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南方周末》曹辛先生谈谈达赖的事
最近,曹辛先生在《南方周末》发表了《见了达赖,又能如何?》的文章,文章中说:“几年来,中国因为达赖,冷待默克尔,恶心萨科奇,现在怒向奥巴马,可以说,达赖和西藏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崛起过程中,在国际社会严重损害中国形象的一个重要因素,至今好像也没有什么解决办法。可如果换个思维就会发现,欧美政要即使见了达赖,也不能怎么样。”因为达赖问题,在国际社会社会严重损坏了中国的形象,这是文章的中心。西方国家图谋分裂中国,给中国崛起制造麻烦,煽动中国发生动乱,干涉中国内政,没有影响西方国家的的形象,中国为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对西方国家作出的非常克制的反击行动,怎么就严重影响了中国的的形象?
曹先生的理由主要有这样几点,第一点是会见达赖的西方国家都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会见达赖不等于分裂中国。我认为,曹先生的观点很幼稚。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是无可争议的事实,西方国家要摆出一副公正的态度,公开的表态就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但是,他们的骨子里始终在图谋分裂中国,以遏制中国的崛起,扫清他们霸权主义道路上的障碍。所以,他们的实际行动从来是积极支持西藏独立的,不仅以接见的方式在舆论的方面给予支持,而且或明或暗,或以政府名义,或通过民间组织给予蔵独组织资金的援助。最近,达赖在美国期间,美国的民主基金会就给予达赖“民主服务奖”,一个维护农奴制度的头目和制造动乱的煽动者策划者,竟获得“民主服务奖”,其分裂中国的不可告人的目的,以昭然若揭。
西方国家的两面手法早已有了“精彩的表演”。在科索沃事件爆发初期,西方国家不是都表态不支持科索沃独立吗?可是,实际行动上,西方国家从来没有停止过对科索沃分裂势力的支持,如果没有西方的支持,科索沃是不可能独立的,我想这应该是个不争的事实。要不反对西方国家的波黑塞尔维亚人为什么不能独立呢?这些道理,我想曹先生应该比我更清楚。当科索沃宣布独立时,西方国家就把不支持科索沃独立的承诺抛于脑后,很快承认了科索沃独立的地位。这些事实印证西方国家的两面手法,印证了西方国家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分裂敌对国家,扫清自己霸权主义在障碍的本质。有了科索沃的教训,中国人不应该清醒吗?
曹先生的另一个理由是达赖是一个宗教人士。达赖是一个宗教人士是没有错的,但是,有宗教人士的外衣就能把分裂国家煽动暴乱的罪行掩盖了吗?好像本拉登也是一个宗教人士吧?当然,曹先生是不会承认达赖是一个煽动暴乱的犯罪分子。
曹先生在答一位网友时说:“国际主流社会的一般做法是,行动和政治立场、言论要分开。主张是一回事,行动是另外一回事。例如(只是举个例子),你可以说北京交通不好,郭市长应该下台,继续回西藏工作,因为他在那里工作得不错。你主张,没有罪,警察肯定不会为这件事找你,但是你要是跑到市政府门前暴力示威,那就是另一回事啦”曹先生的意思是说达赖没有直接参与动乱事件,只是主张,发表了一些言论,按“国际主流”社会的做法是没有罪的。我想问一下曹先生,当年美国“9·11”事件,本拉登并没有直接参与,也只是主张,对部下说了几句话,美国应该是曹先生的“国家主流”社会呀,为什么美国把本拉登视作头号恐怖分子呢?至于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至今美国等西方国家没有找到萨达姆与恐怖分子有联系的任何证据,美国等西方国家不是把支持恐怖分子作为一个理由用武力把伊拉克灭掉吗?美国等西方国家没有影响形象,我们对达赖问题稍微作一点反应,怎么影响了中国的形象呢?
