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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卫生部把媒体记者列为黑名单是在掩盖自身不足

2025-02-13 文摘 评论 阅读

陈中华;卫生部把媒体记者列为黑名单是在掩盖自身不足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日前在“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座谈会上表示,为了打击或遏制极个别媒体在食品安全报道方面有意误导人民,传播错误信息,要加强传播的监控,对极个别媒体记者,我们将建立黑名单。

极个别媒体在食品安全报道方面,确实存在传播错误信息等问题,就像该发言人所说,“很多媒体在报道中将食品添加剂就等同于非法的食品添加物”。但这主要是记者受专业知识所限,或是采访不扎实,造成表述不准确,信息有遗漏、偏差,客观上造成了“误导”的后果。但因此说是媒体主观上“有意误导人民”,让人难以苟同。

每一家靠市场立身的媒体,都视媒体的公信力为生命线,没有公信力的媒体必然会遭到市场的抛弃。媒体的公信力从何而来?从客观真实的报道而来。一个媒体经常做虚假报道,传播错误信息,有意误导人民,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是自毁媒体公信力,自砸饭碗。由此可以相信,没有哪个媒体敢拿公信力做赌注,乐于罔顾事实,以假当真,有意误导民众。真有记者做了这样的报道,一定会在单位受到处分,一定会在媒体圈子里身败名裂,甚至可能会受到新闻主管部门的处理,而无需劳卫生部的大驾。

而且,卫生部也无权给记者建黑名单。卫生部既非新闻媒体的法定主管部门,也不是对记者作为消费者进行某种权利授予的商业组织。相反,作为政府部门,面对新闻媒体这一社会公器时,有义务接受记者采访。

首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卫生部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以及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方面的信息,都必须公开。

其次,舆论监督是民众监督的一部分,旨在促使政府职能部门改进工作,服务人民。某种意义上说,记者是受民众之托,报道事实真相。新闻出版总署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记者的合法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

可见,卫生部自建记者黑名单,是越权行为。与其说,卫生部的黑名单是舆论监督的挡箭牌,不如说更像一块遮羞布,以此掩盖自身工作的不足,甚至有将食品安全乱象归咎为“个别记者”之嫌。

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陈中华院长认为;卫生部应该把生产有害食品和生产假药的企业及不良的医院医生列为黑名单,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和记者向公众公布,这样才能使企业及医生和医生不敢有不良行为,这也是整治企业及医院和医生不良行为的最尖端武器,而不是把新闻媒体和记者列为黑名单。当然发现有误导公众的新闻也应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和记者纠正。

另外,新闻媒体和记者的行为也应该整治整治了, 网络报记者郝成北京报道;32岁的王建军就职于一家省级电视台广告部,“脑白金”展开电视广告攻势的时候,他曾向负责审查该广告的相关领导提出质疑:“当时一些涉及到疗效性内容的广告已经管得比较严了,所以我说广告里面所谓的‘脑白金体’说法是否合适,还有疗效方面的一些东西,是不是应该请权威医疗机构过来鉴定一下,这样更妥当一些。”而他得到的回答竟然是:“这些不用我们担心,广告费给得妥当就行了。”

我认为;虚假广告应由广告人承担一切责任,没有广告人发布虚假广告,就不会有虚假广告的广告主,把广告人作为一切责任人后,广告人就不敢发布虚假广告的。目前因广告人大多都是政府属下的新闻部门,政府属下的新闻部门与政府属下的执法部门又是平级,政府属下的新闻部门又是政府属下的执法部门之监督者“舆论监督”,所以广告人很少被处罚的,罚的往往是广告主,可以说政府是虚假广告的大后台,也可以说政府和广告人在演双黄,让广告人叫广告主做广告,广告人挣了广告费,政府再去罚广告主,因广告不吹牛就没有效果的,广告主不吹牛就不会做广告,一吹牛就违法,一违法政府就可以罚款。当然广告主去掉广告费和罚款了还是会挣钱的。最后广告人把部分广告费上交给政府,政府不但能少为属下新闻单位广告人的生存付钱还能挣钱,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这是虚假广告畅通无阻的真正原因,政府和广告人及广告主都挣了钱,却害了人民群众,希望各级政府要有良知,不要为虚假广告开绿灯。

建议对新闻媒体进行一次严厉的整治,现在有些新闻媒体和记者完全没有职业道德,滥用自己的特权。对党及政府和人民挑拨离间,尽找负面新闻,甚至敲诈勒索,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事关重大,现在出现了很不好的苗头 ,现在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太多太杂,重复办各种报刊杂志.重复建广播电视台.致使互相争读者.听众观众.过多揭露党和政府的不良事件.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还大量浪费物资人员.而且为了经济利益搞有偿新闻和乱发非法虚假广告.坑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方针和政策宣传不够重视,仅应付而以.对好人好事漠不关心很少报道,比如象我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为了响应中央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出资购药及出专利和医生与北京几家医院合作,实行治好病再收费,不收任何押金.治不好不收费,这么好的创举,不但无一新闻媒体给予报道,而且还常有记者来暗访,调查真是治好病再收费后,却要我出钱做广告。搞有偿新闻。且对那些偶尔发生的医疗事故却常常报道,造成现在病人和医生关系十分紧张.希望中国政府马上整顿新闻媒体.严惩不良记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的.整顿应照以下几条:

