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永远的忠诚》赏析之五:沈浩挨打、“余三爷”骂街及县委书记给“贾治国”记功(9、10集)!
(五)沈浩挨打、“余三爷”骂街及县委书记给“贾治国”记功(9、10集)!
小岗,是一处穷乡僻壤,20余年容颜未改。
小岗很简单,贫瘠的土地,破败的草屋,面黄肌瘦的农民。
然而,小岗的水很深,这里的“红手印”们个个心高气傲,脸上总是洋溢着不容侵犯的骄横与荣耀。那耸立在村口的牌坊,犹如从天而降的圣物,在阳光下,在夜幕里,在稀稀拉拉游人的注目中,似乎在尽情炫耀着浩荡的皇恩和威武的龙颜。这牌坊,就像是一尊为“红手印”们遮风挡雨、逢凶化吉的保护神,为“贾治国”喋喋不休的狂言“小岗人绝不是好惹的”注入了强劲的底气。
沈浩的到来,把党和农民的水乳之情,渐渐融进了小岗干涸的土地上,给小岗人带来最后一线生机和希望。但是,沈浩此时毕竟是特色理论武装起来的干部,面对挡在眼前的“火药枪”、“八间房”和“推土机”等阻碍小岗发展的堡垒,犯了一个策略性的错误。他不懂毛泽东“各个击破”的思想精髓,而是采用正面进攻的李德式的以“堡垒对堡垒”的阵地战,试图一举迁灭。结果,沈浩触犯了“红手印”们,“伤众了”,连会议都进行不下去了,孤零零地被扔在冷板凳上。
“贾治国”何许人也?他手里的火药枪是他特权的象征,是打鸟的,打鸟给沈浩看的,怎么能交出去?也许就凭着这把鸟枪,前任的几个村书记都乖乖投降,抱着行李卷滚蛋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贾治国”是特色理论的“旗手”和实践者,逼走几个书记如同轰走几只鸟,岂在话下?于是,沈浩被“贾治国”手下的小兄弟于大伟找来的帮凶痛打一顿,送进了医院。
于大伟施暴,沈浩挨打,就像一个诱饵,钓出了不同的嘴脸,不同的德操,也钓出了某些人依法治国的谎言。我们不妨把凤阳县委书记、县公安局长的演讲词和“余三爷”的骂街词奉献于此,通过字里行间和最后的处理结果,来探探小岗的水到底有多深。
县委书记慷慨激昂的说:
小岗村的村民们,同志们,昨天晚上有一伙人殴打了沈浩同志,致使沈浩同志受到了严重伤害。这是一起严重的治安案件,也是政治事件。我们滁州市委的领导同志对此事件都十分愤怒,也十分的重视。我现在告诉大家,市委林书记有十分重要的指示,要我们严惩凶手,彻底解决小岗村的问题。市委领导还要求我们,一定要抓获打人凶手和幕后指使,揭露出事件真相,并以此开展对广大群众的法制教育和政治教育,以彻底推进小岗村的各项工作,努力创造一个和谐的小岗村,团结的小岗村。今天,我在这里代表县委表明一个态度,沈浩同志在前一段小岗的工作是十分努力的,并取得了相当的成绩,我们县委是满意的,是抱着肯定的态度的。我们对沈浩和小岗村一班人下一步工作打算也是支持的。他们提出要在小岗村创建一个村规民约,打击歪风邪气,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我们以为这些想法都是及时的,也是必要的。今天我的心情很沉重,但也很感动。我们村民听说沈浩书记挨打了,一大清早就赶到县医院看望沈书记。有小岗村这样的好书记带领着大家,我们相信小岗村没有什么问题不可以解决。你们看,我们这里昨天还是阴沉沉的,今天就是一个大晴天。我们相信小岗村的前途也是一片光明!
县公安局长义正言辞的讲:
我这里主要想正告一些人,私藏枪支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不管你是什么地位,什么资格,都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任何人都没有例外。所以,我希望有关人员应该立即交代,不要和法律对抗。还有,昨天殴打沈书记的人,我劝你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今天我带的民警就在你们村里办公,随时准备接待你们。只要是交代了,坦白了,我保证按照政策宽大处理。县公安局不侦破此案是不会离开小岗的!
