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岗村”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小岗村”与“人不为己 天诛地灭”
现在一提到“人不为己 天诛地灭”,人们自然而然就会想到小岗村。这对小岗人来说,还是有些不公平的。因为虽然小岗人的这个问题比较突出,但是这个理论并不是小岗人创造的。
追根溯源,据说这个话还是《佛经》上来的(《佛说十善业道经》第二十四集: 人生为己,天经地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而且佛家有着佛家的解释,说的也不是尘世所理解的那么不讲道德的自私自利。有的甚至把它解说为人要是能不为自己谋利益了,天也没了,地也空了,那么天和地就管不了你了,你就能超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超凡入圣了。大于认为作这种解释的应该是佛家里有共产主义思想的教徒,或者是共产主义人士中的佛教爱好者。
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私有制社会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正解还是“人不为自己打算,就会为天地所不容”,于是它成为了阶级社会特别是剥削阶级的天理和信条。新中国建立后,共产主义精神的普及提高了人们的觉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也受到“迫害“,被打入冷宫。后来人们熟悉它,是因为在影响极大的现代革命京剧《红灯记》里,日本侵略者的代表鸠山劝李玉和背叛祖国时说了这句话。这就更让它成为魔鬼用来拉人下水的咒语,因此也就更为人们所不齿。
真正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自己也没有想到还会再有登堂入室的这一天。自1980年《中国青年》发表了潘晓的来信,提出“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引起一场大讨论后,“毫不利己 专门利人”不断遭到拷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又得到充分表演的机会,让所有谋私利干坏事的自私自利者都找到了为自己辩护的最好的托词。于是它也与当年的右派一样得到了彻底的纠正,其社会地位也由原来的“不齿”变成了现在的“不耻”。
人们把“小岗村”与“人不为己 天诛地灭”联系在一起,不仅仅是因为他们那个年轻的书记受“不耻”的影响在一个影响非常大的场合不经意地说出了他们的信条,还在于它确实也是小岗人在这种理论支使下“各顾各”自私自利一毛不拔作为的很真实的写照。
不过,因为这些年来“人不为己 天诛地灭”的趾高气扬专横跋扈坏事干尽恶事做绝,人们又开始对它越来越看不惯了。小岗村现在已经不吃香了,看来这“人不为己 天诛地灭”也难得再那么得意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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