曹先生在答一位网友是还说“而至今为止,我没有看到中国的任何一级法院判决达赖有罪,即便在你说的中情局武装训练他的势力的那个年代,也没有”。难道法院没有判决的就没有罪吗,好像本拉登也没有任何一个法院判过他的罪,索马里的海盗也没有任何法院判过他的罪。曹先生在答一位网友时还说:“事实是,我们中央政府现在还在和他谈判,奥运前温家宝总理还在说:希望达赖运用他的影响力,为奥运减少麻烦、做出贡献之类的话,假如他是罪犯,中央怎么能现在还和他谈判呢?”曹先生认为,中央政府同他谈判就不是罪犯,那请问,世界很多国家的政府同索马里海盗进行谈判过,其中也包括中国政府,那索马里海盗不是罪犯吗?当恐怖分子劫持了人质时,各个国家的政府首先要和恐怖分子谈判,难道这些恐怖分子不是罪犯吗?
曹先生还有一个理由;“本国国内的民意和政党政治导致民选上台的政要无法不接见他。”这一点我是很赞同曹先生的看法的,不过,中国政府的反击也不是仅仅针对默克尔、萨科奇、奥巴马等人,而针对他们的国家和政府。西方国家为了给中国制造动乱而要求他们的国家元首会见达赖,中国理所当然要做出反击,如果不做出适当的反击,会使西方国家分裂中国得到鼓舞。当前伊朗的核问题,伊朗民意要求发展核武器而使内贾德不得不为之,西方国家为什么还要制裁伊朗呢?为什么因为是西方国家的“民意”而会见达赖,中国作出反击就会影响中国的国际现象呢?西方国家为什么会有这些“民意”呢,为什么西方国家的人对中国怀有偏见呢,这个与西方国家大财团控制的舆论工具有关吧?对西方国家做出反击行动,会使这些大财团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可以打击他们分裂中国的嚣张气焰。
为了印证西方国家会见达赖的合理性,曹先生在给网友的回复中说:“按照国外主流社会的价值观,中国政府是可以会见(甚至正式会见)西方国家里的反政府人士(只要不被全世界视为罪犯、特别是暴力犯罪)的,萨科奇会见达赖时,记得好像是法国驻华大使已经在答记者问时声明:中国政府可以会见法国反政府人士。当然,中国社会部分人不认可这个价值观。”“按照萨科奇会见达赖时法国驻华大使答记者问的说法,如果法国有达赖,中国政府完全可以正式会见,这没有任何问题。当时那个记者问的问题和你一样,结果人家大使斩钉截铁地当做众多中外媒体说:可以。至于中央为什么不会见科西嘉分离主义者,那我就回答不了啦。我认为完全可以会见呀”中国为什么不见法国的科西嘉分离主义者,曹先生说回答不了,我想,曹先生是不愿意回答吧,不干涉别国内政是中国在处理国际关系的准则,曹先生应该很清楚这一点,怎么能回答不了呢?曹先生说会见他国的反对人士甚至是分裂势力是西方国家的价值观,为什么我们从来没有听过西方国家的元首会见过法国的科西嘉分离主义者,为什么在他们在法国问题上就不追求这一价值观呢?
曹先生在文中和给网友的回复中多次提到“国际社会”和“国际主流社会”,说穿了,这个“国际社会”和“国际主流社会”实质就是西方国家主导的社会,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是被排除在外的,只有西方国家的共识才是国际共识。当年,西方国家反对新中国进入联合国,是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把新中国抬入联合国的,难道新中国进入联合国不符合国际社会的共识吗?西方国家干涉别国内政是国际共识,难道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广泛遵守的和平共处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不是国际共识吗?为什么只有西方国家才是主流社会,为什么西方国家的价值观才是国际共识呢?
