实行的话,会对国家、民族和人民造成巨大的灾难,不良的后遗症非常巨大。多党制和西方式的民主并未给已然实施该项政治模式的国家全都带来福音。反对中国当前政治制度的人士会举出许多当前我们社会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并将其归罪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以及作为中国政治史主要基石的中央集权,可是,这些反对派人士是否真正想过,你们所反对的中央集权和当前的社会主义制度确保了国家的强盛和民族的统一与衍息,作为大国的中国和其他小国相比较,在许多方面是存在着不可比性的,一定要拿小国成功的模式来强加到作为大国的中国头上,就是要给大脚穿小鞋,最终会影响到正常的发展。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始一直到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两千多年的历史中,中国政治史的主干就是中央集权,中央集权解决了其他许多国家一直无法解决的国家团结问题,使国家内部一直保持了和平与发展的格局和态势,由此在两千多年的文明史中,中国的GDP一直保持着世界第一的优势,宋朝时期,中国的GNP占据了世界总量的60%以上,1856年还占据了世界总量的40%以上。就当前而言,2005年,社会主义中国的GDP排在世界第七位,中国成为世界经济最有活力的国家,社会主义中国为世界经济,主要是发达资本主义经济提供了引擎的作用,按照这样的发展态势,到2020年中国的名义GDP将排在世界第二位,如果再算上购买力平价系数的话,这个排名还将上升。这些历史和成就的取得,就是在中央集权的政治格局中取得的。1856年以后,中央集权的衰弱带来的则是国力的下降和处处挨打的格局,国内战乱蜂起,人民生活处于极端的贫困,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所谓暴力革命,以及由此而来的所谓暴力社会主义,中国遭受欺凌和分割的态势、中国人口中绝大多数人民所遭受的绝对贫困状态将会继续延续下去,今日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复兴态势将永远无法呈现。
任何一种政治制度的产生和存在,都需要与特定国家的国情、文化、民族特征、历史文脉相统一,民主宪政也好,中央集权也好,都有它存在的合理性,无论选择哪一种制度,都需要进行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分析,政府的产生以及领导人的选举模式,属于公共选择的范畴,公共选择理论其实已经对不同的公共选择规则的选择界定了适用的范围,全民公决的一致同意制仅仅适用于投票人数非常少的情况,就好像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只能是5个国家,再增加席位,将大大增加美国在国际事务中推行自己意志的成本,作为一直想维持世界宪兵地位的美国而言,绝对不愿意通过增加常任理事国的席位给予其他国家更多的民主权力来增加他的表决成本。同样,国内民主也是需要成本的,全民意志的表达,可以通过全民投票的方式,也可以通过代议的方式,这需要根据一国国民的数量多少来决定,作为小国的瑞典和一些西欧国家可以采用宪政的方式,因为对他们而言,宪政格局下的大民主成本非常小,但是,作为大国的中国若是采用了这种政治模式,则永远无法在具体事项上达成全民的一致,反而会造成国内团结方面的困难。对美国而言,它的胜者全赢的选举制度也不同于宪政改革派所主张的瑞典民主社会主义或欧洲国家的模式,其中,得到选民支持少的候选人非常有可能在选举中战胜得到选民支持多的候选人而胜出,一旦这种情况出现,是否是对民主的亵渎呢?其实,美国的先贤们在制定这项制度的时候,充分地考虑到了在选民规模非常庞大的基础上实行所谓的大民主的成本,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对立和冲突对国家团结方面造成的伤害。西方宪政模式下的大民主真的就给所有西方国家带来的福音吗?谢韬文章中一直推崇的英国不正是一直在承受着所谓的宪政带来的国家团结方面的痛楚吗?北爱问题、北爱共和军问题一直是英国式民主制度无法解决的痛楚,宪政体制下的民主社会主义如果真的是提高人类福趾的全能的理想政治制度的话,英国的国内分裂势力就会自动分化、消褪,可事实呢?
