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药家鑫父亲药庆卫微博数则
点评药家鑫父亲药庆卫微博数则
(药庆卫微博网址:
药庆卫:我是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药家鑫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我们对药家鑫所犯的罪行感到气愤和痛心,对遇害者及家人造成的伤害表示深深的歉意和愧疚。
5月31日 01:19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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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药家鑫犯案,是2010年10月20日深夜,这几个月来,你们在做什么?你们出来公开道歉过吗?你们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为受害人及其家属做过什么?好嘛,事已至此,现在知道“表示深深的歉意和愧疚”了。只是,药家鑫自己,包括你们,甚至还有一些其他的人,对张妙及张妙家人的伤害,就是这一声“歉意和愧疚”所能抚平的吗?你既然知道不可饶恕,那你开这个微博,真的就只是为了宣泄你的悲伤与“歉意和愧疚”啊?从你后面的微博来看,恰恰好似并非如此。
药庆卫:二审结束后,药家鑫留下两条遗愿:一是让我们看望一下张妙的父母,二是让我们看望一下张妙的孩子。2011年5月26日,在律师的陪同下,我们看望了张平选夫妇及张妙的孩子,并给张平选留下20万元现金,做为他们养老之用。
5月31日 01:19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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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在一审判决之后,张妙家人已经明确拒绝了附带的“民事赔偿”,你们这个时候想起来送20万去给张妙家人,想来你们也应该知道,这笔钱是会被退回来的。这就不由得不让人怀疑你们的动机,你们真是想把那笔钱“做为他们养老之用”吗?我不做其他臆测,就好比不去臆测药家鑫的遗愿是否有无,以及这遗愿的真实用意一样。我做不出用臆测就断定“农村人很难缠”的卑劣。
药庆卫:张显在其微博上编造了许多子虚乌有的事实,把药家鑫说成“官二代”或“富二代”意在让广大不知情的网民对我们夫妇产生仇恨。为了让广大网民了解事情的真相,现逐一予以澄清。
5月31日 01:19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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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后面还有好几条微博,涉及到张显,说张显污蔑、造谣、诽谤云云,这个自有张显的微博在那里,网友可以参看,也自能分辨出一点事情的真伪及来龙去脉。你们反正也准备将追究张显的法律责任了,法律更加能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张显也明确答复过你了:“@西安张显 :药家鑫父母要求我因微博中对他们的不实说法,应该向他们在此微博中道歉。我不会道歉的,我们是法治社会,可以去法院告我的。我认为:药家鑫父母因没有教育好他自己孩子,残忍地杀害了张妙,应该向我方道歉的;药家鑫撞人又杀人的行为,给国人蒙羞,药家鑫父母也应该向全国有良知的人道歉的。 原文转发(3721)|原文评论(6774)”那么这里面的是非曲直,究竟有否涉及造谣等等,自有法律来断定,不容外人过多置喙。就好比我们坚信法律会严惩药家鑫,从而给张妙及其家人一个公道一样,我们也相信法律能断定你药庆卫与张显间的是非对错。只是,我,包括其他很多网友,怎么看怎么像你药庆卫好似觉得你儿子死得很冤枉,是张显害死了你儿子一般,非要打着法律的幌子,以泄私愤呢?药家鑫真是张显要置他于死地吗?药庆卫,你有真正反思,或“歉意和愧疚”过吗?我实在是从你的字里行间,很难找到哪怕是一点点诚恳的“歉意和愧疚”来。为何你始终没有醒悟,制裁药家鑫的,是法律,是因为他犯了杀人罪啊?!从你的把私人情感与法制混为一谈,就知道你对药家鑫曾经的家庭教育是多么地缺失。你知不知道,张妙的死、药家鑫的死,有你们家庭的一份应付的责任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是相辅相成的,而最重要的,恰恰是家庭教育。你的家庭,才是害死你儿子的真正的罪魁祸首之一啊!