我想,曹先生不过是长了一双“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眼睛,人家图谋分裂中国干涉中国内政,曹先生认为那时国际主流价值观;人家发动战争,我想曹先生会认为那时为了解放全人类,人家以反恐为名杀害平民,曹先生会认为那是为了尊重人权。人家发达,人家就是国际主流社会,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落后那就是不入流社会。这就如同在我这个市侩的社会中,只有富人的社会才是主流社会,穷人只能被嘲笑为“二流子”一样。曹先生,你说我的看法对吗?
附《南方周末》文章
见了达赖,又能如何?
曹辛更新于2010年02月21日
在中国和欧美发达国家的关系中,达赖和西藏问题从达赖1959年出走后就一直是个麻烦,进入21世纪以来更是愈演愈烈。几年来,中国因为达赖,冷待默克尔,恶心萨科奇,现在怒向奥巴马,可以说,达赖和西藏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崛起过程中,在国际社会严重损害中国形象的一个重要因素,至今好像也没有什么解决办法。可如果换个思维就会发现,欧美政要即使见了达赖,也不能怎么样。
几年来在日常新闻报道中,听到过不少发达国家驻北京外交官们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不妨摘录部分:
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会见达赖,和赞同西藏独立完全是两码事,没有一个和中国有外交关系的外国政府不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接见达赖,主要是因为他的宗教人士身份,以及本国国内的民意和政党政治导致民选上台的政要无法不接见他。
还有在北京的外交人士表示,达赖是宗教人士,他在国外公开主张,西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暴力;主张通过和中国中央政府谈判解决西藏的一些问题。就凭这三点,本国政府很难找到发对他的理由。
在因为萨科奇会见达赖导致中国推迟中欧峰会时,更有急红了眼的欧洲大国驻华大使建议:中国应该以外交备忘录的形式向相关国家明言,提出今后解决这一问题的原则和底线,例如会见必须是私人性质的、不得在正式的官方场合会见、同时在会见后要重申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等,以便一揽子解决问题。
上述观点当然有为本国政府会见达赖的行为辩护的成分,也有东西方价值观的差异,更重要的是,这些观点同时还透露了几个重要信息:
1,即便见了达赖,西方外交界人士也都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达赖是被当作宗教人士看待的。按照中国外交部的立场,即达赖“不是一个单纯的宗教人士,而是打着宗教旗号长期从事反华分裂活动的政治流亡者。”显然,至少达赖双重身份中的宗教人士身份也是受到中国政府承认的。
3,达赖国际公关很有一套,公开场合口头主张非暴力、不独立、谈判解决分歧,这种跪着造反的方式和当年圣雄甘地对付大英帝国丘吉尔的办法如出一辙,搞得人家很难找出反对他的理由。
4,至于用外交备忘录方式解决这一问题的建议则意味着:可以降低会见规格、重申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但是见是一定要见的。
而从以上信息中,我们同样也可以得出以下一些基本结论:
首先在我看来,“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才是问题的出发点和核心,即便是接见了达赖的外国政府也不能不承认这一点,同时,在北京的西方外交官提出用外交备忘录解决问题的建议本身,就是一种让步的表现,其实质,还是“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凤凰卫视评论员在总结奥巴马会见达赖时,也用了“毫无新意”四个字,可谓一语道破。既然如此,见了达赖,又能如何呢?
西方外交官提出的外交备忘录的建议,我认为也是有参考价值的。尽管这个建议本身就说明,阻挡外国政要会见达赖几乎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对中国这样一个正在崛起的、走着不同于西方发展模式的国家,但是如果能够用详尽的外交备忘录形式和相关国家达成谅解,使得今后此类会见不具有任何官方色彩,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至于达赖的国际公关技巧,即便是从知己知彼的角度,也应该很好地加以研究。客观地讲,炒热相关问题的本身,就是在给达赖扩大知名度,为了他恶化和主流国际社会的关系,搞乱自己必须和平崛起的大局,更是得不偿失。
见了达赖,又能如何呢?爱见不见吧!