所以,所谓的民主宪政只适用于类似瑞典这样的小国,作为大国的中国如果要推行这种政治制度,就无异于削足适履,只能徒增痛苦而已。
就第二个疑问,笔者认为,无论是议会斗争还是流血斗争,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合理选择,如果缺乏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两种方式都无法取得胜利,当然也就无法组建政府。谢韬的文章中一直在诟病毛泽东领导的革命,并且对于革命后的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提出质疑,当然,如果按照宪政改革派的主张,所谓的合法政府必须要由议会选举产生方能算合法的话,今天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权是存在着原罪的,这个原罪的根源在于流血斗争。按照这样的逻辑,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政府和执政党都存在着原罪,因而都有是否合法的问题,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都有原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建立资本主义政权的时候,大都发生了流血的暴力革命,由此所建立的国体和政体难道不存在原罪吗?美国更甚,美国是白人来到北美大陆后通过屠杀土著居民,非法侵占原住民土地的途径建立起来的,美国的建国过程充满了屠杀、血腥和暴力,它的原罪最为深重,因而,美国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非法国家,需要取缔。如果上述针对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指责不能成立的话,针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合法性的质疑也无法成立,因为,标准只能有一个,不能为了庸俗的目的而采用不同的标准来对待不同的国家和政党。
其次,谢韬先生在文章中下结论说,“恩格斯晚年放弃了所谓“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其依据是“恩格斯说:“我们没有最终目标。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您在我们这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二卷第628-629页)。恩格斯真的放弃了共产主义理想了吗?根据恩格斯文章中的一些段落就来推断恩格斯放弃了共产主义理想,在学术的严谨性方面似乎有些瑕疵。如何理解恩格斯的上述讲话,如何理解恩格斯晚年的实践活动,需要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来辩证地分析和理解。什么是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的标准是什么,共产主义是否存在终极的模式?这是所有研究和信奉共产主义的人士所共同关心的问题,为了避免后来者犯教条主义的错误,为了避免后来者机械地理解马、恩的理论学说,恩格斯才说出了上述话语,并且针对当时欧洲各国革命所面临的新情况、新背景、新特点,及时地修正了斗争的策略,这正是恩格斯严格遵守唯物史观,在运动着的世界中不断创新斗争方法和策略的结果,并不能由此就推出恩格斯晚年放弃了共产主义理想的结论。恩格斯的革命实践和策略表明,他清晰地划分了革命的阶段,并针对不同阶段的特征提出不同的斗争策略的睿智,他所说的“我们没有最终目标……”表明,共产主义蓝图需要不断地发展和充实,需要各国共产主义者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不断地赋予其新的内容和内涵,需要以变化的眼光看待世界,看待共产主义。列宁对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贡献正是符合了恩格斯的上述观念的,在落后国家以暴力革命推翻腐朽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正是对恩格斯唯物史观真确理解并付诸实践的举动,不是对马、恩理想的背叛,而是发扬和光大。谢韬文章中对列宁和毛泽东的指责,究其实质,非常类似于文革结束伊始真理标准大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是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还是用静止的眼光看待,是拘泥于革命导师的“片言只语”,还是遵行革命导师的方法论,“两个凡是”已经被推翻,我们不能再创造出新的“凡是”来,不能用恩格斯晚年基于条件和国情所采取的适应性策略来掩盖马、恩经典的光辉,并由此武断地定论恩格斯的一些论断,这是西方庸俗资产阶级学者惯用的手法。
