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中纪委和军委纪委不能袖手旁观!
药家鑫案,其实很简单。案犯连捅八刀,杀死了一个手无寸铁的农家妇女,按中国法律当杀无赦、斩立决,这本该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毫无争议的。不曾想,由于权力、金钱和某些话语权的掺和,居然搞得云山雾罩、乌烟瘴气的。
这是当今改革大局中一个非常经典的事件。
这是当今司法改革实践中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
这是当今新闻传媒改革实践中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
这是当今共产党加强和改善领导的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也可以成为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一个契机、一个突破口!
案犯的犯罪事实既然清楚,为什么迟迟不判?是什么在干扰和阻碍法院的公正判决?背后有没有权力和金钱的因素?这个因素是如何影响又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和渠道来施加影响的?这种影响在当今司法改革和司法实践中具有什么样的典型意义?对司法改革和实践有什么样的启示?
案犯的犯罪事实既然清楚,南方系为什么还为案犯鼓与呼?用舆论干预司法是否合法?如不合法应不应该追究?如何追究、谁来追究?南方系记者与受害人代理人进行四个小时谈判,无非是利诱,这违不违法?应不应该追究、谁来追究?记者的行为是其个人行为还是社的行为?这是不是干扰破坏司法的独立和公正?这类行为有没有法律规范?如无法律规范应不应该立法规范?这类问题不解决,权利、金钱和话语权干扰司法的情况就无法避免,法律的公正阳光就与老百姓无缘,老百姓的权益将根本无法保障。社会将变成黑暗的社会。
受害人的代理人的博客里,还披露了案犯的外公、军代表、公诉人监察官李援民等等,他们的身份是什么?是权力还是金钱的拥有者还是穷权赎钱者?他们是否是共产党员?还有庭审现场的人员组织和民调是谁策划的?策划者的身份是什么?里面有没有权力和金钱的因素?是否挂着党员牌子?
如果他们有共产党员的身份,如果此案的法官和检察官有共产党员的身份,如果南方系还是广东省委办的纸,那么我要说:中纪委和军委纪委,你们就不能袖手旁观,你们应该调查这些挂着共产党牌子的个人和单位,是否在干扰和破坏司法的独立与威严?是否在干扰和破坏司法的公正?!
“法律是穷人的救命稻草,是穷人的生命线”(受害人代理人博客语)。正因为如此,也正因为此案可能涉及众多的挂着共产党员牌子的人在翻云覆雨,公然为一个凶残的案犯轻罪脱罪,所以,中纪委、军委纪委不能袖手旁观,为了13亿普通老百姓的生命线,请您出手吧!铲除破坏干扰司法公正的根子,维护法律的威严,完善法律体系,让公正的阳光普照神州,让每个普通老百姓幸福自由的安居乐业!
我的博客地址:
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