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民事件绝非奇异之铁证及其它
赵东民事件绝非奇异之铁证及其它
诚然,我在《当今中国的两个奇迹:薄熙来所为、赵东民现象》一帖中,的确是说过“赵东民事件是当今中国的两个奇迹之一” 这句话,但在两相对比之后,你自然就会知道,我今天其所以又把赵东民事件说成是绝非奇异,这自然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讲的。
什么角度?鬼话的角度。晴天白日,何来鬼话?当一个人的脑袋掉了之后,它不就要说鬼话了么?同理,倘若宪法也掉了脑袋,那又将如何呢?
我想请大家认真地想一想,在私有制基本上取代了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之后,在资本家被允许入党作官之后,在纵容剥削和压迫已经成为尽人皆知的事实之后,在坚持不改地实行工资的双轨制之后,在0.4%的人取得了中国社会70%的财富之后,尤其是在工农大众早已经沦为弱势群体的情况下,你还能认为共和国宪法的脑袋依旧长在颈子上么?掉了脑袋的宪法还能保护它的人民么?在连宪法也掉了脑袋的情况下,你能说赵东民事件绝非奇异没有铁证么?
今天下午,我看了正义之剑网友于 2010-10-6 所转发的《赵东民的父亲致陕西党组织公开信已于10月3日发出(有图有真相)》一文之后,顿觉悲愤炸胸:悲的是时至今日,正义的弱者依然还在乞求!愤的是时至今日,那些口口声声高喊着“权为民所用”“ 要倾听民意” 的官员依然还没有下顾!更为奇者,在赵东民事件已经成了时代标志的情况下,正义之剑网友所转发的这篇文章的点击数仅有区区1933,而其评论也不过仅有12 条,哀哉!
所幸者,据说全国赵东民事件关注团至今已有数十个,我衷心祝愿这众多的赵东民事件关注团能够团结一致,不畏艰险,努力于共和国宪法的重振,以拯救人民英雄、真正的共产党员赵东民早日出水火!
最后,有一句话我不得不说:倘若人民领袖毛泽东如今还健在,则恐怕那几个迫害赵东民同志的狗官早就逃之夭夭了!
秦川牛
201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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