药庆卫:3.事发后,我们积极与受害人家属联系赔偿事宜,在一审前我们已与受害人家属就赔偿达成协议,并同意我们的赔偿(30万现金另加车一部)。张显得知此事后,极力阻挠受害人接受我们的赔偿。
6月4日 21:01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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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是不是赔偿之后,就可以不判药家鑫的死刑了?难道法律,就是可以用赔偿与否来左右的吗?你们对张妙家人的赔偿,是药家鑫对张妙及张妙家人造成了必须民事赔偿的伤害,而并不是你们所想的能用这钱来为药家鑫所犯下的杀人罪开脱。钱,是不能开脱药家鑫所犯下的杀人罪行的。
又据张显微博,他不过是在为张妙,甚至是为以后更多的普通人免遭无端杀戮而要求法律公正审判而已,哪里来的“极力阻挠受害人接受我们的赔偿”呢?药庆卫你这样说,好似同样涉嫌构成了对张显的污蔑与诽谤。
附录几条张显的微博:(
张显:不接受调解,不判死刑,就没有调解!
@敏感的大象:向@西安张显 提问:您什么情况下会接受调解? 原文转发(3)|原文评论
4月2日 21:41 来自微访谈 - 药家鑫该不该被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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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显:药家鑫父母就应该站出来!
@hollie_:向@西安张显 提问:西安华商的记者小杨,本案的道记者,QQ上的签名是:是最近的心情,复杂得无以排解,总结起来三个字:药家鑫。请问,对于本案另有隐情,比如说网传药父的军代表背景,你怎么看?? 原文转发(6)|原文评论(2)
4月2日 21:42 来自微访谈 - 药家鑫该不该被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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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显:那是法律的问题,作为道义上来讲,我们再穷也不愿要药家的钱,因为有血的钱不能要!
@陶毅1972:向@西安张显 提问:您是原告的代理人,请问如果判药死刑,立刻执行,是否还可以向其父母要求民事赔偿。 原文转发(24)|原文评论(21)
4月2日 21:49 来自微访谈 - 药家鑫该不该被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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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显:就按法律程序执行死刑,除非国家没有死刑!死刑不是穷人的专利!
@八一团子:向@李和平律师 提问:您的思考回路包括死缓==>无期==>大概10年左右就出来了==>父母退了没办法给他现在这样的生活于是心理扭曲仇视社会又犯事咩?监狱只是隔离机关跟惩罚机关而已,对于改造没什么用,这么一个心理变态关在里面只能变的更坏,出来对社会没啥好处…… 原文转发(18)|原文评论(23)
4月2日 21:57 来自微访谈 - 药家鑫该不该被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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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显:绝对不要带血的钱!杀人偿命,才可以给孩子长大一个交代,也为死去的亲人讨回生命的尊严!!!
@大航海II:向@西安张显 提问:我们都很关注这个案件,这个社会和国家有太多悲哀。自杭州的“欺死马”到李刚再到药家鑫不顾伤者的哀求八刀捅死你的亲人。我在愤怒之余同时有一个疑问:你会用你亲人的血肉换钱吗?请如实回答。 原文转发(91)|原文评论
张显:张妙死时是没有尊严的,她是在恐怖中与一声一声凄惨的叫声中离开的。而药家鑫挥舞8刀后,确认张妙已经咽气了,才冷酷地仓皇逃窜的。我们什么都不要,就要张妙生命的尊严!严惩药家鑫就是法律还给张妙的尊严!
