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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从“自残”走向“残人”

2025-02-21 学习 评论 阅读

强制拆迁,从“自残”走向“残人”

楚潇云

据报道,昨天,郑州市十八里河镇南刘庄村被“正常拆迁”(官方说法)时,村民刘大孬坐在一辆厢式货车停在道路中间,阻拦工作人员“正常施工”(官方说法),工作人员随即对驾驶员进行“劝说”(这是文明行为,官方说法)。在劝说中,该车驾驶员突然发动车辆加速向工作人员冲去,当场撞伤10余人。而后,该车又从村东头绕回再次冲向围观的村民(这是事实),当场撞伤15人,有4人死亡,刘大孬弃车逃窜。

我曾经说过,在中国,强制拆迁,死人已成一种常态,但就刘大孬之事看,政府的所谓的“正常拆迁”,也会死人,而且会死伤更多的人。就我们观乎强制拆迁的经验,中国所谓的反抗强权的压迫,尤其是面对强制拆迁之时,几乎都只是一种刺猬式的自卫。孙中界的断指自证,孙海超的开胸验肺,唐福珍的引火自焚,以及以家庭作坊里生产出燃烧弹作为抵抗之武器,等等。这都是一种“自残”式自卫。这种“自残”,伤身但不伤人,虽然最终的结果,即便是搭上生命的代价,也可能还是于事无补。

这种“自残”式自卫,在民众的灵魂被强权击打的粗糙之后,我们终于审丑疲劳了而至于麻木了。为了吸引民众的眼球,引爆新闻的焦点,作为公民权利遭受践踏的当事人,开始以一种“行为艺术”展开自我的维权,如当河南睢县,因为强征土地,70岁的老农民,啃吃麦苗;广东化州农民,还是因为强征土地,煮土以食,除此之外,还房屋业主的“裸体维权”等等。这些,不管是“自残”式维权,还是“行为艺术”式维权,“身体”是作为弱者反抗强权的唯一武器。而当这一压箱底的武器就失去效果时,更为极端的反抗武器必定会应运而生。

这种极端的反抗方式即从“自残”走向“残人”,从“自我防守”走向“被动攻击”。在面临官方所谓的“正常拆迁”时,因为补偿款没有到位(江湖传言,未可深信又不能不信),刘大孬在拆迁者敲打货车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驾车冲向拆迁人群。这就由一种“防守”走向了“攻击”,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刘大孬因愤怒的情感蒙蔽了理智,还掉头冲向无辜的看客。这更是一种严重的“泄愤”行为。

这种“泄愤”行为,我以为很可能成为强拆历史中弱势群体反抗的一个转折点。它有可能成为中国强制拆迁历史“自我防守”与“被动攻击”的分界线。也就是说,中国强制拆迁已经有可能告别“自我防守”而迈向“被动攻击”,其理念就是“你让我没有房子住,我让你的房子没有人住”。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信号。事情若真到了这一步,那么,不管是作为强权者,还是作为弱势者,都将是被伤害的对象。前些年,上海,姓杨名佳者,其实已经露出了苗头。

而这种“被动反抗”式行为,经过媒体放大之后,有没有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呢?我以为,这种情况是存在的。福建南平杀童案之后,郑民生之事经媒体广泛曝光,引发各地杀童的连琐反应,就是一个很好的明证。在现代社会,不管是哪一个国家,都存在深浅不一的社会不良情绪,当这种不良情绪,积累到一定的临界点,而外在刺激下,很可能喷薄而出。这种喷薄而出,因其无法预期发生在何人何地何时何事,而让人惴惴不安。

一个社会,不去谋求消除社会不公的土壤,不去维护作为弱者的最后权利,不去建构舒缓社会情不良情绪的缓冲器,而仅仅将一系列恶性事情归因于“神经病”,那绝对不是一个正确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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