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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奴隶经济的推理——资源租金起源新解——

2025-02-16 学习 评论 阅读

关于奴隶经济的推理  

——资源租金起源新解——  

  

关键词:奴隶经济;炎黄时代;资源租金;第三产业;商品成本;警察部队。

  

内容提要  

本篇想要说明的是:不论现代文明社会距离古代奴隶社会已经多远,始终是与自然资  

源必然地联系在一起的奴隶经济本身,都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而是紧紧跟随着土地经  

济和机械经济的步伐,直至是以“第三产业”的形式,成为这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  

分之一。  

  

1 奴隶经济与第三产业  

其实,只要我们能够消除某些偏见,比较客观地将奴隶经济本身的含义,与在奴隶经济最初的历史进程中不可避免要出现的,诸如皮鞭和锁链,诸如苦役和酷刑,诸如专横和屈辱,诸如贩卖奴隶和草菅人命……等等,这许许多多很不人道的现象形态区别开来;并将它和一种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动即──劳役经济,必然地联系在一起。那我们就会很容易地观察到:这个实际上乃是作为人类文明起点的奴隶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随着现代文明社会已经逐步地成长壮大起来,而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随着现代文明社会已经逐步地成长壮大起来,而更加兴旺发达。  

例如:搬运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帮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背负愈来愈多的猎物果实,愈来愈多的用具器材、愈来愈多的木材、石料、柴草、和饮水……等等。  

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跟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脚夫、挑夫、马夫、车夫、船夫……,发展成为包括了陆海空各种现代化交通运输工具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交通运输业。  

例如,建筑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帮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堆砌土石窑洞,搭建草木棚厦,挖掘排水沟渠,开辟山间栈道,以及修筑防御工事……等等。  

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建筑业与劳动产品的关系,和运输业与劳动产品的关系其实是一样的!),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跟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那些非常简陋的原始建筑……,发展成为包括了陆海空各种现代化公共设施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建筑业。  

例如:仆役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帮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烧水做饭、牵马抬轿、看家护院、随行服伺、以及嘘寒问暖……等等。  

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跟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伙夫、马弁、管家、侍童、婢女……,发展成为包括了餐厅服务、宾馆服务、计程车司机、导游、翻译、以至 空中 小姐等等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旅游业。  

例如:差役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帮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打探道路、传递消息、加强保卫、执行命令、以及参与策划和管理……等等。  

  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跟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探子、驿站、保镖、听差、特使、谋士、大臣……,发展成为包括了情报机构、通讯机构、法律机构、外交机构、以及所有各级行政官吏,乃至所有各类执法警察等等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行政管理业。  

例如:商业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帮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相互之间交换各种飞禽走兽、鱼虾蟹贝、山果野菜、以及各种药材香料、金银珠宝……等等。  

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跟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货郎、马帮、集市、商贾、货栈、钱庄……,发展成为包括了银行、保险公司、百货大楼、超级市场、以及国际贸易等等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金融贸易业。  

例如:娱乐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帮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丰富生活、开阔眼界、强身健体、鼓舞士气……等等。  

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跟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歌伎、舞伎、乐伎、画伎、或者角斗士、斗牛士……,发展成为包括了歌星、舞星、影星、画家、作家、音乐家、或者拳击、剑术、田径、游泳、球类、以及车船大赛等等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艺术界,和现代体育界。  

例如:占卜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帮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观测天象、计算节气、判断凶吉、权衡利弊、化解疑难、传承知识,以及治病救人……等等。  

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跟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图腾、八卦、巫师、道家、儒家、以及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发展成为包括了天文、地理、数学、物理、化学、医药卫生,以及哲学、历史、政治、伦理、教育等等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科学界、和现代教育界。  

……如此等等。  

不过,既然奴隶经济在本质上乃是一种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那它自古至今用来维持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生活资料,又是从哪里得来呢?  

2 奴隶经济的生活来源——原始经济  

  ⑴ 资源租金Ⅰ的形成  

人类最初也象狩猎专家老虎和狮子,捕捞专家海豚和水獭,采集专家猴子和松鼠等等一样;只须以一种散兵游勇的形式,去从事诸如狩猎、捕捞、和采集这样的原始经济的消费资料生产方式,就足以维持自己生存和发展。  

只是因为在原始部落不断成长壮大起来的过程中:  

一方面,逐步增多起来的人口,终于会促使他们要将自己的狩猎业、捕捞业、和采集业,从最初的“散兵游勇”──这种只能够获取到少量自然产品的比较低级的阶段,发展到后来的“集中围猎”——这种将能够获取到大量自然产品的比较高级的阶段。  