@西安张显 :有人说:药家鑫被判死刑,药家鑫是个学生,财产就是一部车,王辉就得不到赔偿了,孩子现在还很小,以后孩子生活怎么办。呵呵,我们早就猜出来有人会这么说的,请不要担心毛蛋娃以后的生活,今天我们要做的就是为他妈妈讨回公道,等他长大后不会怪罪我们的。 原文转发(3277)|原文评论(1406)
张显:以赔偿的名义引诱我们,实际上是在侮辱我们,侮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劝说我们与药家鑫父母见面,我的回答是:怕见,不愿见,也不想见,见他们以后会做恶梦的;用所谓的人性感化我们,回答是中国目前有死刑,就就得让某些坏蛋去接受,这样好人才会安全些,国家才会可爱些。
4月11日 21:57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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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药家鑫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王勇:
药家鑫父亲微博称与被害人方达成过赔偿协议,
纯属其编造的谎言,被害人家属委托律师发表澄清声明:
严 正 声 明
:王勇 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律师
今天,我看到网友反映称药庆卫在自己微博上发表了曾在一审前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过赔偿协议,只是被张显极力阻碍使得被害人家属没有接受的一条消息。我马上到药庆卫的新浪微博落实,其微博内容如下:
“3.事发后,我们积极与受害人家属联系赔偿事宜,在一审前我们已与受害人家属就赔偿达成协议,并同意我们的赔偿(30万现金另加车一部)。张显得知此事后,极力阻挠受害人接受我们的赔偿。6月4日 21:01 来自新浪微博”。
看完微博,我立即打电话找到被害人家属张平选先生落实,张平选先生非常气愤的说:绝无此事,在一审开庭前,药庆卫夫妇在记者、律师的陪同下,与张平选先生见了一次面,药庆卫夫妇当时提出,要拿3万元钱给张平选先生,让张平选先生把张妙埋葬了,其他的什么赔偿内容都没有提,双方根本没谈过任何赔偿事宜,张平选先生当时就明确的拒绝了。此后双方在二审结束前,再也没有见过面,没有过任何联系。药庆卫微博里说的双方达成过协议,张家人同意药家人提出的所谓“同意我们的赔偿(30万现金另加车一部)”纯属造谣,是捏造的虚假实事,根本没有这么一回事!并委托我再次就此事向社会公众发表严正声明。
之后,我又打电话给张显先生求证,得到的答复是“药庆卫根本就是在造谣”。同时,也求证了王辉家也始终没给药家父母有过任何接触。
我受张平选先生委托,对于药家鑫的家人药庆卫在微博上捏造事实、编造谎言称双方达成过赔偿协议的虚假事实,发表如下澄清事实的严正声明:
1、药庆卫所称达成赔偿协议(30万元加一辆车)之事,纯粹属于药庆卫自己捏造的虚假事实,纯属谎言,绝无此事,双方从没有达成过任何协议。
2、药庆卫至今还在企图为了使其子药家鑫逃避法律的应有打击与制裁,而不惜以造谣、捏造事实的方式煽动舆论,企图混淆视听、颠倒黑白,利用舆论控制、干扰司法,对此极为卑劣的行径,我们表示强烈的愤慨!!!严厉谴责这种丧失道德、违反法律的造谣行为!!!
这一卑劣行径,更加反映出药家鑫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极其严重的,也证明了药家鑫至今没有丝毫真正的认罪态度,药家人没有丝毫的真正的道歉、悔过诚意,同时也再次反衬了药家鑫的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是极其严重、无比巨大的,依法应坚决核准对其立即执行死刑,以正国法、维民权,捍卫法律的尊严!!!
药庆卫的这一恶行,也是对被害人家属的恶意中伤与诋毁,再次严重伤害了被害人家属的精神,对此,我们保留法律维权的权利。
3、绝不原谅药家鑫家属的所有卑劣行径!!!