1.尽快压缩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的数量。2.新闻媒体要与经济利益脱钩.决不能搞市场化,决不能搞有偿新闻。3.广播电视台和报刊杂志全部由党和政府办,决不能由私人办,更不能让外国新闻媒体加入搞竞争。 4.要各新闻媒体以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好人好事,普法科教类节目为主,身体健康,戏曲,歌曲,音乐为辅。其中普法宣传和健康教育最重要,现在好多人犯法被惩了才知犯法。得了病才知道为什么会得病,如果人知道干什么是犯法的,就不会有人去干违纪犯法的事了。如果人知道怎样能保持身体健康,就不会有人去做有害身体健康的事了,国家就不用那么多司法人员及建那么多监狱和不用那么医护人员及建那么多医院了。若加上招聘和房产信息更好,能使外出人员尽快找到工作和住处.若想办法把广播电视办成以科教为主就更好了,广播电视台把清华北大那些高校名师的教学课程制作在广播电视里播放 [直播也好],不但使学生在家听广播看电视就能学习,而且还能使人人都能享受高校名师的教育。另外要重新发展有线广播,有线广播是任何宣传工具也代替不了的宣传方式,能强制"人民群众听.有线广播应接上高音音响,每个村每条街道接上几个,统一控制,不得有个人控制."强制"人民群众听,早上六点至八点播出,晚上六点至八点播出,使人民群到那里都能听到.当然也要考虑人们休息时间,中午不要播.全部节目由中央政府的宣传部门统一制作,省市县乡村,只有转播权,无任何制作权(包括自办节目)要搞政治性的.决不能搞什么新闻自由.这对国家和人民没有什么好处的.要做到做自己的事.让别人说去.不要去害怕外国指责.我们国家人多地广.稳定压倒一切.国情不一样.施政也是不一样的.

其实,我是言论自由的受害者,深受其害,切身体会,目前号称治疗各种难治病及各种疑难病的医院多,医生也多,疗法也很多,鱼龙混杂,病人往往是充满希望去治却带着失望回来,总是花了好多钱病却没治好。近年,中国还发生多起病人因花了钱病没治好而杀医生的案件,我为了避免各种疑难病人上当受骗。为了响应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为了让患者相信我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的医疗技术,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我院出资及用已通过国家申请的专治各种疑难病有独特疗法和较好疗效的十多项专利,在北京合作的医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病人凭身份证明及诊断证明,不交任何押金,就可以先免费治疗,因举措比较创新,好多人有疑问,感觉是不是天上掉的陷饼,有什么圈套似的,打电话咨询的好比审犯人一样,还有,因开展治好病再收费后.损害了一些医院及医生的利益.有些医院及医生经常打骚扰威胁电话.还有竞争对手在网上发布不符合我院实际情况的言论攻击我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说我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是骗子。我院是实行治愈后一年不复发了再收费. 不收任何押金的. 治疗前和治疗后都让病人去301医院和302医院及北京协和医院和北大人民医院等大医院检查确诊,对没有治愈的病人.我院是不收取患者任何治疗费的.治愈的患者可以在任何一级以上医院检查.也就是说病治好否由其他医院说了算,医患双方达还签订有协议.是法律保障的.这样做事还有人说我们是骗子。

还有人瞎说我们是在拿病人搞试验,这怎么可能?每个病人都要用几千元冶治疗费的,想搞也是搞不起的。我们用的药都是目前已知成份和功效的中草药组合成方,并巳通过国家申请发明专利给病人治疗。疗效都是十分确切的,我们是实行治好病一年后不复发了才收费,若疗效不好,病人不交费,那我们怎么办?所以,我们没有一定的疗效是不会实行治好病一年后不复发了再收费的。按瞎说的人之逻辑,那各个医院都是在拿病人搞试验的了,我们的合作医院是经国家工商和卫生等有关部门批准开办的正规医院,还是医保定点医院,我院的科研人员把执业医师证注册到合作医院,合理合法与其他医院一样给病人看病治疗.怎么能因为我们实行治好病再收费了就说我们是骗子,是在拿病人搞试验。害得病人都不敢来享受治好病再交费了,我认为这样的言论自由不要也罢。

另外;我建议中国应实行网络实名制,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但在浩如烟海的信息中,大量是无用的,有些甚至是“垃圾”,误人子弟.我建议中国应实行网络实名制,网络实名制好处最主要是为了防止匿名在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的一系列网络犯罪。并使网友看到更有责任的言论,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提高个人信息的准确度,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将更方便安全。你若发表的言论是为国家和人民负责任的,留下真实姓名怕什么,你若揭露一些不良之案件是真实的,就应不怕报复地留下真实姓名.帮助有关部门破案解决,邪是压不了正的。怕什么?要有正义的心还要有正义的胆才行。我认为那些反对网络实名制的人,不是胆小怕事就是图谋不轨之人。网络实名制并不是堵塞言路,而是规范网络环境,也不是限制言论自由,它强调言论要负责任,实名制不仅在减少网络虚假信息传播、恶意留言,以及由此引发的网络暴力等方面作用明显,在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也能发挥重要作用。实行网络实名制的最大意义,在于树立网民的责任和自律意识,而自律才是网络管理的核心。

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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