另一方面,有增无减的各种劳务负担,诸如储运食物,清除路障,修筑洞穴,开挖水道,鞣制皮革,打磨石器,削制弓箭,编织渔网,烧水做饭,养儿育女,搭建棚厦,看家护院,以及抵御天灾人祸,和救死扶伤……等等;又已经愈来愈严重地制约了狩猎业、捕捞业、和采集业的这种进一步的发展。  

所以人类才开始通过各种形式的战争,其中包括从最初的威胁利诱,比武格斗,追捕绑架,皮鞭锁链……,一直到后来的有组织的集中作战和联合作战;去征服愈来愈多的奴隶(本质上也就是要迫使他们去服从各种社会分工)。  

直至在这个只有自己特定的消费资料生产方式,却没有自己特定生产资料生产方式的原始经济的基础上;又形成了一个只有自己特定的生产资料生产方式,却没有自己特定消费资料生产方式的奴隶经济。并且它们一拍即合,共同组成了一个既有自己特定的消费资料生产方式──狩猎业、捕猎业、和采集业,又有自己特定生产资料生产方式——战争的,最初的文明社会。  

在这个原来是由原始经济的消费资料生产方式,和奴隶经济的生产资料生产方式,这两个方面共同来组成的最初的文明社会──奴隶社会里。由于奴隶主们既要不断地通过各种形式的战争,去征服愈来愈多的奴隶;又要不断地通过已进入集中围猎阶段的狩猎、捕捞、和采集,来供养这愈来愈多的奴隶(谁说“供给制”竟是战时共产主义呢?);所以他们势必要认真加以解决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在以集中围猎的形式所捕获到的全部捕猎产品中,分配给每个已经是从事劳役经济的奴隶多少数量的捕猎产品,才是比较公平合理的呢?  

倘若有人以为在奴隶社会里,奴隶主们在对于奴隶们的消费资料的分配上,是可以随心所欲,蛮横无理的话;那可就是大错而特错了。因为在这样一种乃是由奴隶经济和原始经济,这两个部分来组成的社会结构里:  

只要分配给每个已经是从事劳役经济的奴隶的,捕猎产品的一定量(假定每年是4只黄羊),普遍地低于他们各自在大自然中,以一种散兵游勇的形式所能够捕获到的,捕猎产品的一定量(假定每年是8只黄羊)。那我们就可以将心比心地认定,即使这里是动用了皮鞭和锁链来加以约束,那也将难以有效地阻止大批情愿做“野兽”,也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纷纷逃亡到相比之下已经是更加美好的大自然中去;并且一直要持续到前者的一定量,不得不普遍地提高到能够与后者的一定量,大体均衡的时候为止。  

而只要分配给每个已经是从事劳役经济的奴隶的,捕猎产品的一定量(假定每年是12只黄羊),又普遍地高于他们各自在大自然中,以一种散兵游勇的形式所能够捕获到的,捕猎产品的一定量(假定每年是8只黄羊)。那我们又可以将心比心地认定,即使这里是动用了皮鞭和锁链来加以驱赶,那也将难以有效地阻止大批情愿做“奴隶”,也不愿做“野兽”的人们,纷纷加入到相比之下已经是更加美好的奴隶经济中来;并且也一直要持续到前者的一定量,不得不普遍地降低到能够与后者的一定量,大体均衡的时候为止。  

于是我们应该可以确认:  

在这个已经是进入奴隶社会(它的出现远比人们通常想象的要早得多!)的社会阶段中,不仅用来维持奴隶经济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生活资料,仍然是来源于原始经济的狩猎业、捕捞业、和采集业。而且当着这种狩猎业、捕捞业、和采集业,已经是从一种散兵游勇式的低级阶段,发展到一种集中围猎式的高级阶段的时候;在它所捕获到的全部捕猎产品中:  

分配给奴隶们的那一部分——基准收益,应该是以前一种捕猎形式所能够达到的水平为限。  

而分配给奴隶主们的那一部分──资源租金Ⅰ,则应该是以后一种捕猎形式所能够造成的差额为限。  

⑵ 资源租金Ⅱ的形成  

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因为,随着早已陆续进入奴隶经济阶段的各个原始部落,势必还要向周围广大地区不断地扩展;各个不同地区之间在自然资源丰富程度上的差别,终于开始比较明显地暴露出来。以中国古代传说中炎帝、黄帝、和蚩尤的故事为例,我们不妨假定:

由于炎帝部落所在地区,乃是各种猎物最为丰富的地区;从而与其它地区相比较,同样的捕猎形式和规模,可以捕获到最多的猎物。进而按照上述的分配原则,这里的每个奴隶,平均每年可以分配到例如8只黄羊;而这里的每个奴隶主,平均每年可以分配到例如80只黄羊。

由于黄帝部落所在地区,乃是各种猎物较为丰富的地区;从而与其它地区相比较,同样的捕猎形式和规模,可以捕获到较多的猎物。进而按照上述的分配原则,这里的每个奴隶,平均每年可以分配到例如6只黄羊;而这里的每个奴隶主,平均每年可以分配到例如60只黄羊。

