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阳:不平等就是不平等
不平等就是不平等
黎阳
2008.6.29.
《中日东hai共识》是个不平等的“共识”。
根据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2008年6月19日谈话,“共识”一共三条:
1.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
2.在东海选择一个区块进行共同开发。
3.日本企业按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开发。
这三条“共识”,第一条是虚的,第二条、第三条才是实的。虚的说得再天花乱坠,也要靠实的来体现、来证明。可惜中日“共识”的第二条、第三条充斥的实际内容不是“和平、合作、友好”,而是不平等,极端损害中国利益的不平等。
第二条(共同开发)最要害的内容在于“不平等”:日本要争的地区中国认帐,中国要争的地区(钓鱼岛)日本不认帐。日本要争的地区能写进“共识”; 中国要争的地区(钓鱼岛)却写不进“共识”。日本要争的地区被中国“毫无争议”地“共识”为“有争议地区”,中国要争的地区(钓鱼岛)却连个“有争议地区”的资格都捞不着——如果对等,那起码你要争的地区与我要争的地区都应同样被列为“有争议地区”,都应被列为“搁置主权、共同开发”的范围,都应被列为“共识”范围。而现在“共识”了半天,钓鱼岛却连“有争议地区”都不算,那还能算什么?只能算“日本固有领土领海”。如此“共识”,难道不是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名义下认可了“钓鱼岛属于日本无争议”?这叫什么“和平、合作、友好”?
第三条(日本企业按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开发)同样扯蛋。海上开采石油风险最大、技术最复杂、困难最大、成本最高的阶段是开发阶段。春晓油气田已经由中国自己开发出来了,最大的风险、最复杂的技术问题、最困难的阶段、最大的成本都由中国自己承担了,已经进入收获期了,这时候却要把日本企业拉进来,究竟为什么?缺乏资金外汇?中国外汇储备世界第一,中国石油企业自己还在非洲投资呢。缺乏技术?那春晓油气田是怎么开发出来的?这个阶段把日本企业拉进来,分明是让日本不承担任何风险就白白享受中国前期工作的一切成果,这难道平等吗?如果平等,那怎么不见日本企业开发了海上油田后请中国企业去投资?
即便根据日本的“中间线”,春晓油气田也位于中国一側。换句话说,即便按照日本的主张,春晓油气田也属于“无争议地区”,属于中国所有——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在“中日东hai共识”之中列入春晓油气田?“中日东hai共识”的大前提是什么?“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把本来无可争议的春晓油气田列入“搁置争议”的“共识”,本身就已经承认了春晓油气田属于“有争议”的范围——日本人本来都不得不承认“无争议”的东西,居然被这个“共识”弄成了“有争议”,也就是说,“共识”不但承认了日本人本来就认为“有争议”的地方,而且还“买一送一”,连日本人本无法认为“有争议”的地方也顺便捎上了——这难道不叫变本加厉?
外交部长杨洁篪说:“吸收外资参加近海油气资源对外合作开发是符合中国法律和国际惯例的通常做法。中国有关企业此前曾在春晓油气田与尤尼科、壳牌等外国石油公司进行过合
作。此次中国企业同意日本企业依照中国相关法律,参加中国春晓油气田的对外合作,性质与尤尼科、壳牌公司参加春晓油气田合作开发完全一样,并无任何特殊含义。”
想不到堂堂外交部长竟然如此徒有虚名。第一,既然春晓油气田主权权利属于中国,那有关春晓油气田的事宜就不应该由外交部来出面,而应该由中国主管国内事物的部门来出面——你外交部出面本身就意味着承认这是“外事”,超越了“中国内政”范围,自己就已经打了自己的嘴巴——涉及台湾的事物应该由外交部来出面处理吗?堂堂外交部长难道连这点常识都没有?第二,日本企业参与春晓油气田开发与尤尼科、壳牌等外国石油公司的参加性质不同,因为尤尼科、壳牌等外国石油公司所在国与中国没有领土领海争议,而日本有。同样的事,参与的外国企业的国家背景不同,情况不同,对体现主权的含义就不同——堂堂外交部长难道连这点常识都没有?第三,所谓“过渡性安排”纯粹是玩弄文字游戏。只要同意与别人讨论“共同开发”自己的寝室,就实际已经承认自己的寝室是“有争议”的,可以“谈判”的,即便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大前提和基本立场已经确立了,就已经认可你的东西别人至少有份了——堂堂外交部长难道连这点常识都没有?