“余三爷”是小岗的老祖宗,在1960年自然灾害时领着余本华和余本福乞讨,对两个人有救命之恩。听说沈浩挨打,实在气不过,就踉踉跄跄跑到街上开骂。这段骂词太精彩了,既像是骂于家,又像骂大大小小的“贾(假)治国”。我们来听听:
你们都给我滚出来,没脸滚出来的给我竖起耳朵听着。啊?你们凭什么,你们都是什么的东西?啊?沈书记怎么你们了?自打沈书记进了我们小岗办了多少好事啊,你们咋没看见啊?啊?你们不要脸的,还找人打人家沈书记,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啊?就凭这你们是大包干的带头人,头上顶了顶红帽子,就觉得了不起了么?就觉得有功劳了是不是?人家过雪山爬草地的英雄都没怎么样,你们就是大包干按了个手印,就以为自己是开国元勋了?不要脸!话也不会说了,路也不会走了,人也不会做了,啊?你们办点正事没有?小岗村就容不下你们了?你们这些村干部别光顾的给自己家好事,要给村民办好事啊。打人的是哪家的混蛋?爹妈怎么教育的?丢人啊。你们整天对着报纸、电台、电视台说好听的,啊?装的像个人样,可你们底下呢?给我好好做人啊。做人懂不懂?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胡说八道。本华家的给我听好了:你说你们家的火枪是烧火棍,你拿出来我瞧瞧,让大伙瞧瞧,你敢不敢拿你们家的烧火棍开自己一枪?你拿出来啊,都六十好几的人了,还胡说八道,本华你听见没有?本福家的请你出来,给大伙说说,啊?你不是经常给报纸啊、电视台啊讲故事作报告么?啊?你给大伙说说,你这两年给咱们小岗村办了些什么好事啊?干了坏事的都给我滚出来,你们是什么的东西?本福啊,你不好意思说,我替你说。这几年你根本就没给小岗村干好事。别的不说,村里的几间房什么时候是你们家的了?啊?你记得吧,咱们讨饭要吃的时候,人家给了你才算你的,什么时候村里给你房子了?啊?本立,小的给我听着:整天跟着本福屁股后面转,不学好。我问你,挖掘机什么时候算你个人的了?你们这些人啊,好了伤疤忘了疼。共产党给咱们好日子过,你们不好好的过,还想跟我老头子去讨饭要吃么?啊?这帮兔崽子没资格让我说,只能让我骂,骂个三天三夜我都不解恨!
两段演讲词,一段骂街词,一个是阳奉阴违的虚伪和造作,一个是对邪恶贪腐的谴责和鞭挞。精彩的表演,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两种不同的灵魂。说什么依法行政?说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过是一个美丽的谎言。“贾治国”制造了暴力殴打沈浩的事端,却抓了一个于大伟这个小毛虫来垫背,而这个幕后指使非但却躲过了一劫,继续逍遥法外,反而因主动交出火枪而被堂堂县委书记说成是“有立功表现”。免于追究也就罢了,还被记了一功,真是荒唐到了极点。这究竟是哪家的王法?有了这样阳奉阴违、表里不一的县委书记,有了“贾治国”这样官黑商一体化而却能凌驾与法律之上的“带头人”,小岗的前途还能像慷慨陈词的县委书记所说的“一片光明”么?
我是不善于讲阶级的。但是,“贾治国”之辈的的确确是被阶级了,被特权了。我们的法律也同样被阶级了,被特权了。一个私藏火枪,而且又是暴力殴打共产党的村书记的幕后指使,竟然可以因为是大包干的“带头人”而免于法律的惩罚,他代表了哪个阶级?当前,我们的官员很讲究维稳,从沈浩被殴打事件看,谁应该是维稳的对象已经再清晰不过了,“贾治国”就是破坏稳定的根子,放过了“贾治国”,小岗能和谐的了么?
“贾治国”制造暴力,可以逍遥法外,靠的是小岗的牌坊。“李刚之子”醉驾撞死卿卿性命可以得到轻判,靠的是特权。而黎民百姓上访表达合理诉求,就被指责为破坏稳定,就被“跨省追捕”,就被“精神病”,就被广东的特警们视为“假想敌”而被“演习”,这究竟是什么逻辑?这究竟是谁制定的法律?如此下去,“贾治国”必然演变成“假治国”,我们的社会到底会走向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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