由于蚩尤部落所在地区,乃是各种猎物较为贫乏的地区(或者竟是因为遭遇到洪水的侵害?);从而与其它地区相比较,同样的捕猎形式和规模,只能捕获到较少的猎物。进而按照上述的分配原则,这里的每个奴隶,平均每年只能够分配到例如4只黄羊;而这里的每个奴隶主,平均每年只能够分配到例如40只黄羊。

想必正是在这样一种差别的强有力的推动下(否则又是为了什么呢?),才终于会在炎帝、黄帝、和蚩尤之间,爆发了一场震憾千古的大规模的争夺战。在这场大规模的争夺战中,早已妒火中烧的蚩尤部落勇猛进攻,处在存亡关头的炎帝部落拼死抵抗;而暂时侧身一旁的黄帝部落,则面临着一个艰难的历史性选择:

倘若他们要联合蚩尤打败炎帝,结果将会是在黄帝部落和蚩尤部落之间,再爆发一场对于最优地区的争夺战。而倘若他们要联合炎帝打败蚩尤,结果又将会是在黄帝部落和炎帝部落之间,再爆发一场对于最优地区的争夺战。并且即使黄帝部落能够在这个进一步的争夺战中,再次取得胜利;那也将难以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来有效地阻止周围其它地区的其它部落,也终于要纷纷加入到这场对于最优地区的争夺战中来。  

如何才能够使得这个自然资源最为丰富的最优地区,不再成为一个永无休止的战场呢?……

经过一番周密的思考和筹划之后,高瞻远瞩的黄帝终于下定决心,率领着他的已经养精蓄锐的部落大举出动,帮助危难之中的炎帝,打败了桀骜不逊的蚩尤。进而并非是乘机发动进一步的争夺战,而是以强大的实力为后盾,迫使已经两败俱伤的炎帝部落和蚩尤部落,共同接受了一种终于能够使这里长治久安的新的格局。其实质内容必然是:

在一个已经是将更多的原始部落组合在一起的,幅员更为广阔,势力更为强大的部落联盟中;每一个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都必须要承担起向部落联盟的最高首领缴纳贡品──用来均衡各自收入,用来化解内部矛盾,并且建立联盟机构,以及共同抵御外来侵犯……──的义务。并且这些贡品的一定量,又一直要逐步地调整到,已经足以消除各个原始部落之间在分配上的差额,这个重新诱发内战的物质基础的时候为止。

例如,在这个终于是以众望所归的黄帝为最高首领,并由炎帝部落所在地区,黄帝部落所在地区,和蚩尤部落所在地区的各个原始部落,共同参与来组成的部落盟里:  

由于炎帝部落所在地区的各种猎物最为丰富。所以平均起来讲,这里的每个奴隶,现在都应该从自己每年所能够分配到的8只黄羊中(比照基准地区的基准收益),缴纳4只黄羊的──人头税;而这里的每个奴隶主,现在则应该从自己每年所能够分配到的80只黄羊中(比照基准地区的资源租金Ⅰ),缴纳40只黄羊的——人头税。

由于黄帝部落所在地区的各种猎物较为丰富。所以平均起来讲,这里的每个奴隶,现在都应该从自己每年所能够分配到的6只黄羊中(比照基准地区的基准收益),缴纳2只黄羊的──人头税;而这里的每个奴隶主,现在则应该从自己每年所能够分配到的60只黄羊中(比照基准地区的资源租金Ⅰ),缴纳20只黄羊的——人头税。

而由于蚩尤部落所在地区的各种猎物最为贫乏。所以这个已经是作为不同地区基准线的,基准地区里的每个奴隶,和每个奴隶主;现在也就无须再从自己每年所能够分配到的4只黄羊,和40只黄羊中,缴纳任何数量的人头税(或者即使这里实际上也须用其它一些土特产品,诸如金银珠宝、药材香料、鱼虾蟹贝、鲜果蜂蜜,以及木材、石料、盐巴、木炭、陶器、工艺品,乃至各种奇花异草、和珍禽怪兽……等等,来缴纳一定量贡品;那在开始的时候也主要是具有象征性的意义)。

而由所有这些必将不断多样化起来的各种贡品来组成的,日趋庞大的人头税──资源租金Ⅱ;则正好是为那个终将在部落联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更为强大的奴隶主阶级国家(例如夏、商、周),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于是我们看到:

不仅机械经济〔制造业〕有它自己特定的铁的工资规律——劳动力价值,

铁的利润规律——剩余价值Ⅰ,

和铁的所得税规律——剩余价值Ⅱ。

不仅土地经济〔农牧业〕有它自己特定的铁的“工资”规律——基准收益,

铁的“利润”规律——级差地租Ⅰ,

和铁的“所得税”规律——级差地租Ⅱ。

而且奴隶经济〔第三产业〕居然也有它自己特定的铁的“工资”规律——基准收益,

铁的“利润”规律——资源租金Ⅰ,

和铁的“所得税”规律——资源租金Ⅱ。

只不过它们一个是组成了对于制造业产品的——铁的分配规律,一个是组成了对于农牧业产品的——铁的分配规律,而一个则是组成了对于自然资源产品的——铁的分配规律罢了。

⑶ 关于资源租金

关于资源租金,我们现在可以有若干种虽然看起来有所不同,实际上却是相互贯通的说法。

首先我们可以说,在奴隶经济的社会中:同一地区(例如同一猎区,同一渔区,同一林区,以及同一矿区……等等)内部在获取自然资源上的差额,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Ⅰ。而不同地区(例如不同猎区,不同渔区,不同林区,以及不同矿区……等等)之间在获取自然资源上的差额,则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Ⅱ。

但由于在奴隶经济的社会中:

同一地区内部在获取自然资源上的差额,主要是取决于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行为(例如集中狩猎,集中捕捞,集中采伐,集中开采,以及随之而来的集中运输,和集中贸易……等等),与奴隶们所(能够)从事的个体行为(例如个体狩猎,个体捕捞,个体采伐,个体开采,以及随之而来的个体运输,和个体贸易……等等)之间的差额。

而不同地区之间在获取自然资源上的差额,又主要是取决于国家所组织的联合行为(例如地区分工,互通有无,扬长避短,相互促进,以及随之而来的交通渠道,和安全保障……等等),与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行为之间的差额。

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在奴隶经济的社会中: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行为,与奴隶们所从事的个体行为之间,在自然资源生产率上的差额,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Ⅰ。而国家所组织的联合行为,与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行为之间,在自然资源生产率上的差额,则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Ⅱ。

又由于在奴隶经济的社会中:

奴隶们从事个体行为的自然资源生产率,主要是取决于各自为战的战争形式,在奴隶资源争夺战中的奴隶资源生产率(使自身沦为奴隶)。

奴隶主们组织集中行为的自然资源生产率,主要是取决于集中作战的战争形式,在奴隶资源争夺战中的奴隶资源生产率。

而国家组织联合行为的自然资源生产率,则主要是取决于联合作战的战争形式,在奴隶资源争夺战中的奴隶资源生产率。

所以我们又可以说,在奴隶经济的社会中: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作战,与奴隶们所从事的各自为战,这两种战争形式之间在奴隶资源生产率上差额,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Ⅰ。而国家所组织的联合作战,与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作战,这两种战争形式之间在奴隶资源生产率上的差额,则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Ⅱ。

……如此等等。  

3 奴隶经济在土地社会中的生活来源

人们或许会以为:由于与迅速发展起来的奴隶经济相比较,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猎物和各种鱼类……等等,毕竟是相当有限的。所以,一旦人类社会已经开始了土地经济的历史进程,用来维持奴隶经济继续向前发展的各种生活资料,也就不能再完全是来源于原始经济的狩猎业和捕捞业……等等;而应该主要是来源于土地经济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了。

例如从中国古代的周文王开始,就已经是在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行一种“井田制”。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正是要在原始经济的狩猎业以及捕捞业等等,已经难以为继的情况下;依靠包围在许多私田中的公田上的农产品,来供养日渐增多的官廷奴隶。……但如此良好的意愿,其结果却是以无可奈何的失败而告终。

因为我们分明记得:任何一块已被耕种和养殖的土地,它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农牧产品,在进入基本分配过程的时候,都至多只能够分割成为三个部分。其一是分配给农奴们的──基准收益,其二是分配给地主们的──级差地租Ⅰ,其三则是分配给地主阶级国家的──级差地租Ⅱ。从而完全没有应该分配给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的份额。

但如果在土地经济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农牧产品中,并没有应该分配给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的份额;而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猎物和各种鱼类等等,又已经是相当有限的。那我们所看到的这个势必还要继续向前发展的奴隶经济,它的也势必要随之而不断增长起来的生活来源,又在哪里呢?……

我们显然是过于重视了原始经济中的狩猎业和捕捞业等等,却大大忽视了同样是属于原始经济的采集业。而只要我们开始把考察的重点,逐步地从前者转向后者,就会立刻发现:当着原始经济中的狩猎业和捕捞业等等,已经一步一步走到自己极限的时候;同样是属于原始经济的采集业,特别是其中的伐木业,以及采石业,采土业(砖瓦陶瓷),采盐业,采金业……等等,还仅仅是处在大发展的前期。