关于“见了达赖,又能如何?”一文给网友的回复
曹辛更新于2010年02月23日
作为作者,感谢大家百忙中阅读此文,并表达了真知灼见。我说两点意见:
1,按照国外主流社会的价值观,中国政府是可以会见(甚至正式会见)西方国家里的反政府人士(只要不被全世界视为罪犯、特别是暴力犯罪)的,萨科奇会见达赖时,记得好像是法国驻华大使已经在答记者问时声明:中国政府可以会见法国反政府人士。当然,中国社会部分人不认可这个价值观。有的网友表示因为阅读了此文而表示热爱阅读环球啦,我对此不持异议,只要不犯法,阅读喜好自由嘛。
2,至于个别网友质疑当年的西藏民主改革,我声明这不是我的立场。我写作此文的目的,是为了在今天中国迅速崛起的历史大背景下,探讨解决达赖和西藏问题。
当年的民主改革情况很复杂,有当时内地如火如荼的建设社会主义声浪的历史大背景,归根结底,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是我们共和国“一国两制”的第一次尝试——内地实行新民主主义制度,西藏则保留了原有的社会和宗教制度。而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是:在“一国两制”下,两地人民一定要隔绝开来,否则一定是先进的生产力和社会制度战胜落后的生产力和社会制度,最后“两制”变成“一制”啦,这种先进制度战胜落后制度的过程和方式,可以是非暴力的,也可以是暴力的——美国解放黑奴的南北战争就是暴力的。而在我认为,当时尽管当年内地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已经出现了问题,但是比起农奴制还是要进步的多。而当时进藏的解放军确实为当地藏族同胞做了很多好事,至少那个年代是这样的。
我反对农奴制,就连达赖在国外也对当年农奴制度表示否定啊,他敢不否定嘛?
还有一个问题我也一直在想,愿意在此与大家分享:各种资料均显示,毛泽东当年是有意放达赖出走的。因为按照周总理的说法,达赖是“神”,这种人留在国内杀不得关不得,西藏没法搞民主改革(实际上未必,可能更容易)。可是在今天看,问题出来了。在达赖出走后几年内,中央一直保留他的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职务,毛和达赖也一直保留书信往来,毛甚至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说过,达赖现在年轻,关系不能彻底搞僵,不然以后不好见面啦。周恩来总理也多次放话,让他回来,说长期不回来,中国人民就要忘记他啦,等等。今天重新审视这段历史,应该说这不是两位老人的姿态和统战,深具政治经验的他们已经意识到问题啦了,那就是:达赖和西藏问题的解决,还是要让达赖回国才行,否则对国家很不利。这就是宗教的可怕之处,因为即便在今天,你也没办法否定这位和我父亲同龄老人的宗教身份,中央还在和他谈判(说是谈他个人以及身边少数人的安排问题)。随着中国的日益崛起,以及全球一体化的不可阻挡,这个问题事实上更加突出了,这就是一些外国驻华外交官在接受我采访中说过的“西藏问题的爱尔兰化”问题。我常常想,那天中国真要面临前苏联那样的困境,西藏一定是第一个有独立倾向的,尽管离开内地的无偿援助,切断青藏铁路和公路,它的任何一个政府都生存不下去,就算达赖回来都没辙。
中国的崛起正在极大地冲破现有国际关系的格局,连和美国保持特殊关系的英国的外交官都表达过相关意见、甚至是嫉妒。我们绝不能有一个爱尔兰!我们有不起!