第三,谢韬在文章中一再对共和国早期的一些政策提出诟病,并由此得出社会民主党人要比共产党人更高明、更仁慈的结论。他说,“共同富裕不是让有产者变成无产者,而是让无产者变成有产者;不是让富人变成穷人,而是让穷人变成富人。这是社会民主党人治理国家的总的思路。这个崭新的思路比毛泽东的 “阶级斗争”劫富济贫的思路高超百倍,前者是共同富裕,后者是共同贫穷”。这段话和宪政改革派的观点一脉相承,宪政改革派认为,毛泽东在建国初期所实行的勒紧裤腰袋支持国家工业化建设的政策是错误的,这个政策导致了全面的贫穷,并且,对于富人的剥夺也是错误的。毛泽东建国初期的政策当真是错误的吗?当时共和国强敌环伺,如果不集中资源进行工业化建设,作为农业国的中国如何能够对抗作为工业国的西方世界的敌对行动呢?难道中国共产党人还要让抗战初期的悲剧再次在中国大地上重演吗?如果没有当时的勒紧裤腰袋,我们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实现原子弹和氢弹的爆炸,进而确立中国的核大国地位,确保国家的安全与和平吗?作为社会主义的大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就是国家强盛和人民富裕,而在强盛和富裕这两大目标之中,当两者因财力有限而不能同时兼得的时候,作为大国,就应该把强盛放在首位,在当时国家一穷二白,国力极度衰弱的情况下,让人民生活暂时提高得慢一些,国力提高得更快一些是符合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的,生命权总是要比吃饭权来得更重要,难道不是吗?如果没有当时的国家策略选择,我们就不会有今天的国际地位,也永远不会有国际核俱乐部的成员权,这对一个大国而言,是非常糟糕的。所以,在进行国别间的比较时,不要老是拿一些小国来说事,拿小国的标准来套中国。
第四,谢韬的文章中写道,“晚清以来,中国学习西方文明有一条祖训:“西学为用,中学为体”,“学工业,学科学,学教育,这是所谓用的部分;至于“体”,即政治体制,那是祖宗家法,不能变的。祖宗传下来的专制体制,是最好的政治体制,改进一下都不行,君主立宪都不行,结果清朝灭亡了”。在接下来的论述中,又谈了蒋介石和毛泽东,并且把毛泽东的执政比作了古今中外最大的暴政。笔者认为,这种比较是不恰当的,其错误在于没有分清清王朝、蒋介石、毛泽东和今天的共产党人之间存在的巨大的差异,没有认清皇权统治与人民民主专政之间的本质区别是“家天下”和“人民的天下”之间的根本区别。并且对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阐释也是不准确的。今天的共产党人奉行的是“国学为根、马学为体、西学为用(程恩富,2005)”,这里的国学和清王朝封建专制的所谓“中学”是存在巨大的差别的。就国学中的政府治理理念而言,明朝的吕新吾在他的《治道篇》里有明确的阐述,“为政之道,以不扰为安,以不取为与,以不害为利,以行所无事为兴废除弊”。国学博大精深,包含着人文关怀精神,并且在许多方面体现出现代西方国家政治过程中最近几十年才探索出来的文明行政和文明政治的成果。这样的国学是深深地扎根于民族传统与文化之中的人类文明的瑰宝,难道需要舍弃吗?一个国家如果失去了自己的文化之根,那就离崩溃不远了,西方的文明成果、特别是政治文明成果只能发挥借鉴的作用,对西方国家而言,中国的传统文化和政治文明也仅仅能够发挥借鉴作用,任何的不加取舍的拿来主义主张都会造成文明的毁灭,一旦把西学(西方的政治文明和政治制度)搬到中国并强行推广(西学为体),就会使之成为无根之木,这对西学本身也是不公平的。
为什么要以“马学“为体呢?这就涉及到对共产主义理想的理解,谢韬的文章中长篇累牍地将共产主义虚幻化,并且通过曲解恩格斯晚年的著作来否定共产主义,什么是共产主义?人们经常性地试图用一些特征来描述它,就像谢韬先生文中要描述的那样,“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这是延安时期我们党对于共产主义社会人们生活水平的一种描述,这种描述是限于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对于理想生活的认知而得出的,当时的中国共产党人并没有说过共产主义社会人们的生活水平到这个程度就终结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人都会根据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综合国力状况与时俱进地描绘出未来理想社会的美好蓝图,这就说明了共产主义是一种集人类美好憧憬的自由王国,在那个美妙的自由社会里,人们可以获得极大的自由,摆脱许多束缚,在最大的程度上满足人们合理、合法的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原则的需求。那种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解释为“想要啥就能得到啥,想做啥就能做啥”,并以此来攻击共产主义的庸俗说辞就好像是阿Q关于革命成功后的理解一样,只会让人产生解释者在低估受众智商的感觉。其实,从谢韬先生文章中所提供的资料来看,1950-1960年代的社会主义在许多政策和体制特征方面先天性地要比资本主义优越,资本主义国家必须借鉴和学习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经验,必须学习借鉴社会主义福利制度的经验,必须借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经验。如若不然,资本主义就无法同社会主义竞争,1965年的《资本家宣言》究其实质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向所谓修正了马克思主义的暴力社会主义国家学习,因为这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害怕“暴力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社会制度会对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构成威胁,引起发达国家内部人民的向往,而不得不做出的政策调整,这就充分说明了所谓的暴力社会主义是符合人民更本利益的,这一点连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者也是不得不承认的,要不然就不会召开什么“世界资本主义大会”。