从而即使在土地经济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农牧产品中,并没有应该分配给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的份额;即使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猎物和各种鱼类等等,已经相当有限;始终是以原始经济作为自己生活来源的奴隶经济,也远远没有走到自己的尽头。因为它现在又进一步将自己的生活领域,从原始经济中最先发展壮大起来的狩猎业和捕捞业等等,扩展到了同样是属于原始经济,却具有更加广阔前景的,已经是以伐木业,以及采石业,采土业,采盐业,采金业……等等为主体的采集业。

于是我们看到:

在已经登上历史舞台的土地经济的方面,站立着农奴,地主,和地主阶级国家。它们以一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不断地生产出诸如粮食、棉花、蔬菜、瓜果,以及猪、马、牛、羊、鸡、鸭、鹅……等等的农牧产品;并在一个铁的分配规律的支配下,各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

而在并未退出历史舞台的奴隶经济的方面,则站立着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他们也以一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不断地生产出诸如木材、石料、砖瓦、陶瓷、盐巴、金银珠宝,以及各种山珍海味……等等的自然产品;并也在一个铁的分配规律的支配下,各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

从而他们现在只需要在一个已经扩大了的市场(再分配领域)里,相互交换各自所占有的产品,就可以了。

4 奴隶经济在现代社会中的生活来源

人们或许又会以为:随着奴隶经济终于是以第三产业的形式,而更加发展壮大起来,不仅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猎物和各种鱼类等等,已经是相当有限的;而且即使再加上更多的木材、石料……等等,也将愈来愈难以支撑这日渐庞大的体系。所以,一旦人类社会又已经开始了机械经济的历史进程,用来维持奴隶经济继续向前发展的各种生活资料,也就不能再完全是来源于原始经济的狩猎业,捕捞业,和采集业;而应该主要是来源于机械经济的制造业了。

但我们分明记得:任何一个已经开工生产的工厂,它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制造业(净)产品,在进入基本分配过程的时候,都至多只能够分割成为三个部分。其一是分配给工人们的——工资,其二是分配给资本家们的──利润,其三则是分配给资产阶级国家的──所得税;从而完全没有应该分配给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即现代的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的份额。

但如果在机械经济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制造业(净)产品中,并没有应该分配给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份额;而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猎物,各种鱼类,乃至各种木材、石料……等等,又已经是相当有限的。那我们所看到的,这个势必还要以第三产业的形式继续向前发展的奴隶经济,它的也势必要随之而不断增长起来的生活来源,又在哪里呢?……

我们显然是过于重视了采集业里的伐木业……等等,却大大忽视了同样是属于采集业,从而同样是处在原始经济范畴的,对于其它更多自然资源的──采矿业!而只要我们开始把考察的重点,逐步地从前者转向后者,就会立刻发现:当着原始经济中的狩猎业,捕捞业,以及采集业里的伐木业……等等,已经一步一步走到自己极限的时候。同样是属于采集业,从而同样是处在原始经济范畴的,对于其它更多自然资源的采矿业,

例如对于铁、铜、铝、镍、铅、锌、铬、锰……等等各种金属资源的采矿业;

对于磷、硫、硅、碘、以及石英石、石灰石……等等各种非金属资源的采矿业;

对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等各种能源资源的采矿业;

最后还有对于水利资源,风力资源,太阳能资源,核能资源……,以及其它一切可以被用来为人类社会谋福利的,不胜枚举的自然资源的采矿业等等;

……它们还仅仅是处在大发展的前期。

从而即使在机械经济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制造业(净)产品中,并没有应该分配给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份额;即使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野生动物资源,各种野生鱼类资源,和各种野生森林资源等等,已经相当有限;始终是以原始经济作为自己生活来源的奴隶经济,也远远没有走到自己的尽头。

因为它现在又更进一步将自己的生活领域,从原始经济中最先发展壮大起来的狩猎业,捕捞业,以及采集业里的伐木业……等等,扩展到了同样是属于采集业,从而同样是处在原始经济范畴,却包含了更加广泛的内容,并更加具有广阔的前景的──采矿业。

于是我们又看到:

在已经登上历史舞台的机械经济的方面,站立着工人,资本家,和资产阶级国家。他们以一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不断地生产出诸如机械设备,建筑器材,服装鞋帽,钟表电器,以及各种交通工具……等等的工业产品;并在一个铁的分配规律的支配下,各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

在并未退出历史舞台的土地经济的方面,站立着农奴,地主,和地主阶级国家。他们也以一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不断地生产出诸如粮食、棉花、蔬菜、瓜果,以及猪、马、牛、羊、鸡、鸭、鹅……等等的农牧产品;并也在一个铁的分配规律的支配下,各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

而在仍未退出历史舞台的奴隶经济的方面,则站立着已经是以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身份出现的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他们又以一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不断地生产出诸如铁矿、铜矿、石英石矿、石灰石矿,以及煤炭、石油、天然气,还有木材、石料,直至各种金银珠宝,和各种山珍海味……等等的自然产品;并又在一个铁的分配规律的支配下,各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

从而他们现在只需要在一个更加扩大了的市场(再分配领域)里,相互交换各自所占有的产品,就可以了。

5 如何分解商品的成本?