1.曹辛说:
2010年02月23日16:03
尊敬的leafhome先生:
非常感谢您关注此问题,我也一直在关注,也很为您认真的态度所感动,我尝试回答您的问题,和您共同探讨:
1,国际主流社会的一般做法是,行动和政治立场、言论要分开。主张是一回事,行动是另外一回事。例如(只是举个例子),你可以说北京交通不好,郭市长应该下台,继续回西藏工作,因为他在那里工作得不错。你主张,没有罪,警察肯定不会为这件事找你,但是你要是跑到市政府门前暴力示威,那就是另一回事啦。按照萨科奇会见达赖时法国驻华大使答记者问的说法,如果法国有达赖,中国政府完全可以正式会见,这没有任何问题。当时那个记者问的问题和你一样,结果人家大使斩钉截铁地当做众多中外媒体说:可以。至于中央为什么不会见科西嘉分离主义者,那我就回答不了啦。我认为完全可以会见呀。
2,你文中的1,2两个问题,属于给达赖定性的问题。国际社会一般的做法是:把帽子分为政治性的和司法性的,分裂主义者也好,反政府人士也罢,属于政治帽子;而另一类则属于罪犯的帽子啦,例如国际恐怖主义者,但是也是有严格定义的,一般来说,为达到政治目的,以恐怖手段伤及无辜平民,或者以无辜平民作为人质,挟持政府满足其政治要求,才是恐怖主义犯罪。而至今为止,我没有看到中国的任何一级法院判决达赖有罪,即便在你说的中情局武装训练他的势力的那个年代,也没有。这不由得使我们佩服毛、周、邓等老一辈革命家的眼光啦。事实是,我们中央政府现在还在和他谈判,奥运前温家宝总理还在说:希望达赖运用他的影响力,为奥运减少麻烦、做出贡献之类的话,假如他是罪犯,中央怎么能现在还和他谈判呢?怎么能叫他发挥“影响力”来帮忙和谐奥运呢?达赖之所以不同于拉登、不同于热比娅,宗教问题的复杂性,就表现在这里。这里,关键是其宗教身份。不幸的是,国际主流社会的政要恰恰是以司法界限而不是政治界限来决定是否会见他这个人的。这就是东西方价值观的分歧啦,所以我的观点就是:既如此,爱见不见,见了又能如何?难道你敢说西藏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在今天,谁都不敢!
至于达赖在不同时期提出例如大藏区的等概念,我也不赞同,几年前我采访国家民委负责人时,在我的报道里也谈到这一点。说到底,达赖本人就是青海人嘛,他的家乡过去和现在,都不在大藏区嘛,扯历史,当年吐蕃骑兵还占领过长安呢?然后才有文成公主入藏嘛,莫非西安也要划入大藏区?这个观点他站不住的。据我了解,是因为达赖身边的一些重要人士大多不是西藏的藏族人,而是这些周边藏区的,所以提出这么个大藏区的概念,说到底,不就是想弄个位置安排嘛,呵呵。而在我看来,谈判,就是谈嘛,你可以不接受他这个观点呀。
这里,我还想再谈谈思维方式和行动方式问题。自奥运以来,我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一个事实是,在今天这个已经没有了公开敌对阵营的的世界,面对中国的崛起和强大,已经很少敌对势力以官方面目或者暴力方式出面来对抗中国啦,更多的倒是通过非政府力量,达赖身边的人也是这样,他们按照国际通行的思维和行动方式行事,利用世界人民对西藏人文资源和自然风光的热爱,大搞国际公关,而且工作尽力、细致,而我们对非政府组织这一套,对国际公关宣传,还很不熟悉,而是继续按照过去那一套或者自己的想法行事,从奥运以来我们就一直为此所困。我想,现在不是闭关时代,中国的利益几乎遍布全球,无时、无刻、无地不在和世界发生联系,那就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啦,我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也要逐步调整,双方冲突(开始阶段是必然的)、妥协(双方都要妥协)、进步(共同进步)。例如对西藏和达赖问题,你的划定某些人不能接见的观点,就是国际主流社会不能接受的;可以接受的,倒是驻北京的西方外交官提出的外交备忘录的解决方式,我觉得是很有启发和参考性的。
最后我对您的误解深表遗憾。我没有骂政府。既然西藏问题还存在,作为一个热爱藏民族和西藏风光的中国公民,我为什么不可以提出我对解决西藏问题的看法呢?我没有否定您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呀,我没有删掉你的留言呀。
希望我的回复能使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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