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吉拉斯早于毛泽东发现苏联模式存在“权力异化”问题》一文的感想
----南斯拉夫的吉拉斯,发现在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仍然会产生新的剥削阶级。而对于这个由权力异化产生的新剥削阶级,毛泽东称之为“走资派”,吉拉斯称之为“新阶级”。
----对于如何解决这些严重弊端,毛泽东与吉拉斯得出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方案——毛泽东主张“继续革命”,用大众民主直接制约权力行使者;而吉拉斯却退回到了资本主义多党民主的老路。
1936年,在《被背叛了的革命》一书中,托洛茨基提出:“阶级”是由其在经济制度中的地位,主要是与生产资料的关系来决定的,而在文明社会中所有权是法律确认的。
1939年,意大利共产党人布鲁诺·瑞兹(BrunoRizzi)就针锋相对地提出:苏联法律形式上的国家和集体所有权非但证明不了苏联共产党官僚集团没有成为一个“新阶级”,相反它正是这个“新阶级”的新的所有权形式。他把国有的和集体的所有权与共产党官僚集团对应起来,“私有制变为了集体所有制,却所属于一个阶级”,“以一个阶级的整体形式作为所有国有财产的真正所有者”。
布鲁诺·瑞兹还认为,在苏联剥削依然存在,但呈现了一种新的形式,代替资本主义社会单个资本家对工人剥削形式的是阶级对阶级的剥削,“一个阶级对一个阶级的剥削代替了单个人对单个人的剥削”,也就是“新阶级”作为一个整体对所有劳动者的剥削。他把这种现象称为官僚集体主义。
然而,没有人理解马克思通过<<资本论>>:对资本主义所有权: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所阐明的资产阶级的“统治”与“剥削”的政治经济关系!没有人理解,这个“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就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根源。这个“阶级”的根源,就是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和政治体制!
而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经济的基础,在马克思时期,是唯一在现代社会现实存在的“经济”基础,马克思通过“科学”的分析方法与批判手段,揭开了“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所建立的生产方式,就是以“资本”为代表的统治阶级获取剩余价值的目的,是在社会“经济基础”上建立的剥削阶级的统治地位。
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就是: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就是这种生产方式所建立的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
然而,列宁,并没有搞懂马克思阐述的“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并不知道这个“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就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的根源.于是,列宁用自己的认识给马克思的理论下了一个定义:“三个来源与三个组成”的“马克思主义”,而列宁的这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就是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这样,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被列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给颠覆了!于是,造成我们的认识与世界观,跑到“哲学”的思维里去寻找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基础。
所以,在“十月革命”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中,“资本与劳动的关系”,这个资产阶级建立的剥削阶级的生产方式,被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继承了下来,于是,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产生了“特权”阶级,也就不奇怪了。
因此,南斯拉夫的吉拉斯,中国的毛泽东,认识到“新阶级”或“走资派”的产生,也就不奇怪了,因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继承和延用了“资本与劳动的关系”,而这个“资本与劳动的关系”,被资产阶级称颂为“天经地义的”自然规律“,列宁也能称这个”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规律”。于是,社会主义从她的“经济基础”上掉到资本主义的性质中去了!产生“阶级”,就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了!
马克思所阐述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根源,就是由这个“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所建立的“经济基础”!不铲除“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又怎么能消灭社会的“阶级”根源?
所以,南斯拉夫的吉拉斯,中国的毛泽东,认识到“新阶级”或“走资派”的产生,这都是列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造成的后果。不“破”列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迷信”,我们就只能徘徊在“科学社会主义”的大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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