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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重启冠军桂林三金药业落马I

2025-02-21 学习 评论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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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之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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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电话12309: IPO重启冠军 桂林三金药业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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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IPO?

5月18日,随着中国银行“首次公开招股集资”序幕的拉开,IPO不啻为近日媒体的又一热门话题。有个疑问,究竟什么是IPO?

请看有关IPO的相应英文解释:IPO is an acronym for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t is the first sale of a corporation's common shares to public investors. The main purpose of an IPO is to raise capital for the corporation.

IPO由Initial Public Offering三个单词的首字母缩拼而成,可翻译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指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出售给公众,通常为“普通股”。

在词组Initial Public Offering中,值得一提的是offering一词,它在这里是商业术语,指securities(证券)或stock(股票)的发行。在商业词汇中,offer可以做动词“出价、报盘”,也可以做名词“报盘价”,例如:An offer, even if it is irrevocable, is terminated when a rejection reaches the offer.(当报盘被拒绝后,即使这项报盘是不可撤销的,也会终止。)

另外,在《圣经》里,您可能会经常见到offering一词,这时,它被用来指代祭祀用的“祭品”。

调查.疑点

桂林三金药业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年工资总额准确吗?公司中高层是否有通过向三金药业集团借款来购买三金药业集团股权,这又是否违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报料人提供的两大疑点进行了深入调查。

疑点一:时发工资总额高出当地数倍

在招股说明书的第50页,公司指出,“1995年、1996年和1997年发行人总共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938.80万元、2820.94万元和3516.29万元,桂林市医药工业公司、桂林市财政局和桂林市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共同出具《桂林市企业工效挂钩、包干批复》确认上述金额。”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按照公司披露的工资总额以及563名员工计算,1995、1996、1997年桂林三金药业员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3.44万元、5.01万元和6.24万元。但记者查阅的《桂林地区统计年鉴1998》显示,桂林市1995、1996、1997年平均工资分别为4369元、4809元、4881元,国有单位年平均工资稍微高一点,也仅分别为4507元、4964元和4959元。

由于相差较大,记者又前往桂林市社会劳动保障局了解桂林市1995年以后的平均工资水平,但工作人员表示时间太长已经无法查找。于是记者前往桂林市统计局,统计局提供的资料显示,1995、1996、1997年桂林市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5443元、6114元和6097元,而市区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也仅为5622元、6536元和6298元,在2002年,桂林市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才达到11411元。

这些来自各个渠道的统计数据均指向一个事实:桂林三金药业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1995年至1997年三年的工资总额,在进行平均计算后,高出当时当地平均工资数倍。

疑点二:中高层借款购股或涉嫌违规

那么,中高层向三金药业集团借款购买三金药业集团股权一事,是否属实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和几位曾经借款购股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实,他们对此并不否认,并表示当时不向公司贷款根本没有那么多钱购买股权。周明提供的桂林三金药业集团公司的催款通知也显示,桂林三金药业集团要求其“到公司财务部归还1998年你本人贷款22万元及2000年至2001年3月份利息”。

问题接踵而至。

如果公司当时的确存在中高层向三金药业集团借款购买三金药业集团股权的事实,招股说明书中为何不进行披露?这是否违规?

2008年9月16日,国资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对国有企业入股资金来源进行规范:“国有企业不得为职工投资持股提供借款或垫付款项,不得以国有产权或资产作标的物为职工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不得要求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为职工投资提供借款或帮助融资。”

实际上,国资委已经多次提出规范企业职工持股问题了。早在2003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通知就指出:“经营管理者筹集收购国有产权的资金,要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不得以这些企业的国有产权或实物资产作标的物为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

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发文进一步指出,“管理层持股必须提供资金来源合法的相关证明,必须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不得以国有产权或资产作为标的物通过抵押、质押、贴现等方式筹集资金,也不得采取信托或委托等方式间接持有企业股权。”

据了解,桂林三金药业中高层职工持股的大部分资金均来自于桂林三金药业集团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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