作为一个补充的说明,我们现在还要顺便来讨论一下所谓“商品的成本”。

假定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辆经过一系列环节而生产出来,又经过一系列环节而销售出去的,价值100万元的豪华轿车。

对于从事制造业的所有有关的资本家们来说,他们可能会以为:在这辆豪华轿车的100万元的价格中,只有已被自己扣除到的,将被用于继续扩大再生产的那总计10万元的纯利,才是他们的利润;而的其余90万元,则构成了——商品的成本。

但由于在这90万元的成本中,还有总计10万元,是被这些资本家们所扣除到的,将被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折旧费。而这个折旧费,本质上应该是实际产生出来的全部利润中,用来弥补各种机械损耗的那一部分利润。

〔这就是说:各种生产机械本身的价值,并不能(!)在生产过程中自然而然并且分期分批地,转移到它所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里去。它的不可避免的损耗,只能用不断产生出来的一部分利润来加以弥补。从而机械化程度愈高,因为损耗而侵占的利润就会愈多。——而这其实也正是当今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率,竟会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所以客观一些讲,在这辆豪华轿车的100万元的价格中,总计有20万元,是被制造业中的资本家们所扣除到的利润;而其余的80万元,则构成了——商品的成本。

但由于在这80万元的成本中,还有总计20万元,是被国家所扣除到的所得税(或称机械经济的增值税);又有总计10万元,是被工人们所扣除到的工资。所以客观一些讲,在这辆豪华轿车的100万元的价格中,合计有50万元,是构成了机械经济中工人、资本家、和国家的工资、利润、和所得税;而其余的50万元,则构成了——商品的成本。

但由于在这50万元的成本中,还有合计10万元的农牧业产品(诸如棉花、亚麻、蚕丝、羊毛、牛皮、橡胶…… 等等)的费用。而在这合计 10 万元的农牧业产品的费用中,又有总计3万元,是被已成为农场主的农奴们所扣除到的基准收益;另有总计3万元,是被已成为土地资本家的地主们所扣除到的级差地租;再有总计4万元,是被国家所扣除到的土地税(或称土地经济的增值税)。

所以客观一些讲,在这50万元的成本中,还有合计10万元,是构成了土地经济中农奴、地主、和国家的基准收益、级差地租、和土地税;而其余的40万元,则构成了——商品的成本。

而这其余的40万元,按理应该统统都是各种矿产品的价格。但为生产这辆豪华轿车所耗费的各种矿产品,诸如铁、锌、铜、铝、镍、铬、金、银,还有树脂、颜料、石英砂、稀土材料,以及煤炭、石油、天然气,再加酸、碱,和水、电……等等,它们在期货市场上的价格总共却只有10万元!……还有总共30万元的价格,又应该归到哪里去呢?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 一系列销售行业的资本家们说。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 一系列运输行业的资本家们说。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 一系列广告行业的资本家们说。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 一系列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资本家们说。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我们的 5万元!”—— 一系列与之相关的其它众多第三产业部门的资本家们说。

……如此等等。

从而所有这些矿产品,尽管它们在期货市场上的初始价格,总共只有10万元。但在众多第三产业部门的积极参与下,它们在汽车市场上的最终价格,合计则终于是达到了40万元。

而在这合计40万元的价格中,又有总计10万元,是被已成为第三产业劳务人员的奴隶们所扣除到的基准收益;另有总计15万元,是被已成为第三产业资本家的奴隶主们所扣除到的资源租金;再有总计15万元,是被国家所扣除到的人头税(或称第三产业的增值税)。

所以客观一些讲,在这辆豪华轿车的100万元的价格中:

总计有10万元(10%),乃是分配给工人们的工资——劳动力价值。

总计有20万元(20%),乃是分配给资本家们的利润——剩余价值Ⅰ。

总计有20万元(20%),乃是分配给资产阶级国家的所得税——剩余价值Ⅱ。

总计有3万元(3%),乃是分配给农奴们的“工资”——基准收益。

总计有3万元(3%),乃是分配给地主们的“利润”——级差地租Ⅰ。

总计有4万元(4%),乃是分配给地主阶级国家的“所得税”——级差地租Ⅱ。

总计有10万元(10%),乃是分配给奴隶们的“工资”——基准收益。

总计有15万元(15%),乃是分配给奴隶主们的“利润”——资源租金Ⅰ。

总计有15万元(15%),乃是分配给奴隶主阶级国家的“所得税”——资源租金Ⅱ。

由于这三大产业九个层次的合计正好是100万元。所以,除非我们通常只是局限在其中某一方的立场上看问题;否则的话,所谓“商品的成本”——这的确是一个可以从根本上来解决掉的问题。