4、再次重申,我们全部被害人家属,绝不原谅药家鑫的罪行,坚决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
特此严正声明
2011年6月5日
药庆卫:药家鑫今天被执行死刑,我们在家等待去认尸体,谁知法院不让看尸体,让我们等着领骨灰,我给孩子说过不捐献任何器官,因为孔教授说“药家鑫一看就是杀人犯”,我真担心药家鑫的器官会连累别人,但愿药家鑫的死,把他的罪恶全带走了,不要再遗害人间。
今天 16:54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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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首先,执行死刑之后,是否能看到尸体,这也得由法律来决定,而不是任由某一个人说了算。如果你非得要求见到尸体,请你们通过司法途径,诉诸法律,法律一定能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其次,孔教授不过是在获悉了药家鑫的犯罪事实之后,很客观地评述了药家鑫一案而已,就被你们,包括腾讯、贺卫方记恨至与孔教授好似有不共戴天之仇一般。再次试问,药庆卫,你真的有“歉意和愧疚”之心吗?你又真的认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了吗?你在为你儿子伸冤,可是,他真的有冤屈吗?醒醒吧,不要赔了儿子的命,再搭上其他东西,你们将更加得不偿失。因为记恨孔教授,所以“给孩子说过不捐献任何器官”,由此再来审视你的家庭教育,也许正是因为你的自私自利的教育,才有药家鑫的今天。你啊,让药家鑫死了,都背上一个自私自利的声名,这就是一个负责任的父亲该做的?药家鑫的罪恶,因为你的睚眦必和把私愤与法律捆绑在一起,真的就能因为药家鑫的伏法被全带走吗?贻害人间与否,好似已经不能以你药庆卫的个人意志为转移了。
药庆卫:真希望中国的法律像孔庆东教授说的那样“满门抄斩”,那样的话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解脱。死不见尸i是怎样一种感受,没有经历过谁都无法体会,经历了也无法表述。
今天 18:08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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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还是有必要列出孔教授的原话:“你愿意跑,你跑吧,跑到天涯海角,我把你满门抄斩!这才是严肃的法律。”(见《辛亥革命一场空!》所以,这个“满门抄斩”,不过是孔教授的义愤之语,好在他不是“一言九鼎”的皇上,说过的话并不会就此被尊崇为“圣旨”;其次,他也不是什么大法学家,就好比我曾经写到过的:“至于‘满门抄斩’云云,还是那句,只要不是傻到极致的,就能读出这不过是孔教授的义愤之语,就好比他的另一句口头禅,‘拉出去,枪毙’一般。好在孔教授不是‘君无戏言’的‘九五之尊’,也不是如贺教授这般一句话就可以改变法制改革进程的法律专家,他不过是有些侠义心肠的中文系学者,说出这样的话来,对药家鑫及其家人,并不会造成什么客观上的伤害,也并不会让中国的法律,就此又开始‘株连九族’。”比如药庆卫你现在挟私怨说着“真希望中国的法律像孔庆东教授说的那样‘满门抄斩’”,与孔教授当时义愤而说的“满门抄斩”,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说过,就说过了,“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而法律依旧只会按照它的既定程序来运行,并不会因此,就来杀了你药庆卫及“抄斩”你的一家。纠缠于孔教授,你只会上了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当,而于事无补;反而,说不定会把你推向更深的深渊,药先生于此,一定要慎之又慎啊。你要求看到药家鑫的尸体或遗容,并不用牵扯到其他的事情或人之上,你唯一的凭借,就是通过法律手段。如果在微博中,用你的所谓的悲伤与其他目的掺和起来,而希冀获取网友对你的同情之余,转而质疑、攻击我国的法律,这将是你犯下的不可饶恕的错误。在道德层面,因故意误导网友,也将给你的人格印上龌龊与卑劣的标签。药家鑫如果在天有灵,看到自己的父亲让他死后都得不到张妙及其家人的谅解,得不到全天下正义的老百姓的同情,恐怕会死不瞑目的。如果真是如此,药庆卫,你良心何安?
作为一个在今天痛丧儿子的父亲,我们是同情你的,因为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任何人都该对另一个人的生命充满敬重,哪怕他是一个伏法的罪犯。我们一边在肯定法律的神圣之外,一边也要从中汲取教训,那就是在以后如何避免、杜绝一个人用非法的手段夺去另一个人的生命;以及假设发生了这样的恶性案件之后,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为死难者尽快讨回公道、声张正义。但是,如果用私愤与个人的悲伤,欲来干扰、否定法律的神圣与公正,又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也是我们必须站出来谴责的。因为我们不希望任何一个人用任何方式,来践踏法律,哪怕是刚刚伏法的杀人犯的父亲,也一样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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