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分化的社会没有“公平正义”可言
两极分化的社会没有“公平正义”可言
在“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下,一部分人确实先富起来了。先富起来的人们可以有数亿、数千万、数百万的资产,可以有豪车豪宅,可以有二奶三奶,还可以有“尊严”地当“代表”和“委员”,--可以说先富起来的人们真是“风光无限”。然而,待富的人们却依然买不起房、看不起病,甚至连死都死不起。原来总说是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事实却是富人除了偶尔对穷人“施舍”之外,却从不见他们将吃到嘴里的肥肉吐出来,甚至将那骨头和血水一起吞下去,--这,就是资本的魔力。正是在这魔力的作用下,社会日趋两极分化。“两极分化”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使这个社会失去了“公平正义”。
“ 我们国家的发展不仅是要搞好经济建设,而且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的发展”,“我认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听到这些话的时候,心里着实为之感动。尤其是“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这句话,说的真是太好了!--太阳,光芒万丈。太阳在“公平正义”面前都为之逊色,可见“公平正义”的位置是何等的重要。
确实,这么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尤其是GDP的增长据说已经快超过美国了,这是多大的成就啊!然而,这成就也就是经济建设的成果当然也是改革的成果却没有让人们共享,也就是“改革成果”这个大蛋糕让富人们独享了。老朽并不认同什么“分蛋糕”理论,因为那“蛋糕”原本就是穷人的血汗!既然“改革成果”这个大蛋糕让富人们独享了,社会当然就失去了“公平正义”。在一个失去了“公平正义”的社会,--“人”,是不可能“全面和自由的发展”的。因为,人是分富人和穷人的。在一个金钱万能的社会,只有富人的“自由”,哪里有穷人的什么“自由”!
我们所说的“公平”,是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相等的待遇,实际就是指平等。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准备材料》中说过这样一段话:“为了得出‘平等=正义’这个命题,几乎用了以往的全部历史,而这只有在有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时候才能做到”,“平等的观念本身是一种历史的产物”。也就是说,在有阶级社会,各阶级的平等,实际上是做不到的。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内容。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一文中说:“剥削者不能同被剥削者平等。这个真理不管考茨基多么不喜欢,但它却是社会主义的最重要的内容。另一个真理是:在一个阶级剥削另一个阶级的一切可能性没有完全消灭以前,决不能有真正的事实上的平等。”列宁在《论第三国际的任务》一文中还说:“只要阶级存在,自由和阶级平等就是资产阶级的欺人之谈。”
老朽以为,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前提必须是也只能是消灭剥削,铲除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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