6 征服奴隶的战争在哪里

⑴ 如果尚未触犯法律

在我们这个通常看起来似乎早已是面目一新的现代社会里:

我们不仅已经看到了奴隶经济所特有的,对于消费资料的分配方式──基准收益,资源租金Ⅰ,和资源租金Ⅱ。

不仅已经看到了奴隶经济所特有的,对于消费资料的生产方式——以采矿业为主体的采集业,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所有第三产业。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当然也已经看到了奴隶经济所特有的三个阶级——奴隶阶级,奴隶主阶级,和奴隶主阶级国家,它们在现代社会里的新的表现形式──第三产业劳务人员,第三产业资本家,和第三产业国家。

可是,作为奴隶经济最主要最重要组成部分的,奴隶经济所特有的生产资料生产方式──征服奴隶的战争,它现在又究竟是表现在什么地方呢?……而如果我们在现代社会里,已经不能够寻找到它的踪影。那又怎么能够最终确认,这个实际上乃是作为人类文明起点的奴隶经济,它不仅并没随着现代文明社会已经逐步地成长壮大起来,而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随着现代文明社会已经逐步地成长壮大起来,而更加兴旺发达了呢?

所以,在本篇的叙述临近结束的时候,我们需要再一次静下心来,认真地寻找一下,在现代社会中,这个征服奴隶的战争究竟在哪里?

不妨假设: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位已经长大成人,并且身体健康的青年男子。由于并未从任何人那里继承到足以安享一生的大笔遗产,所以他现在就必须象所有正常人一样,不得不考虑为自己寻求一个谋生的职业。

按照正常的道理,他现在可以选择到城市去,在机械经济的众多行业中,为自己谋得一个正当的职业。……可不幸的是,在几经周折之后,他却总是难以适应工厂里这轰鸣的机器,灼人的炉火,弥漫的烟雾,骇人的辐射,以及快节奏、高效率的工作。并且认为这里显然是有损于自己的人身自由。

不过按照正常的道理,他现在也可以选择到农村去,在土地经济的众多行业中,为自己谋得一个正当的职业。……可不幸的是,在几经周折之后,他也总是难以适应农场里的日晒雨淋,酷暑严寒,风尘沙暴,污泥浊水,以及既沉闷、又繁重的工作。并且认为这里也显然是有损于自己的人身自由。

不过按照正常的道理,他现在还可以选择到矿区,或者周围其它的城市和农村去,在奴隶经济的众多行业中,为自己谋得一个正当的职业。……可不幸的是,在几经周折之后,他又总是难以适应采矿业的危险,运输业的劳累,建筑业的艰苦,以及商业中的尔虞我诈。并且即使他机智灵活地谋取到一个行政管理的职务,也还是免不了经常要接受种种指令,遵守种种规则,遭受种种喝斥,忍受种种屈辱。

但倘若他宁可在这个内容其实是十分广阔的领域里,选择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或者医生,律师,记者……等等作为自己的职业;却又耐不住十年寒窗的清苦,和殚思竭虑的煎熬。并且认为这样做也还是有损于自己的人身自由。

……不愿做工,不愿务农,又不愿当奴隶──哪怕已经是一种很体面的奴隶;那他现在还可以干些什么呢?

⑵ 如果已经触犯法律

到深山峡谷去狩猎!……可是在这里,他将赫然面对一张“禁止违章狩猎!”的告示。倘若他不听劝阻,偏要做一个自由的狩猎人;猎区的管理人员就会毫不客气地召来猎区警察,将其驱逐出境直至逮捕法办。以迫使他改造成为一个爱劳动,守纪律,愿意勤勤恳恳从事合法经济的合法公民。

到江河湖海去捕捞!……可是在这里,他将赫然面对一张“禁止违章捕捞!” 的告示。倘若他不听劝阻,偏要做一个自由的捕捞人;渔区的管理人员就会毫不客气地召来渔区警察,将其驱逐出境直至逮捕法办。以迫使他改造成为一个爱劳动,守纪律,愿意勤勤恳恳从事合法经济的合法公民。

到原始森林去伐木!……可是在这里,他将赫然面对一张“禁止违章伐木!”的告示。倘若他不听劝阻,偏要做一个自由的伐木人;林区的管理人员就会毫不客气地召来林区警察,将其驱逐出境直至逮捕法办。以迫使他改造成为一个爱劳动,守纪律,愿意勤勤恳恳从事合法经济的合法公民。

(于是我们仿佛是在这里,听到了俄国大诗人普希京那充满忧伤的声音:

“在有着幸福的地方,都早已有人把守;