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说:“这个争议短时间内难以解决。如不妥善处理好这个问题,任凭东海问题升温,势必干扰中日关系大局。为了使中日关系能够顺畅地向前发展,中日双方决心在不涉及主权权益问题的情况下,作出过渡性安排,”
什么叫“中日关系大局”?中日之间究竟出现了什么刻不容缓的新情况,以至于堂堂外交部副部长大人惊呼“东海问题升温”、“势必干扰中日关系大局”、非现在闹“共识”不可?难道日本联合美国向中国提出了“最后通牒”,勒令中国必须立刻接受“东hai共识”,否则兵戎相见,所以才引发一大堆“中日问题专家”大肆鼓噪中日之间“现在条件已经不允许”把东海问题“挂起来”、“挂、战都不能选,那只能和了”、 “《东海协议》是一种战略让步,从当前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看,可能是不得不如此的一种战略妥协”之类吓死人的“专家见解”?难道日本向中国保证,一旦达成“东hai共识”,日本就同美国决裂,废除“日美安全条约”,从此死心塔地与中国结盟合作,共同反对霸权主义,所以冒出一大批中国“战略家”们大声疾呼:“当此国家、民族内忧外患之时,不需要进行有效的战略反击吗?不需要争取同盟军吗?”、“日本虽然不是一个正常国家,但是它的经济实力使得它站在哪里就显得异常重要,日本明显处在战略平衡点的位置,不对它进行必要的拉拢和某种程度的战略让步,即使是短期的观望,也可能是达不到的。”“若中日关系改善能获取新的大突破,将大大增加中国处理与‘美、俄、欧’关系的‘腾挪’空间。与此同时,中国亦将在处置台海问题、中国与东盟关系、中国与‘朝、韩’关系时大受其益。‘办洋务’于大国,犹如下围棋,关键性的点位上布子得当满盘皆活”?
不管吹得如何天花乱坠,不平等就是不平等。事实就是事实。“中日东hai共识”充满了对中国的不平等,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利益。要推翻这个结论,就必须出实实在在的证据,而不不要用任何没有确切证据的推测和假设来胡搅蛮缠——从头到尾,人们只看见中国有实实在在的让步,何曾看见日本有任何实实在在的回报?——日本方面唯一实实在在的承诺只有一条:首相保证参加奥运会开幕式。实实在在的国家主权只换到如此华而不实的姿态,这就叫“双赢”?
美国人从来不忌讳说“这是为了美国利益”。而中国的“精英”们,中国的外交官们,怎么从来不见他们把“中国利益”挂在嘴上,却动不动就大骂“激进民族主义”,动不动就是为了“中日关系大局”之类?
中国的国家主权与中日关系究竟哪个更大?难道为了“中日关系大局”,所以必须牺牲中国的主权?
要“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前提是两国关系平等。没有平等,“和平、合作、友好”就无从谈起。硬要谈,那就跟当年日本与的“满洲国”、“汪伪政权”的“大东亚共荣圈”、“中日亲善”、“互相提协”、“共存共荣”没本质区别,属于日本主子与傀儡之间的“和平、合作、友好”。
《中日东hai共识》明明是中国实实在在吃了大亏,却被某些中国“精英”硬说成中国占了大便宜——其阿Q精神实在“青出于兰”:阿Q吃了亏只会自己安慰自己“老子赢了”,而中国“精英”是中国吃了亏不但起劲地自己自慰,而且还要动员全部宣传机器开足马力大肆宣扬“老子赢了”,到处封网删贴杜绝一切不同意见,煞费苦心“普天同庆”,硬让老百姓都相信皇帝大人的确穿着一套妙不可言的美丽和谐外衣——这岂是阿Q所做得到的?这难道不是比阿Q还阿Q,超级阿Q?类似的先例大概只有袁世凯:要当“洪宪皇帝”,专门有人给印“举国拥戴”、“人心所向”的报纸,看起来煞有介事,风光无限,半点不同意见也没有——直到分崩离析、众叛亲离时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是自欺欺人。现在做着与袁世凯同样的梦、干着与接受“二十一条”同样的事的“精英”自以为开动宣传机器拼命鼓吹《中日东hai共识》就能把不平等说成平等,就能一手遮天,就能靠日本的力量再来一次“洪宪登基”黄袍加身,其下场决不会比袁世凯更光彩。
不平等就是不平等。《中日东hai共识》的不平等事实俱在,任何花言巧语也休想颠倒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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