第五,谢韬先生的文章里充满了逻辑的矛盾和思维的混乱。谢先生的文章中引用并支持辛子陵的所谓历史考证,说恩格斯晚年放弃了所谓“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同时,又在文章里多次说恩格斯晚年是一个“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者。试问,恩格斯既然放弃了所谓“共产主义”理想,又何必再要“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呢?通读全文,其实很容易理解谢韬先生文章的目的,就是要放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西方式的所谓民主道路,这和1980年代自由化分子的“全盘西化”其实是一脉相承的,只是策略变得更高明了而已,用民主社会主义来取代目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并在民主社会主义的旗号下采用渐进式的修宪,逐步使中国的宪法具备西方宪法的特征,然后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利用社会矛盾,通过操弄社会呼声,实行“逼宫”,完成最后一击,进而达到完全采用西方政治模式来改造中国的国体和整体,实现向资本主义制度转型的目的。
同时,现代政治学非常明确地把政治过程和政府过程做了界定和区分,谢先生的文章里把一些属于政府过程范畴的问题,如失业问题、转移支付问题等等的缺陷归结为政治过程的缺陷,混淆了两者之间的界限,对于学者而言,是不应该的。
第六,谢先生的文章还缺乏严谨性,对于一些问题和结论疏于考证。比如说,谢先生仅凭一篇张德勤德网文就洋洋洒洒地将反对所谓“主流经济学家”的学者定义为“左派”,并对所谓“左派”的观点进行了杜撰和概括。这是不符合当前学术界对于改革问题大讨论中不同流派观点的现实的。其实,当前学术界有影响力的反对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并非谢先生文章里所说的“左派”或“新左派”,称作“新马派”似乎更为确切,“新马派”的代表人物反对全盘西化,要求根据中国的国情重新理解和解释马克思主义的学说,要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并且,在改革的过程中要通过制度创新来确保国家的利益,在对外开放中要注意保持一定的“度”,避免外国资本掌控我国的国民经济,要求在核心产业要“控标准、控自主知识创新、控资本、控品牌”,不能在自由贸易中丧失国民生产力等等。并且,“新马派”还要求通过制度创新来确保分配领域的公平正义,所有这些观点难道是错误的吗?是“左”的吗?谢先生的文章里还谈到了中央领导人,从邓小平、江泽民到胡锦涛,只有执政权没有话语权,他们被逼得只能采取“打左灯,向右拐”。这一结论,是否太武断了呢?是否是低估了中央领导核心和领导集体对于国家的控制能力和主导能力了呢?究竟是谁剥夺了中央领导人的话语权了呢?谢先生在文章中将从邓小平开始的中央领导人称作为民主社会主义者,在下这个结论的时候是否征求过上述领导人的意见了呢?贸贸然轻率地给领袖人物戴上一顶帽子,是否是在剥夺中央领导核心和领导集体的话语权呢?还有,谢文的一开头,就将美国的民主党定义为社会民主党,是民主社会主义者,将西欧国家和欧盟成员国定义为民主社会主义道路上的步行者,在做这些结论之前,是否征得过这些国家的认同呢?因此,笔者认为,谢先生的文章才是真正地剥夺了国家领导人的话语权,并且还绑架了中央领导集体,将他们绑架到了谢先生的战车上去了。
所谓的“只有民主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救中国”,其内在逻辑和目的就是要通过否定所谓的暴力社会主义来质疑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合法性,进而为所谓的宪政改革铺平道路,一旦实施了西方式的宪政,就需要改革目前的政党制度,取消当前的国体和政体,在更大的程度上实行所谓的民主和自由,其结果就会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威,破坏国家团结,增加国家在公共选择方面的成本,并且,持这些主张的代表性人物还往往会得到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支持和赞助,通过携洋自重来要挟和逼迫中央做出让步。因此,我们的国人必须对此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必要的警惕,因为没有任何国家会愿意它的竞争者能够真正地获得壮大的机会的,一旦国家陷于团结方面的困境,发展就会受到阻滞,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会变成空想,中国的重新崛起进程就会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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