或者是开 明的 君主,或者是 暴 君。”)

但非常不幸的是,这位已经长大成人并且身体健康的青年男子,在经过初次的逮捕法办之后,仍然不肯成为一个爱劳动,守纪律,愿意勤勤恳恳从事合法经济的合法公民。他现在又满怀怨恨地返回到他曾经生活过的某个城市里来,居然要把周围许多从小就已被教育和训练成为爱劳动,守纪律,愿意勤勤恳恳从事合法经济的合法公民,当做自己“采集”、“捕捞”、和“狩猎”的对象。

例如偷窃!……可是这里不仅有受害人的奋力反抗,并且也终于难逃偷窃科目警察布下的法网。

例如抢劫!……可是这里不仅有受害人的奋力反抗,并且也终于难逃抢劫科目警察布下的法网。

例如凶杀!……可是这里不仅有受害人的奋力反抗,并且也终于难逃凶杀科目警察布下的法网。

但更加不幸的是,这位已经长大成人并且身体健康的青年男子,在经过再次的逮捕法办之后,还是不肯成为一个爱劳动,守纪律,愿意勤勤恳恳从事合法经济的合法公民。他现在竟然要一改以往“各自为战”,这种势单力薄的最低的战争形式;而进一步采取“集中作战”,这种势大力强的较高的战争形式。来继续他这种对于合法公民的“采集业”,“捕捞业”,和“狩猎业”。

于是他在这个通常看起来似乎早已是一派和平景象的,现代社会的各个角落里,居然联络起不少和他一样宁可做强盗,也不愿做奴隶的同伙们。他们密谋策划,信誓旦旦,开始组成一个又一个专事偷窃、抢劫、和凶杀的暴力集团。……可是在这里,却还是难逃早已是以“联合作战”,这种无坚不摧的最高的战争形式严阵以待的,各种治安警察的联合围捕和更加严厉的制裁。

但最为不幸的是,这位已经长大成人并且身体健康的青年男子,在经过多次的逮捕法办之后,竟还是不肯成为一个爱劳动,守纪律,愿意勤勤恳恳从事合法经济的合法公民。他现在甚至胆大妄为到加紧制造凶器,冒险走私军火。想要乘着由于国民经济比例失调,而引发的一场社会动乱的时机,鼓动众多虽然历经千辛万苦,却还在勤勤恳恳从事合法经济的合法公民,联合起来举行暴动。以共同投奔一个无须做工,无须务农,也无须当奴隶的更加自由的世界。

……可是在这里,终于还是难逃早已是用警棍、警绳、警笛、警车、手铐、脚镣、刺刀、盾牌、催泪瓦斯、高压水枪、闪光弹、高爆弹,以及手枪、步枪、机关枪,一直到坦克、大炮、直升飞机……等等各种现代化武器装备,武装到牙齿的大批防暴警察,和成团、成旅、成师、成集团军的武警部队的残酷无情的镇压,和最为严厉的制裁!  

⑶ 认真记取经验教训

亲爱的读者,当您或者是在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或者是在惊心动魄的报纸、杂志、小说、广播电台,以及电影、和电视里早已司空见惯之后;再一次看到这些宁可做强盗也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的,足以杀一儆佰的,十分可悲的下场的时候。想必也能和我们一样,更加清醒地认识到:

对于任何一个已经长大成人并且身体健康的青年男子(当然也要包括青年女子)来说,倘若他并未从任何人那里继承到足以安享一生的大笔遗产;或者虽然继承到大笔遗产,却仍然想要有所作为。那在我们这个并不是没有自由的现代社会里:

第一,他可以被允许在机械经济的众多行业中,自由地为自己寻求一个谋生的职业。……但如果他不愿意成为机械经济中的一分子,那也不要紧;因为,

第二,他还可以被允许在土地经济的众多行业中,自由地为自己寻求一个谋生的职业。……但如果他也不愿意成为土地经济中的一分子,那还不要紧;因为,

第三,他又可以被允许在奴隶经济的众多行业中,自由地为自己寻求一个谋生的职业。……但如果他甚至不愿意成为奴隶经济中的一分子!

而是想要更加自由地通过(实际已落入原始经济范畴的)首先是对于各种自然财富,然后又是对于各种社会财富的“采集业”,“捕捞业”,和“狩猎业”(除了刚才所列举的偷窃、抢劫、和凶杀之外,这里还要包括诈骗、贪污、行贿、受贿、拐卖、乞讨、拾荒、走私、贩毒、纵火,以及强奸和卖淫……等等),来谋求自己的更加自由的生存和发展。那他现在所要面对的,将会是一场又一场主要由警察部队,这个从来都是属于奴隶经济的战争机器来执行的──征服奴隶的战争!

  

标签:经济   奴隶   已经   分配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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