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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冠的文章为何犯众怒?

2025-02-26 学习 评论 阅读
  

  新华社“记者”黄冠因一篇《“教授骂人”有触道德法律底线之嫌》惹了众怒,只要打开网页,少不了充眼的“网民骂人”。本不打算就文人“粗口”发议论,因为文人动粗是司空见惯的现象,鲁迅就说“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其实我也不赞成文人粗口,但我秉承“我虽然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我誓死拥护你说话的权利”的精神,永远都能与骂人者相安无事。  

  

  然而,因黄冠文章引起的网民“粗口”太惹眼,我不得不打破沉默,我担心标榜“不骂人”的文人“道德”一朝得势,整个网络就只剩下骂人了。  

  

  其实,我只想说三句话。  

  

  第一,不骂人的文人更应该不失文人的骨气。  

  

  中国文人有“耿直”的传统,黄冠责问孔庆东本应该光明磊落行事,为何非要拐弯抹角地兜出一个圈子才回到“新华社”?  

  

  2011-11-11 08:27:46 《法制日手机版》的“法制时评”发表《“教授骂人”有触道德法律底线之嫌》,署名:“新华社记者黄冠”,“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法制网——法制日。  

  

  2011年11月11日08:39 人民网>>法治栏目转载同名文章,:《法制日》“新华社记者黄冠”,文后同样的“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  

  

  2011年11月11日 09:30:42 新华网新华评论转载同名文章,:法制日,文后有“(黄冠)”。  

  

  2011年11月11日 09:25:31 新华网“新华每日电讯”首页才发表“新华时评”《“教授骂人”:岂能把粗鲁当个性》,内容与上文同,文后署:(记者黄冠)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  

  

  第二,文人适用的法律应该坚持“公平原则”。  

  

  黄冠的文章有这样一段话:“我国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情形的,应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且不说此处行文超越了“评论”文章体裁风格,大有政策、法规口气,犯了“越俎代庖”新闻忌讳,只是需要问一问黄冠,教师有此类“不法”行为的,是否应该一视同仁?  

  

  黄冠最为犯众怒之处就在这里。此前,最典型的当数袁腾飞出粗口,所骂的不是记者,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领袖、现执政的共产党、现任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还有革命先烈。黄冠就从来没有要求“应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第三,黄冠文章说,“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用三句粗话拒绝记者采访、并通过微博炫耀粗话的事件,引起舆论哗然”,这是对舆论践踏。  

  

  舆论如何“哗然”,只需要实事求是地看一看,到底是孔庆东“粗话”引起还是黄冠文章引起的便会一目了然。我将很多人认为最“公正”的凤凰网截止此时的舆论调查数据引用如下:  

  

  1.你如何看待孔庆东粗口骂记者事件?   

  

  1.反对,粗口骂人就是不对 票 9.6%   

  

  2.理解,可能事出有因,骂人是搂不住火了 票 10.7%   

  

  3.震惊,出口成“脏”有失教授身份 票 30.1%   

  

  4.欣赏,不拘小节也算一种风流 票 49.2%   

  

  5.其他 2394票 0.4%   

  

  2.你如何看待新闻中摘录的孔庆东近期骂人语录?   

  

  1.非常支持,这是对不满的社会现象和人最直接的针砭 票 54.8%   

  

  2.非常反感,很多是极端思维和极端言论,并没有什么道理 票 37.5%   

  

  3.可以理解,学者本身是敏感的,表达也是不拘小节的 票 4.1%   

  

  4.见怪不怪,骂人和被骂本就是学者的常态 票 2.9%   

  

  5.说不清 4720票 0.7%   

  

  3.孔庆东粗口骂记者和他的其他言论会影响你对北大的印象吗?   

  

  1.会,良好的学术氛围中,怎么会容许人身攻击 票 26.7%   

  

  2.会,严谨的治学精神下,怎么会产生极端言论 票 8.1%   

  

  3.不会,兼容并包正是北大精神 票 54.2%   

  

  4.不会,孔庆东这些言论都只代表他个人 票 10.3%   

  

  5.说不清 4140票 0.6%   

  

  黄冠的文章犯众怒,其深层次的原因有网友的文章和评论,毋须我在这里画蛇添足。

标签:骂人   文章   文人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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